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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帳作業應行注意事項

轉帳作業應行注意事項.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 中華民國 100 年 11 月. 壹. 壹. 壹. 貳. 壹. 參. 壹. 肆. 綱 要. 整戶存券滙撥 ( 交易代號 513). 控管證券存券滙撥 ( 交易代號 A63). 無股務單位之有價證券帳簿劃撥作業. 特別案例-高企. 背景說明. 客戶申請將帳載餘額全數匯撥至其他參加人帳戶時,為簡化參加人依證券別逐筆辦理存券匯撥作業之繁瑣程序,本公司於 91 年 12 月 31 日起,依「存券滙撥」交易(代號 130 )提供「整戶存券滙撥」交易(代號 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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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帳作業應行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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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轉帳作業應行注意事項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 中華民國100年11月

  2. 壹 壹 貳 壹 參 壹 肆 綱 要 整戶存券滙撥(交易代號513) 控管證券存券滙撥(交易代號A63) 無股務單位之有價證券帳簿劃撥作業 特別案例-高企

  3. 背景說明 • 客戶申請將帳載餘額全數匯撥至其他參加人帳戶時,為簡化參加人依證券別逐筆辦理存券匯撥作業之繁瑣程序,本公司於91年12月31日起,依「存券滙撥」交易(代號130)提供「整戶存券滙撥」交易(代號513)。 • 為因應參加人實務需要,本公司於100年1月21起開放參加人同一分支據點得使用「整戶存券滙撥」交易(代號513),辦理客戶、員工戶轉帳或相同ID更換帳號之帳務移轉作業。 • 為提醒參加人於操作513交易後,立即操作160交易查詢客戶餘額俾瞭解轉帳情形,本公司於交易畫面新增提醒文字,於100年10月24日上線。 ※執行「整戶存券滙撥」交易(代號513)之轉帳標的,不包含停止帳簿劃撥功能、限制轉讓、劃撥控管數額、債券.......等有價證券。 壹、整戶存券滙撥(交易代號513)

  4. 背景說明 • 客戶申請將帳載餘額全數匯撥至其他參加人帳戶時,為簡化參加人依證券別逐筆辦理存券匯撥作業之繁瑣程序,本公司於91年12月31日起,依「存券滙撥」交易(代號130)提供「整戶存券滙撥」交易(代號513)。 • 為因應參加人實務需要,本公司於100年1月21起開放參加人同一分支據點得使用「整戶存券滙撥」交易(代號513),辦理客戶、員工戶轉帳或相同ID更換帳號之帳務移轉作業。 • 為提醒參加人於操作513交易後,立即操作160交易查詢客戶餘額俾瞭解轉帳情形,本公司於交易畫面新增提醒文字,於100年10月24日上線。 ※執行「整戶存券滙撥」交易(代號513)之轉帳標的,不包含停止帳簿劃撥功能、限制轉讓、劃撥控管數額、債券.......等有價證券。 壹、整戶存券滙撥(交易代號513)(續) 1.停止帳簿劃撥功能,例如只能操 作「歸戶領回申請」(交易代號 A23) 2.債券,操作「存券匯撥」或 「存券更正轉帳」(交易代號 130或131)

  5. 壹、整戶存券滙撥(交易代號513)(續) 新增提醒文字, 100年10月24日上線 註:本交易執行後,欲確認帳戶是否仍有受限制動用股票未撥轉者,請操作〝客戶資料查詢〞(交易代號160)查詢。

  6. 背景說明 • 為提供客戶辦理限制上市(櫃)及限制轉讓有價證券之存券滙撥,本公司於96年4月規劃新增「限制轉讓/上市櫃有價證券存券滙撥」交易(代號A63)。 • 為因應「證券市場款券T+2日DVP交割作業」有關買賣交割作業時點調整,98年2月2日起新增劃撥交付控管之匯撥作業,並變更交易名稱為「控管證券存券滙撥」交易(代號A63)。 • 為因應參加人辦理「控管證券存券滙撥」交易遇大量匯撥之需求,於98年6月29日起新增「控管證券存券滙撥媒體傳送」交易(代號A63S),供參加人以媒體傳送方式執行本項作業。 貳、控管證券存券滙撥(交易代號A63)

  7. 貳、控管證券存券滙撥(交易代號A63)(續) 使用時機 適用標的 1.限制轉讓有價證券 2.限制上市櫃有價證券 3.劃撥交付控管有價證券(屬無償增資配發,控管期間為配發日及其次一營業日) 1.客戶就本人之不同帳戶間辦理匯撥時。 2.參加人依法院命令辦理法院拍賣專戶與客戶集中保管帳戶間匯撥時。 3.客戶具本國國籍及外國國籍之自然人,放棄一國籍而成為單一國籍身分後,申請匯撥時。

  8. 一、背景說明 本公司保管之有價證券遇無股務單位辦理拋棄持股之股務事項,導致客戶無法註銷帳戶。為解決客戶困擾: 1、參照司法行政部(法務部前身)64年6月17日臺(64) 函參字第 05196號函、經濟部96年1月31日經商      字第09602011720號函釋及「公開發行股票公司      股務處理準則」 2、本公司設置專戶 協助證券商辦理客戶拋棄持股(本人及繼承)帳簿劃撥作業 參、無股務單位之有價證券帳簿劃撥作業

  9. 參、無股務單位之有價證券帳簿劃撥作業(續) 二、股票證券狀態說明

  10. 參、無股務單位之有價證券帳簿劃撥作業(續) 三、作業方式-領回 • 說明 屬於部分實體及全面實體發行之仟股股票 • 作業程序 請客戶申請領回。證券商操作「存券領回 」(代號120),亦可辦理「存券匯撥」或「存券更正轉帳」或「整戶存券匯撥」交易(代號130或131或513)轉撥至客戶本人其他帳戶

  11. 參、無股務單位之有價證券帳簿劃撥作業(續) 三、作業方式-匯撥 • 說明 屬於全面無實體發行之仟零股股票 • 作業程序 證券商辦理「存券匯撥」或「存券更正轉帳」或「整戶存券匯撥」交易(代號130或131或513) 轉撥至客戶本人其他帳戶

  12. 參、無股務單位之有價證券帳簿劃撥作業(續) 三、作業方式-本人拋棄 • 說明 本人拋棄持股--結清帳戶,剩餘屬實體發行無法分割領回之零股 及無實體發行者之仟零股股票 • 作業程序 (1)客戶填具「拋棄持股申請書」,並簽蓋集保原留印鑑 (2)證券商具函,檢附下列文件向本公司提出申請 a.拋棄持股申請書正本 b.客戶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c.參加人操作受限制連線交易申請書 d.「客戶餘額資料查詢單」(代號160) (3)本公司審核無誤後,通知證券商操作「存券匯撥」交易(代 號130),將拋棄股份撥入本公司設置之『發行機構已下市 櫃股票餘額處理專戶』(99609999930)

  13. 參、無股務單位之有價證券帳簿劃撥作業(續) 三、作業方式-繼承拋棄 • 說明 繼承拋棄持股--結清帳戶,剩餘屬實體發行無法分割領回之 零股及無實體發行者之仟零股股票 • 作業程序 (1)客戶之繼承人填具「拋棄繼承持股申請書」,簽蓋繼承人印鑑,並檢附「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24條規定之繼承相關文件 (2)證券商具函,檢附下列文件向本公司提出申請 a.拋棄繼承持股申請書正本 b.繼承相關文件 c.參加人操作受限制連線交易申請書 d.「客戶餘額資料查詢單」(代號160) (3)本公司審核無誤後,通知證券商操作「存券匯撥」交易 (代號130),將拋棄股份撥入本公司設置之 『發行機構已下市櫃股票餘額處理專戶』(99609999930)

  14. 肆、特別案例-高企 證券商查明客戶餘額後,與本公司聯絡確認(有股務、實體、該公司不再印製零股) 高企 1、有該餘額實體股票者,請客戶申請領回。參加人向本公司申請放行後,操作「存券領回」交易(代號120) 1,000股 1,000股 1,000股 客戶餘額 3,750股 舉例: 50股 500股 200股 (實體股票)

  15. 肆、特別案例-高企(續) 2、無該餘額之實體股票,以辦理領回者-申請拋棄持股: • 由證券商具函,檢附下列文件向本公司提出申請 a.拋棄持股申請書 b.客戶身分證明文件 c.客戶餘額資料查詢單(代號160) • 本公司審核申請文件無誤後,通知證券商操作「繼承、贈與、抵繳股款及拋棄股份轉帳/撤銷申請」交易(代號376)之『5:拋棄股份』 • 證券商於申請日後次一營業日前,併同「繼承、贈與、抵繳股款及拋棄股份轉帳/撤銷申請書」乙聯及拋棄股份相關證明文件送交本公司,再由本公司轉送股務單位審核。

  16. 肆、特別案例-高企(續) 1.高企拋棄持股無需結清 帳戶 2.亦可匯至本人其他帳戶 2、無該餘額股票者-申請拋棄持股: • 由證券商具函,檢附下列文件向本公司提出申請 a.拋棄持股申請書 b.客戶身分證明文件 c.客戶餘額資料查詢單(代號160) • 本公司審核申請文件無誤後,通知證券商操作「繼承、贈與、抵繳股款及拋棄股份轉帳/撤銷申請」交易(代號376)之『5:拋棄股份』 • 證券商於申請日後次一營業日前,併同「繼承、贈與、抵繳股款及拋棄股份轉帳/撤銷申請書」乙聯及拋棄股份相關證明文件送交本公司,再由本公司轉送股務單位審核。

  17. 肆、特別案例-高企(續) 3、無該餘額之實體股票,以辦理領回者-申請繼承作業: • 證券商具函,檢附下列文件向本公司提出申請: a.繼承相關文件 b.客戶餘額資料查詢單(代號160) 本公司審核申請文件無誤後,通知證券商操作「繼承、贈與、抵繳股款及拋棄股份轉帳/撤銷申請」交易(代號376)之『1:繼承』 • 證券商於申請日後次一營業日前,併同「繼承、贈與、抵繳股款及拋棄股份轉帳/撤銷申請書」乙聯及繼承相關證明文件送交本公司,再由本公司轉送股務單位審核。

  18. 聯 絡 窗 口 相關作業如有疑問,請洽集保結算所:(02)2719-5805 業務部 帳務組 或 資訊作業部 資訊服務組 :(02)3789-7555

  19. 簡 報 完 畢 敬 請 指 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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