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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的基本问题. 一ã€ä¸“åˆ©åˆ¶åº¦æ˜¯å¸‚åœºç»æµŽçŽ¯å¢ƒä¸‹ä¼ä¸šå‘å±•çš„å¿…è¦æ”¯æ’‘和市场地ä½çš„æ³•律ä¿éšœ. 1 ã€ä¸“åˆ©åˆ¶åº¦æœ¬èº«æ˜¯å¸‚åœºç«žäº‰çš„äº§ç‰©ï¼Œå› è€Œæˆä¸ºå¸‚场æ¡ä»¶ä¸‹å¼€å±•ç«žäº‰çš„æ ¸å¿ƒæ‰‹æ®µã€‚. 2 ã€ä¸“利制度是ä¼ä¸šç»è¥æˆ˜ç•¥çš„æœ‰æ•ˆå‘导,是ä¼ä¸šäº§å“和市场利益的有力ä¿éšœã€‚. 3 ã€ä¸“利æˆä¸ºä¼ä¸š “ 挤压 †竞争对手的å¨èƒæ€§æ‰‹æ®µã€‚. 二ã€ä¸“利制度的基本内容. 1 ã€æˆ‘å›½ä¸“åˆ©æ³•å¾‹åˆ¶åº¦æ‰€ä¿æŠ¤çš„å‘æ˜Žåˆ›é€ 的基本内容:. 呿˜Žï¼šæ˜¯æŒ‡å¯¹äº§å“ã€æ–¹æ³•或者其改进所æå‡ºçš„æ–°çš„æŠ€æœ¯æ–¹æ¡ˆã€‚.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å“çš„å½¢çŠ¶ã€æž„é€ æˆ–è€…å…¶ç»“åˆæ‰€æå‡ºçš„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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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利制度是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发展的必要支撑和市场地位的法律保障一、专利制度是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发展的必要支撑和市场地位的法律保障
1、专利制度本身是市场竞争的产物,因而成为市场条件下开展竞争的核心手段。1、专利制度本身是市场竞争的产物,因而成为市场条件下开展竞争的核心手段。
2、专利制度是企业经营战略的有效向导,是企业产品和市场利益的有力保障。2、专利制度是企业经营战略的有效向导,是企业产品和市场利益的有力保障。
3、专利成为企业“挤压”竞争对手的威胁性手段。3、专利成为企业“挤压”竞争对手的威胁性手段。
1、我国专利法律制度所保护的发明创造的基本内容:1、我国专利法律制度所保护的发明创造的基本内容: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A、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A、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关于新颖性的例外。 (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B、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特点和进步。B、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特点和进步。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科学发现;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动物和植物品种; 用原子核变换方式获得的物质。 对于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授予专利权。
(1)以专利申请提交日作为判断申请是否有效的时间点(1)以专利申请提交日作为判断申请是否有效的时间点
(2)对于发明专利申请而言,在提起实审的时候,或收到进入实审阶段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月内,可提起主动修改。(2)对于发明专利申请而言,在提起实审的时候,或收到进入实审阶段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月内,可提起主动修改。
1 (3)对于实用新型或外观专利申请而言,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可以主动提出修改。
(4)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按通知书要求进行修改。(4)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按通知书要求进行修改。
(8)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权均自公告之日起生效。但对于发明专利申请而言,其权利被有限(收取使用费的权利)提前至公开日。(8)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权均自公告之日起生效。但对于发明专利申请而言,其权利被有限(收取使用费的权利)提前至公开日。
说明书: 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发明内容, 附图说明, 具体实施方式。 权利要求书: 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清楚、简要地表述请求保护的范围。
(1)在说明书的背景技术中写一些技术文献,自己发表的文件也可以这样可以给审查员提供指引;(1)在说明书的背景技术中写一些技术文献,自己发表的文件也可以这样可以给审查员提供指引;
(2)创新点应该在与现有技术的对比中显现其突出、显著的特点;(2)创新点应该在与现有技术的对比中显现其突出、显著的特点;
(3)实施例写作的是否成功影响着是否公开充分。(3)实施例写作的是否成功影响着是否公开充分。 判断标准是:是否会影响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实现。
(4)独立权利要求应该在合理范围内尽可能地扩大保护的范围;(4)独立权利要求应该在合理范围内尽可能地扩大保护的范围;
1、一种眼镜鼻垫,它包括有支撑片(1)和固定在支撑片外侧的安装(2),其特征是:在支撑片(1)的内侧表面上分布有若干个柱状突起(3)。1、一种眼镜鼻垫,它包括有支撑片(1)和固定在支撑片外侧的安装(2),其特征是:在支撑片(1)的内侧表面上分布有若干个柱状突起(3)。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眼镜鼻垫,其特征是:柱状突起(3)截面的最大尺寸为0.05mm—5mm。
1、 一种经济型膨胀螺丝包括螺栓(1)、膨胀管(3),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在螺栓尾部还旋装一个与膨胀管(3)的膨胀端相接触的其外侧具有条形凸条的圆锥台膨胀螺母(2),上面所述的膨胀管头部具有两个对称的小通孔(4)。
1、侵权判断的原则:发明或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A、对于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而言,以权利要求(独立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判断的依据。 如果一个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包含了专利独立权利要求中所记载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则构成侵权
如果一个技术方案中的一些技术特征和专利独立权利要求中的一些必要技术特征不相同,但却是以基本相同的手段,解决基本相同的问题,且实现了基本相同的效果,则这些技术特征是相互等同的,这仍然被认为构成侵权。如果一个技术方案中的一些技术特征和专利独立权利要求中的一些必要技术特征不相同,但却是以基本相同的手段,解决基本相同的问题,且实现了基本相同的效果,则这些技术特征是相互等同的,这仍然被认为构成侵权。
等同判定只是就具体的技术特征之间的比较而论,不是指整个技术方案和专利权利要求之间的比对。等同判定只是就具体的技术特征之间的比较而论,不是指整个技术方案和专利权利要求之间的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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