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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发展标准,提高发展质量

坚持发展标准,提高发展质量. 建筑系党总支 谭学锋. 一、发展党员的程序与发展材料 二、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问题 三、坚持“三会一课”及“党日活动” ( 略 ). 熟悉一些文件. 1 、 《 中国共产党章程 》 ( 2007 年 10 月 21 日) 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的重要主张,规定党内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对推进党的工作、加强党的建设具有根本性的规范和指导作用。它的内容主要是规定党纲、组织机构、组织制度、党员条件、党员的权利义务、党的纪律等,是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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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发展标准,提高发展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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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坚持发展标准,提高发展质量 建筑系党总支 谭学锋

  2. 一、发展党员的程序与发展材料 二、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问题 三、坚持“三会一课”及“党日活动” (略)

  3. 熟悉一些文件 1、《中国共产党章程》(2007年10月21日) 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的重要主张,规定党内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对推进党的工作、加强党的建设具有根本性的规范和指导作用。它的内容主要是规定党纲、组织机构、组织制度、党员条件、党员的权利义务、党的纪律等,是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和规定。 第一章 党员,第五条,发展党员,第六条党员宣誓,第七条预备党员转正,第八条,第九条,党员的管理

  4. 2、《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1990年8月)2、《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1990年8月) 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预备党员的接收、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做了详细规定和明确要求,是发展党员工作的大则。各设区市委、各高校党委结合实际在《发展党员工作的细则》的基础上制定本单位的发展党员规范性文件。

  5. 3、《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4]19号文转发)3、《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4]19号文转发) 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十六字方针 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要求:五个坚持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工作程序; 坚持改善结构,保持均衡发展; 坚持教育引导,做好基础工作; 坚持求真务实,与时俱进。

  6. 一、发展党员的程序与发展材料 (一) 严格履行发展党员的手续和程序的重要意义 (二)发展党员有哪些程序 (三)发展党员主要材料的书写标准 (四)发展党员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

  7. (一)、发展党员的程序与方法 第一阶段 发展对象的确定、培养和考察 第二阶段 预备党员的接收 第三阶段 预备党员的管理、考察和转正

  8. 选 苗 政治审查 个人提出申请 个人提出申请 确定发展对象 确定培养联系人 确定积极分子 党校培训 党校培训 第一阶段 发展对象的确定、培养和考察 主要有 7 项工作

  9. 入党申请书的主要内容 1.申请人对党的认识 2.表明自己的入党愿望,讲清自己的入党 动机 3.自己在政治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现实表现以及不足之处 4.怎样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 5.将个人的履历、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写清楚 选 苗 党校培训 个人提出申请 政治审查 确定培养联系人 确定积极分子 党校培训

  10. 1.党支部指定一、两名党员担任培养联系人 2.培养联系人一般应从本支部中确定,特殊情况可例外 3.党支部接到申请人递交的入党申请书后,应在一周内安排培养联系人与本人谈话 选 苗 党校培训 个人提出申请 政治审查 确定培养联系人 确定积极分子 党校培训

  11. 入党积极分子的主要条件 1.提出书面入党申请的人 2.对党有比较明确的认识 3.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4.政治觉悟高,努力学习工作 5.作风正派、人品好 主要有 7 项工作 选 苗 政治审查 个人提出申请 确定发展对象 确定培养联系人 确定积极分子 党校培训

  12. 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 1.党支部制定培养教育计划(坚持共性与个性的统一) 2.培养教育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3.党组织定期进行考察(每季度一次) 4.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进行必要的调整 主要有 7 项工作 选 苗 政治审查 个人提出申请 确定发展对象 确定培养联系人 确定积极分子 党校培训

  13. 关于党校培训有效期限问题 1.党校培训有效期限一般为二年 2.高中时期参加过培训的,到大学后 原则要重新培训 主要有 7 项工作 选 苗 政治审查 个人提出申请 确定发展对象 确定培养联系人 确定积极分子 党校培训 第一阶段 发展对象的确定、培养和考察

  14. 发展对象的条件 1.经过党组织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 2.原则上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 3.基本具备了党员条件,党内外群众反映较好,近期可以履行入党手续的入党积极分子 主要有 7 项工作 选 苗 政治审查 个人提出申请 确定发展对象 确定培养联系人 确定积极分子 党校培训

  15. 政治审查的内容 1.函调其主要社会关系 2.查阅相关档案 选 苗 政治审查 个人提出申请 确定发展对象 确定培养联系人 确定积极分子 党校培训

  16. 确 定 介 绍 人 备 案 综合性政审材料 宣 誓 预 审 公 布 填 写志 愿 书 召 开 接收 大 会 上 级 派人 谈 话 上级组织审 批 公 示 第二阶段 预备党员的接收 主要有 11 项工作

  17. 1.只有正式党员才能做入党介绍人 2.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 3.入党介绍人可由党组织指定,也可本人约请 确 定介 绍 人 备 案 综合性政审材料 宣 誓 预 审 公 布 填 写志 愿 书 召 开 接收 大 会 上 级 派人 谈 话 上级组织审 批 公 示 主要有 11 项工作

  18. 下列人员不能做入党介绍人 1.预备党员 2.本人亲属 3.留党察看未恢复权利的党员 4.民主评议不合格党员 5.犯严重错误的党员 确 定介 绍 人 备 案 综合性政审材料 宣 誓 预 审 公 布 填 写志 愿 书 召 开 接收 大 会 上 级 派人 谈 话 上级组织审 批 公 示 主要有 11 项工作

  19. 入党介绍人的任务 1.了解被介绍人各方面的情况,向他介绍和讲解党的基本知识,针对被介绍人的缺点和不足进行具体的教育帮助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并认真填写介绍人的意见 3.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上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4.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继续负责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确 定介 绍 人 备 案 综合性政审材料 宣 誓 预 审 公 布 填 写志 愿 书 召 开 接收 大 会 上 级 派人 谈 话 上级组织审 批 公 示 主要有 11 项工作

  20. 对综合性政审材料的要求 1.要把通过不同方式得到的材料进行综合,形成一份综合材料 2.文字表达要言简意赅,不能罗嗦,但重要材料不能遗漏 3.表述要准确,不能摸棱两可,似是而非 4.综合性政审材料由支委会负责,经手人要签字,写明材料日期 确 定 介 绍 人 备 案 综合性政审材料 宣 誓 预 审 公 布 填 写志 愿 书 召 开 接收 大 会 上 级 派人 谈 话 上级组织审 批 公 示 主要有 11 项工作

  21. 综合政审材料的写法: ① 标题。一般在第一行正中写“关于╳╳╳同志入党综合审查意见” ② 正文。一般应写以下内容: ⑴ 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⑵ 简历。 ⑶ 奖惩情况。 ⑷ 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

  22. 政审情况。主要是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审情况。 ⑹ 现实表现情况。

  23. 综合审查意见及结论。这一部分主要包括发展对象本人、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政治历史是否审查清楚;发展对象是否基本符合党员条件,准备何时发展等。 ③ 落款。应写明党支部名称和日期。

  24. 预审方法 1.审查发展对象有关材料 2.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3.同发展对象谈话 4.报学校党委讨论研究 确 定介 绍 人 备 案 综合性政审材料 宣 誓 预 审 公 布 填 写志 愿 书 召 开 接收 大 会 上 级 派人 谈 话 上级组织审 批 公 示 主要有 11 项工作

  25. 公示的时间、范围和形式 1.公示时间为7—10天 2.公示范围一般为公示对象工作、学习、生活所在的单位 3.公示形式一般为通过公开栏、板(墙)报、宣传橱窗张贴公告等形式向党员、群众宣布 确 定介 绍 人 备 案 综合性政审材料 宣 誓 预 审 公 布 填 写志 愿 书 召 开 接收 大 会 上 级 派人 谈 话 上级组织审 批 公 示 主要有 11 项工作

  26. 党支部安排 专人指导(党支部书记或者入党介绍人)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确 定介 绍 人 备 案 综合性政审材料 宣 誓 预 审 公 布 填 写志 愿 书 召 开 接收 大 会 上 级 派人 谈 话 上级组织审 批 公 示 主要有 11 项工作

  27. 按程序要求开好发展会 1.会议主持人宣布议题(表决人数要过关数) 2.发展对象汇报 3.介绍人介绍情况及入党意见 4.支委会报告对发展对象考察情况 5.与会党员进行讨论 6.发展对象表态 7.表决(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支部大 会作出决议 确定发展对 象 备 案 撰写自传 宣 誓 预 审 公 布 填 写志 愿 书 召 开 接收 大 会 上 级 派人 谈 话 上级组织审 批 公 示 主要有 11 项工作

  28. 确定发展对 象 备 案 撰写自传 宣 誓 预 审 公 布 填 写志 愿 书 召 开 接收 大 会 上 级 派人 谈 话 上级组织审 批 公 示 发展大会注意事项 1.会议一般由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支部书记因故短期内不能主持的,应推迟召开时间;如果支部书记离岗时间很长,可由副书记主持。会场要严肃、整洁 2.要保证出席大会的人数。把握好“两个不开”,即: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实到会人数不足应到会人数的一半,支部大会不能举行;正式党员虽超过半数,但缺席人数较多,一般也应改期召开 主要有 11 项工作

  29. 确定发展对 象 备 案 撰写自传 宣 誓 预审 公 布 填 写志 愿 书 召 开 接收 大 会 上 级 派人 谈 话 上级组织审 批 公 示 发展大会注意事项 3.发展对象和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党员大会 4.党支部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前,支委会要通知支部全体党员。开会时,支部书记要引导大家充分发表意见 5.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进行讨论和表决 主要有 11 项工作

  30. 确 定介 绍 人 备 案 1.一般由党总支书记谈话 2.总支书记委派党总支委员 谈话 综合性政审材料 宣 誓 预 审 公 布 填 写志 愿 书 召 开 接收 大 会 上 级 派人 谈 话 上级组织审 批 公 示

  31. 预备期考察 提交转正申请 召开转正大会 上级组织审批 备案 存档 编入党支部 第三阶段 预备党员的管理、考察和转正 主要有 6 项工作

  32. 将上级党组织批准的 预备党员及时编入党支部 预备期考察 提交转正申请 召开转正大会 上级组织审批 备案 存档 编入党支部

  33. 预备党员考察期为一年,预备党员每一个季度要做一次书面思想总结,并向党支部汇报,党支部在预备期满半年时应对预备党员考察鉴定并填写考察鉴定表预备党员考察期为一年,预备党员每一个季度要做一次书面思想总结,并向党支部汇报,党支部在预备期满半年时应对预备党员考察鉴定并填写考察鉴定表 预备期考察 提交转正申请 召开转正大会 上级组织审批 备案 存档 编入党支部

  34. 预备期满前一、两周本人提交转正和个人总结 预备期考察 提交转正申请 召开转正大会 上级组织审批 备案 存档 编入党支部

  35. 转正申请书内容 预备期考察 提交转正申请 召开转正大会 上级组织审批 备案 存档 编入党支部

  36. 参会人员 转正大会议程 预备期考察 提交转正申请 召开转正大会 上级组织审批 备案 存档 编入党支部

  37. 按程序 预备期考察 提交转正申请 召开转正大会 上级组织审批 备案 存档 编入党支部

  38. 按要求 预备期考察 提交转正申请 召开转正大会 上级组织审批 备案 存档 编入党支部

  39. (二)、主要材料书写标准与要求

  40. (三)、发展党员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

  41. 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一)、准备工作 (二)、办理介绍信

  42. (一)准备工作 1、采集信息 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党员类别(正式/预备)、身份证号、就业单位或去向、组织关系接收党组织名称、党费缴至时间、联系方式 。

  43. 2、区分类别 省内组织关系转接 省外组织关系转接

  44. 3、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相互直接转移和接收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权限的单位3、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相互直接转移和接收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权限的单位 (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 (2)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工)委组织部,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处)。 (3)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

  45. (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境内企业党委(直属党委)。(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境内企业党委(直属党委)。 (5)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及各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党委、直属单位党委。 (6)铁道部政治部组织部及铁道部各铁路局党委,部属各公司、各铁路分局及分局级公司党委。 (7)国家民航局党委及国家民航局直属的各地区管理局、空警总队、企业、事业单位党委。 (8)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及兵团各师党委。 (9)中国人名解放军(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

  46. 二、办理介绍信 1、省外转移,也称国内转移。凡需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湖北省或是将党员组织关系从湖北省外转入的,应由有直接转接权限的党组织开具台头为“中共湖北省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办理转接手续,再由工委组织部继续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在基层党组织(即中共武汉生物工程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47. 2、省内转移。凡需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至湖北省内其他党组织或是将党员组织关系从湖北省内其他党组织转入,应区分两种情况:一是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双方均具有省内党员组织关系直转权限的,转接双方可相互办理党员组织关系直转手续;二是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双方中如有一方不具备省内党员组织关系直转权限的,则转出方必须凭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所在地的县区委组织部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再由所在地的县区委组织部继续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2、省内转移。凡需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至湖北省内其他党组织或是将党员组织关系从湖北省内其他党组织转入,应区分两种情况:一是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双方均具有省内党员组织关系直转权限的,转接双方可相互办理党员组织关系直转手续;二是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双方中如有一方不具备省内党员组织关系直转权限的,则转出方必须凭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所在地的县区委组织部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再由所在地的县区委组织部继续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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