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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管理期中報告

風險管理期中報告. 太電案 69880013 蔡玫伶 69880004 林淑荃 指導老師:張民昌 老師. 太電簡介. 太電於民國 39 年 4 月 14 日建廠於台北市和平東路,原名為” 太平洋電線製造廠 ”,為台灣首家電線電纜廠,營運經年後,於 46 年 12 月 30 日擴充改組為” 太平洋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沿用至今。 電線電纜為主要產品. 太電掏空案大綱. 發生時間: 2003.06 掏空太平洋電線電纜公司資產 弊案關係人 : 茂矽集團負責人胡洪九、太電前後任董事長仝玉潔、孫道存、仝清筠、 前總經理室秘書 黃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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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管理期中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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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風險管理期中報告 太電案 69880013 蔡玫伶 69880004 林淑荃 指導老師:張民昌 老師

  2. 太電簡介 • 太電於民國39年4月14日建廠於台北市和平東路,原名為”太平洋電線製造廠”,為台灣首家電線電纜廠,營運經年後,於46年12月30日擴充改組為”太平洋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沿用至今。 • 電線電纜為主要產品

  3. 太電掏空案大綱 • 發生時間:2003.06 • 掏空太平洋電線電纜公司資產 • 弊案關係人 :茂矽集團負責人胡洪九、太電前後任董事長仝玉潔、孫道存、仝清筠、前總經理室秘書黃淨琳 • 直接、間接,掏空了太電公司的資產超過195億元,創下歷年經濟犯罪的最高金額紀錄。光是胡洪九一個人,透過海外幽靈公司和複雜的資金操作手法,就掏空了太電171億多元

  4. 太電掏空手法 犯罪手法可分成三大部分: • 1.私設與太電子公司同名的海外空殼企業,利用偷天換日手法,吸收太電資金 • 2.利用假交易與作帳技巧A錢 • 3.利用海外公司向國內銀行借貸,由太電擔任保證人代為償債。

  5. 太電掏空始末 • 83年間,胡洪九、孫道存、仝玉潔等三名太電高層共同簽署一項跨國投資案,決議動支三億美金,並為此在香港成立Blin co H.K控股公司,再由這家控股公司轉投資設立中俊企業,作為集團資金調度的中繼站。 • 同一時期,胡洪九另以相同公司名稱,在英屬維京群島登記設立一家Blin co B.V.I的私人公司,利用太電財務人員無法區分兩家名稱相同公司的機會,指示財務人員將部分資金直接匯往維京群島的Blin co,

  6. 太電掏空始末 • 操作太電的香港轉投資公司舉債兩億多美元,並由太電公司擔保,其中一億六千多萬美元進入「中俊企業」與其他由胡洪九掌控的海外公司,胡洪九化整為零,在五年內透過中俊及這些幽靈公司,把將近三億美元資金,匯到絕大多數登記於英屬維京群島的紙上公司洗錢。

  7. 太電掏空始末 • 太電另一家位於香港的子公司「太豐行」,也被胡洪九用類似手法吃掉太電資產投資的私人企業,至少包括以12億港幣蒐購的香港知名商場「海怡廣場不動產」、1400萬美元併購的香港股票上市公司榮榮國際(現已改名為弘茂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以及部分台灣茂德、茂矽公司持股。然後即切斷與太電的關係,資產全都登記在太豐行控制的紙上公司名下,再以這些掏空太電得來的資金,直接控制茂矽經營權

  8. 太電掏空始末 • 檢方發現,太豐行原本由胡洪九、孫道存、仝玉潔三人擔任董事,胡掏空得手後竟直接解除孫、仝二人職務,改由胡的妻子胡孫瑪琍接替,形同「一人董事會」接掌太電資金,予取予求。

  9. 太電掏空始末 • 太電在84、85年間,先後成立PEWC及Gallatim兩家海外控股公司,並分別在太電背書保證下,向國內銀行發行流動利率商業本票,期限均為3年,其中,PEWC順利籌資1億2600萬美元,Gallatim則借貸1億美元。 • 為免犯行曝光,胡洪九又利用設籍萬那杜等地的紙銀行製作鉅額美元假存單,在每季末送回太電沖銷匯出國外的墊付款,使帳面歸零,並據此製作不實報表,

  10. 太電掏空始末 • 胡洪九在87年10月離職前,指示太電財務人員為前述2項融資辦理票期展延,事後,銀行在太電擔保下,同意2家公司以「借新還舊」方式展延票期,但期限屆滿,太電仍無力償還,驚覺這2筆鉅款流向不明,事後發現,胡洪九涉嫌向馬來西亞或萬那杜等國家紙上銀行購買假定存單,藉此掩蓋其侵吞、挪用太電資產的弊情,進一步清查全部帳務,這起世紀掏空弊案才逐漸曝光。

  11. 偵審大事記 • 92年9月24日,太平洋電線電纜公司爆發掏空案,首度遭檢調搜索。 • 93年2月,太電前後任董事長仝玉潔、孫道存、仝清筠(仝玉潔之子)及胡洪九等人被限制出境。 • 93年11月8日,台北地檢署傳訊仝玉潔、仝清筠、孫道存及胡洪九,胡洪九遭檢方聲押獲准,仝清筠則獲新台幣2000萬元交保,仝玉潔、孫道存皆500萬元交保。 • 93年12月16日,北檢將胡洪九、孫道存、仝清筠、仝玉潔、秘書黃靜琳、太平洋光電副董事長繆竹怡等6人起訴,胡洪九遭求刑20年。 • 94年8月29日,台北地方法院裁定胡洪九以1億5000萬元交保。

  12. 判刑 民國99年7月30日 • 前財務長 胡洪九- 18年,併科罰金新台幣10億元 • 前董事長 孫道存- 4年 • 前董事長 仝清筠- 3年2個月 • 前副董事長 繆竹怡- 6年 • 前總經理室秘書 黃淨琳- 1年6個月 • 仝玉潔在審理期間過世,北院判決公訴不受理。

  13. 後續之影響 九十年之後才踏入股市的投資人,太電兩字幾乎等同於地雷股,市場幾乎快忘了它績優股的正牌血統。過去,太電享有傳產龍頭股之盛名,與台塑、中鋼等穩定的績優傳統產業齊名,淪落到今天虎落平陽的地步,不是天災,而是人禍。 過去股價與股利間的投資報酬率,都維持在二‧五至七‧五%,當時太電股票被視為如台塑、中鋼一般的定存股,許多人將退休養老本都投入他們所信賴的太電。但其信譽、獲利卻被掏空事件毀於一旦。

  14. 後續之影響 • 其實,多年來太電的本業都維持不錯,營業利益一直都維持在四億到七億元之間。一位資深會計師表示,電線電纜這個行業,就是把裸線裹上不同的材料後售出,毛Q率、市場都相當穩定,十幾、二十年來,本業很難出大亂子。就算是八十六年股市曾一度下探時,太電二十多元的股價不動如山,更是傳產股中的龍頭指標,被譽為「壓不扁的玫瑰」。

  15. 後續之影響 近年來國內接連發生博達、迅碟、皇統、股市禿鷹等弊案,顯示出企業帳務作假、財報不實、虛增盈餘、提高股價,甚至內線交易等不法情事,已嚴重造成社會不安,影響金融穩定。 企業以操縱盈餘的手法,透過交易安排或財務操作,影響會計帳列數字,誘導財務報表的使用者,誤判企業的經營成果,進而由資本市場套取資金以掏空公司。但在過程中,扮演投資人監督公司角色的會計師與承銷商,似乎沒有扮演好他們的功能。

  16. 後續之改善 不過弊案畢竟是少數,經營績優的公司更多,其中也不乏經過企業重整、浴火重生的成功典範,像東隆五金,即是最佳的範例。該公司從1998 年被大股東掏空爆發財務危機後,歷經股票下市、法院裁定重整、銀行團進駐、更換經營團隊、大幅減資再增資,在有效改善財務結構後,2003 年開始獲利,到2006 年股票重新掛牌,成為國內上市公司重整成功且重新掛牌的首例。

  17. 太電股1602 • 2003-08-29下市前最後一天股價為0.52 • 2011-04-17已公開股價為6.38(未上市)

  18. 結論 • 像太電這些掏空案,雖然我們無法了解公司內部的作業,大股本、低毛率、月營收無法創新高或是年增率無法到達50%以上的個股,這些部份是可以防範的。 • 由此可知,財務操作有好有壞,端視主事者如何拿捏。因此,不論是公司經營者、單位主管、基層員工,甚至是一般投資大眾,皆應具備基礎財務知識,才能瞭解風險之所在,進而作為決策之參考。

  19. 參考來源 非凡媒體新聞網 華視新聞網 自由新聞網-財經焦點 任美未上市產經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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