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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血小學. 小一選校座談會. 選校應注意事項. 學位的百分比. 約20%( 乙) 根據「計分辦法準則」分配的學位. 約50%. 為有兄/姊在該小學就讀或 父/母在該小學就職的申請人提供的學位 (凡屬此類別的申請人, 必獲取錄。). 統一派位. 約30%(甲). 自行分配學位. 約 50 %. 學校的類別. 私立小學 直資小學 官立小學 資助小學. 參加小一入學統籌辦法 ( 官立小學、資助小學 ). 參加資格 (必須符合下列全部要求). • 2011 年 9 月入學時年滿 5 歲 8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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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血小學 小一選校座談會
學位的百分比 約20%(乙) 根據「計分辦法準則」分配的學位 約50% 為有兄/姊在該小學就讀或 父/母在該小學就職的申請人提供的學位 (凡屬此類別的申請人, 必獲取錄。) 統一派位 約30%(甲) 自行分配學位 約50%
學校的類別 • 私立小學 • 直資小學 • 官立小學 • 資助小學
參加小一入學統籌辦法 (官立小學、資助小學)
參加資格(必須符合下列全部要求) • 2011年9月入學時年滿5歲8個月 ( 即2005年12月31日或以前出生) • 本港居民 • 尚未入讀小學 • 從未獲派小一學位
家長領取「小一入學申請表」 • 2010年9月6日至30日 • 在學童就讀的幼稚園、幼稚園暨幼兒中心、各區民政事務處( 諮詢服務中心)、教育局學位分配組或區域教育服務處索取。
家長有屬意的學校(官立小學、資助小學) • 不受地區限制,向任何一間官立或資助學校遞交申請。 • 不可向多於一間官立或資助學校遞交,否則申請作廢。
家長有屬意的學校(官立小學、資助小學) 申請「自行分配學位」 在下列日期將申請表直接交回希望申請的學校: • 2010年9月24日至30日(星期六、日除外) • 只可向一間學校(不受任何小一學校網限制)遞交申請表 • 自行分配學位分為兩類: 甲) 為有兄/姊在該小學就讀或父/母在該小學就 職的申請人提供的學位( 凡屬此類別的申請 人, 必獲取錄。) 乙) 根據「計分辦法準則」分配的學位
學校公布取錄名單:2010年11月22日 到學校註冊手續:2010年11月24至25日 備取生辦理註冊手續:2010年11月26日 「自行分配學位」
學位的百分比 申報的關係須證明屬實 約20%(乙) 根據「計分辦法準則」分配的學位 約50% 為有兄/姊在該小學就讀或 父/母在該小學就 職的申請人提供的學位 (凡屬此類別的申請人, 必獲取錄。) 統一派位 約30%(甲) 自行分配學位 50%
當申請自行分配學位(乙)項類別的人數超出其學位數目時,校方須按照下列「計分辦法準則」甄選學生:當申請自行分配學位(乙)項類別的人數超出其學位數目時,校方須按照下列「計分辦法準則」甄選學生: 1.父/母全職在與該小學同一校址的幼稚園或中學部工作 (20分) 2. 兄/姊在與該小學同一校址的中學部就讀 (20分) 3. 父/母為該小學的校董 (20分) 4. 父/母或兄/姊為該小學的畢業生 (10分) 5. 首名出生子女(即為家庭各子女中最年長者) (5分) (上述 5 項只可揀選一項) 6.與該校的辦學團體有相同的宗教信仰 (5分) 7. 父/母為該小學主辦社團的成員 (5分) (上述 2 項只可揀選一項) 8.適齡的兒童(即翌年九月開課時年滿五歲八個月至七歲)(10分) **上述任何所申報的關係須證明屬實,方能獲得有關的分數。 **
「自行分配學位」不獲取錄的申請人 • 將會參加「統一派位」,不須另行申請。 • 2011年1月中旬︰「統一派位」的申請家長前 往統一派位中心為子女辦理 選校手續。 • 2011年6月4日至5日︰公布「統一派位」結果。 • 2011年6月7日至8日︰家長到所獲派的小學辦 理註冊手續。
請用原子筆以正楷填寫 家長的子女
如在「自行分配學位」參加人數眾多,經計分及教育局作中央處理後,申請人未能取得本校學位。如在「自行分配學位」參加人數眾多,經計分及教育局作中央處理後,申請人未能取得本校學位。 家長毋須失望 於2011年1月下旬的小一「統一派位」中, 家長只需於選校表格內選取本校,仍可增加入讀 本校的機會。 最後,申請人於統一派位階段仍未能取 得本校學位,家長亦可於6月上旬親臨 本校申請後補學位,本校定必作優先考 慮處理。
本校聯絡電話 2572 3851 (吳主任)
多謝您 爸爸媽媽
常見問題教育局︰http://www.edb.gov.hk/index.aspx?nodeID=1497&langno=2常見問題教育局︰http://www.edb.gov.hk/index.aspx?nodeID=1497&langno=2
遞交申請表時要帶備哪些證件? • 家長遞交申請表時須帶備下列證件: • a. 兒童的香港出生證明書(正本及影印本)(若在出生證明書上最後一欄顯示兒童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未確定」,家長必須帶備兒童的旅行證件或在港居留許可證的正本及影印本。)或外地出生證明書及護照(正本及影印本); • b. 居住地址的證明文件(正本及影印本); • 例如:已蓋釐印的租約、差餉單、公屋租咭、水/電/煤氣/住宅電話收費單等。證明文件上的姓名須與申請表上的家長或監護人相同; • c. 家長或監護人身份證明文件;及 • d. 申請丙部乙項所需的文件(如適用),詳情請參閱「填表須知」。
已接受直接資助計劃(直資)小學小一學位的兒童,是否仍可以透過小一入學統籌辦法獲派學位? • 所有接受直資小學小一學位的兒童,將不能透過小一入學統籌辦法獲派小一學位。如他們已透過小一入學統籌辦法獲派學位,該學位亦會被取消。
在「自行分配學位」階段申請人是否需要接受面試或筆試?在「自行分配學位」階段申請人是否需要接受面試或筆試? • 學校不可進行任何形式的筆試或面試考核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