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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市场建设司 二〇〇九年七月

《 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 》 要点及相关流程. 商务部市场建设司 二〇〇九年七月. 为贯彻落实汽车以旧换新政策,财政部、商务部会同中宣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联合印发了 《 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 》 。. 一、实施时间和补贴范围. 【 实施时间 】 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时间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 二、实施时间和补贴范围. 【 补贴范围 】 凡在 政策实施期间 将符合有关条件的老旧汽车、 “ 黄标车 ” 交售给依法设立的指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并换购新车的车主可享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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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市场建设司 二〇〇九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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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 要点及相关流程 商务部市场建设司 二〇〇九年七月

  2. 为贯彻落实汽车以旧换新政策,财政部、商务部会同中宣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联合印发了《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汽车以旧换新政策,财政部、商务部会同中宣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联合印发了《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

  3. 一、实施时间和补贴范围 • 【实施时间】 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时间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

  4. 二、实施时间和补贴范围 • 【补贴范围】 凡在政策实施期间将符合有关条件的老旧汽车、“黄标车”交售给依法设立的指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并换购新车的车主可享受补贴。

  5. 二、实施时间和补贴范围 • 报废使用不到8年的老旧微型载货车和中型出租载客车并换购新车; • 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轻型载货车和中型载客车并换购新车; • 提前报废各类“黄标车”并换购新车,黄标车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

  6. 二、实施时间和补贴范围 • 同时符合多个补贴条件只能享受一种补贴; • 报废车辆与新车车主须一致; • 报废车辆与新车均不含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军队车辆; • 对换购新车类型、型号、品牌以及报废、换购新车时间先后均无限制,但提前报废黄标车换购的新车已享受了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政策的,不再享受补贴。

  7. 三、补贴标准 • 报废老旧汽车并换购新车的补贴标准: -- 报废中、轻、微型载货车,每辆分别补 贴6000元、5000元、4000元 -- 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5000元

  8. 三、补贴标准 • 报废“黄标车”并换购新车补贴标准: -- 报废中重型、轻型、微型载货车,每辆分别补贴6000元、5000元、4000元 -- 报废大、中、小、微型载客车,每辆分别补贴6000元、5000元、4000元、3000元 -- 报废轿车、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6000元。

  9. 三、补贴标准 • 各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合理调整“黄标车”补贴标准。 • 鼓励各地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并应 与汽车以旧换新政策一并执行。

  10. 四、联合服务窗口 • 市(州)和有条件的县级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财政、环保部门设立汽车以旧换新一站式联合服务窗口,集中办理补贴申请手续,方便车主一次性申领资金。 • 各级窗口可根据实际工作量,合理安排办理补贴申请的工作时间,对于申请补贴量较少的窗口,可以采取每周集中几天办公的形式,

  11. 五、资金申请 ——申请时间、地点 • 申请时间:2009年8月10日至2010年6月30日,逾期提出补贴资金申请,不予受理。 • 车主应持相关证明、凭据到报废车辆车籍所在地联合服务窗口申请补贴。 • 财政部、商务部公告2009年第20号规定的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和发放按《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12. 五、资金申请 ——以旧换新申请材料 • 《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申请表》; • 《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 • 《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新车购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 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 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基本账 户开户证复印件。

  13. 五、资金申请 ——20号公告申请材料 • “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 • 《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 • 《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道路运输证和运输管理部门出具的意见原件及复印件(报废农村客运车辆需提供) • 更新车辆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报废城市公交车辆需提供) • 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证复印件。

  14. 五、资金申请 ——审核流程 • 补贴申请经商务、环保、财政部门联合审查通过后,由财政部门将资金拨付到车主指定账户。

  15. 五、资金申请 ——申请表填写 • 申请人(车主)需填写“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申请表”或“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由商务主管部门在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

  16. 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申请表

  17. 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申请表 • 系统生成,商务主管部门核实 • 或由车主填写,商务主管部门补录并核实 • 与《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内容一致

  18. 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申请表 • 车主填写,商务主管部门录入并核实 • 新购车辆信息

  19. 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申请表 • 车主填写,商务主管部门录入并核实 • 车主有关信息 • 开户银行账号要核实准确

  20. 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申请表 • 联合办公各部门对《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申请表》进行分别审核 • 审核无误后各部门盖章 • 申请人(车主)签字

  21. “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 • 20号公告规定范围

  22. “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 • 系统生成,商务部门核实 • 或车主填写,商务部门录入并核实 • 与《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内容一致

  23. “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 • 车主填写,商务主管部门录入并核实 • 新购车辆信息 • 报废城市公交车需提供

  24. “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 • 车主填写,商务主管部门录入并核实 • 车主有关信息 • 开户银行账号核实准确

  25. “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 • 商务主管部门对申请表进行审核,通过后盖章 • 财政部门对申请表进行审核,通过后盖章 • 申请人(车主)签字

  26. 通过车辆型号判断车长、吨位等信息 • 客车型号: HFX 6 ***--前几位字母表示厂家代码,第一位数字表示车型,6为载客车;第二、三位数字表示车长;第四位数字表示设计序号 例:HFX 6105 K25A--车长10米 HFX 6750 K25A--车长7.5米

  27. 通过车辆型号判断车长、吨位等信息 • 货车型号: JKR 1 ***--前几位字母表示厂家代码,第一位数字表示车型,1为载货车;第二三位数字表示总质量;第四位数字表示设计序号 例:JKR1112----总质量11吨 JKR1035---总质量 3 吨

  28. 五、资金申请 ——审核流程 • 商务主管部门是联合服务窗口牵头单位,收到补贴申请后,应通过信息管理系统提取或补录报废车辆信息,审核相关申请材料,录入新车数据,选择补贴类型,对符合补贴要求的,审核通过并转入环保或财政部门审核流程;审核不通过的应退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29. 五、资金申请 ——审核流程 • 环保部门负责审核以旧换新申请,对报废车辆是否属于“黄标车”进行认定,如不属于“黄标车”但按“黄标车”申请,则将申请退回商务主管部门,如属于“黄标车”或者不属于“黄标车”但未按“黄标车” 申请,审核通过并转入财政部门审核流程。

  30. 五、资金申请 ——审核流程 • 财政部门就申请是否属于申领补贴范围、补贴标准及账户信息等进行审查和核对。审核不通过的,退回商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由商务部门负责打印申请表,商务、环保、财政部门按要求依次上盖章确认,并由车主签字。 • 审核通过的,财政部门应于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车主指定账户上。

  31. 五、资金申请 ——审核流程 审核 未通过 退回申请 说明原因 财政部门 放款指令 审核 通过 联合服务窗口 商务部门 申请材料 联合服务窗口 商务部门 20号公告申请 审核通过 联合服务窗口 财政部门 指定金融机构 打印申请书 各方签字盖章后留存 申请人 (车主) 补贴资金 以旧换新申请 审核通过 不是黄标车 但按黄标车申请 不是黄标车 并未按黄标车申请 是黄 标车 申请人 (车主) 联合服务窗口 环保部门

  32. 六、对拆解企业要求 • 依法设立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 • 具备汽车以旧换新信息管理系统录入条件 • 能够出具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印发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33. 六、对拆解企业要求 • 企业收到报废车辆后,应录入车辆报废回收有关信息,及时对车辆解体,向车主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 收到车辆10个工作日内将机动车有关证照交公安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向车主交付《机动车注销证明》。

  34. 六、对拆解企业要求——流程图 在系统中录入注销证明有关信息 机动车 注销证明 报废车辆 车主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 机动车 注销证明 公安机关 核实材料,在系统中录入报废车辆信息,打印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联 报废汽车 回收证明 10日内,对车辆解体

  35. 七、保障措施 • 各地财政部门应当安排工作经费,用于联合服务窗口设立、政策宣传、业务培训、相关单据印制以及必要的设备购置等。

  36. 七、保障措施 • 要统筹规划,引导企业合理布局、完善报废汽车回收网络,方便车主交车和办理相关手续。 • 及时向社会公布辖区内承担汽车以旧换新车辆回收工作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及其回收网点名单。

  37. 七、保障措施 • 引导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加大投入,按照《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进行标准化改造,提高拆解水平。

  38. 八、监督管理 • 对违法违规行为,除依法进行处理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公告违规行为、从承担汽车以旧换新车辆回收工作企业名单剔除,收回或暂停发给《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等处罚。

  39. 九、信息统计 • 省级商务部门负责以旧换新补贴信息统计工作 • 每月填写《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发放统计表 》、《“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发放统计表》 • 报送商务部,并抄送财政部、环境保护部 • 信息管理系统运行后,可通过系统自动生成统计报表。

  40. 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发放统计表 • 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情况

  41. 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发放统计表 • 提前报废老旧汽车补贴信息汇总 • 黄标车补贴信息汇总 • 地方可根据本地区“黄标车”实际情况,调整补贴标准

  42. “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发放统计表 • 20号公告范围内补贴实施情况

  43. “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发放统计表 • 按20号公告完成补贴的车辆信息汇总

  44. 十、信息管理系统 • 为提高审核效率,确保资金发放及时、安全,便于信息统计和报送,我们委托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开发了汽车以旧换新信息管理系统,并将于8月10日运行启用。

  45. 十、信息管理系统 • 信息管理系统启用后,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政府部门都应通过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信息的录入、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打印、补贴资金申请的审核等相关工作。

  46. 十一、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 根据有关要求,信息管理系统运行启用后,各地应使用新的全国统一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此前印制的车回收证明停止使用。

  47. 十一、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 新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印制、发放和管理,样式和大小应符合有关规定,纸张规格为适用普通打印机的A4纸(80克)。

  48.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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