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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记账与对账

收入记账与对账. 主讲人:彭 妮 联系电话: 0731-5165061 . 概 要 第一章 收入记帐 第一节 正常收入记帐 第二节 待查收入记帐 第三节 预收收入记帐 第二章 收入对账 第一节 单位与财政对账的意义 第二节 差异分析 第三节 差异调整及处理. 第一章 收入记账. 第一节 正常收入记账. 一、正常收入的概念 正常收入是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票面信息齐全,缴款人直接通过银行缴款所形成的执收单位收入。. 二、正常收入的核算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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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记账与对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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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收入记账与对账 主讲人:彭 妮 联系电话: 0731-5165061

  2. 概 要 第一章 收入记帐 第一节 正常收入记帐 第二节 待查收入记帐 第三节 预收收入记帐 第二章 收入对账 第一节 单位与财政对账的意义 第二节 差异分析 第三节 差异调整及处理

  3. 第一章 收入记账

  4. 第一节 正常收入记账 一、正常收入的概念 正常收入是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票面信息齐全,缴款人直接通过银行缴款所形成的执收单位收入。

  5. 二、正常收入的核算科目 • 正常收入所涉及的主要会计核算科目有:非税收入、待分成收入、代收代付及往来款项,该类科目的设置是根据《200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等相关文件规定,每个科目具体核算内容如下:

  6. (一)非税收入科目 • 非税收入科目核算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收到的确认为本级非税收入的款项,即本级执收单位征收并已确认为本级非税收入的款项。包括:政府性基金(附加)、专项收入、彩票资金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

  7. (一)非税收入科目 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其他非税收入。 • 本科目应按非税收入的类别、项目名称以及执收部门、单位名称设置明细账 • 本科目贷方表示收到或确认本级非税收入,借方表示结转划解本级非税收入

  8. (一)非税收入科目 • 本科目期末应无余额 • 举例说明  收到某工商局一笔个体工商管理费: 借:银行存款 贷:非税收入_行政事业性收费_某工商局个管费  每旬结转划解收入: 借:非税收入_行政事业性收费_某工商局个管费 贷:应解本级国库收入

  9. (二) 待分成收入科目 • 待分成收入科目核算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收到本级执收的需要分成或不需要分成但暂时无法确定预算管理方式的非税收入款项。 • 本科目应按非税收入类别、项目名称以及执收部门、单位名称设置明细账

  10. (二) 待分成收入科目 • 本科目贷方表示收到待分成收入,借方表示待分成收入的退付,分成或确认收入结转。 • 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分成或分成比例暂没有确定的非税收入款项。 • 举例说明 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中的出入境通行证工本费项目,根据湘财综【2005】 35号文件规定,该项目的分成比例为省级75%,市县25%。以某市级非税收入机构为例,该市财政部门全额征收出入境通行证工本,项目分成时按75%比例上缴上级财政。

  11. (三)代收代付及往来款项科目 • 代收代付及往来款项科目核算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收到的涉及有关代收、代付的往来款项,包括代收、代付票据款、代收中央单位的收入款项、未来将主要退付缴款人的抵押金、保证金及各类往来及其他款项等。其中,代收票据款用于核算收到

  12. (三)代收代付及往来款项科目 下级非税收入管理机构的财政票据款;代付票据款用于核算支付印刷厂家的财政票据工本费。 • 本科目按执收单位名称、收入类别、项目设置明细账。 • 本科目贷方表示收到代收代付及往来款项,借方表示收入退付。

  13. (三)代收代付及往来款项科目 • 本科目为贷方余额,反映期末代收代付及往来款项余额。 • 举例说明 保证金是缴款人向有关执收单位缴存的,用以保证在缴款人如约履行了职责后,经执收单位确认,从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将上述资金及产生的利息如数退还给缴款人;当缴款人未履行职责或发生违约行为,经执收单位确认后,将保证金及利息的部分或全额确认为非税收入,按规定上缴国库或专户。

  14. (三)代收代付及往来款项科目 违约 确认收入 缴库 保证金 退付缴款人 不违约

  15. (三)代收代付及往来款项科目 1、保证金及利息的退付 借:代收代付及往来款 - ××保证金(利息) 贷:应付款项 借:应付款项 贷:银行存款

  16. (三)代收代付及往来款项科目 2、保证金及利息确认为非税收入 借:代收代付及往来款 - ××保证金(利息) 贷:待分成收入 非税收入

  17. 三、正常收入的相关会计处理 正常收入通过银行数据接收后,审核生成记账凭证,相关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非税收入 预收收入 待分成收入 代收代付及往来款项

  18. 四、正常收入的特例说明 • 委托代征是正常收入核算一种特殊情况,其中委托代征是指执收单位在不具备征收条件或为了降低征收成本、方便征收管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委托其他有关单位征收或收取非税收入的行为。经过结算处理后,被委托收入转入到委托方的收入中。

  19. 四、正常收入的特例说明 • 委托方甲 委托收入征收 被委托方乙 开票使用乙的一般缴款书,收入记账记在乙单位收入中,分成时将该收入记到委托方甲收入。 收入分成转入

  20. 四、正常收入的特例说明 • 银行将一般缴款书信息有误的电子数据作为正常收入信息上传至非税收入系统,非税收入系统通过数据接收验证时,发现该类一般缴款书信息无法生成正常收入记账,系统将该类数据筛选成待查收入形式放置于待查收入中。

  21. 四、正常收入的特例说明 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会将正常收入转待查收入: • 银行将一般缴款书号码录入错误,效验无法通过 • 一般缴款书的项目收费金额超过项目收费标准 • 银行将收入记入已到账的一般缴款书上

  22. 第二节 待查收入确认与记账

  23. 一、待查收入的概念 待查收入是由于一般缴款书票面信息不齐全,银行无法根据票面信息录入到单位收入明细中,而形成的待查明款项。

  24. 二、待查收入的类别 • 对于某些付款单位未采用执收单位开具的一般缴款书缴款或转账,而是直接以银行电汇、转账,或填现金交款单进账的,都会形成待查收入; • 执收单位开具的一般缴款书给付款人用转账形式付款的,若付款银行与收款银行不是同行交易的,也会形成待查收入; • 执收单位的批扣、网银、pos刷卡业务收入。

  25. 三、待查收入的核算科目 • 待查收入所涉及的会计核算科目主要有:待查收入。 • 该科目的具体核算内容如下:

  26. (一)待查收入科目 • 待查收入科目核算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收到的一般缴款书信息不全或未使用一般缴款书缴纳的收入款项以及执收单位通过电子银行业务收取的尚未确认的非税收入款项和往来及其他款项。如:缴款义务人的转账款、电汇款以及执收单位的批扣、网银、pos刷卡收款等。

  27. (一)待查收入科目 • 本科目按待查收入形成的方式设置明细账,如:电汇款、批扣、网银、pos刷卡以及开单收款等。 • 本科目贷方表示收到待查收入款项,借方表示待查收入的退付、确认。 • 本科目为贷方余额,反映尚未确认为正常收入的待查款项。

  28. 四、待查收入确认及会计处理 • 待查收入确认的依据: 待查收入的确认需提供盖有银行业务受理章的一般缴款书原件或传真件,对于采用电汇、转账、填现金缴款单的形式缴款的,除了提供一般缴款书的原件、传真件外,还需提供电汇、转账、现金缴款单的回执联。

  29. 待查收入确认的原则: • 待查收入的收款银行、收款金额必须与盖有银行业务受理章的一般缴款书上的收款银行、收款金额一致 • 待查收入的收款时间应与银行受理章上的时间一致 • 待查收入的付款人应与执收单位开具的一般缴款书上的付款人信息一致

  30. 待查收入确认的会计处理 (1)收到待处理款项 借:银行存款 x银行 贷:待查收入 (2)待查收入查清后确认为本级执收收入 借:待查收入 贷:待分成收入 或 非税收入 预收收入 代收代付及往来款项

  31. (3)待查收入查清后确认为下级上解分成收入款(3)待查收入查清后确认为下级上解分成收入款 借:待查收入 贷:下级上解分成收入 —x下级财政 (4)待查收入查清后确认为上级返还分成收入款 借:待查收入 贷:上级返还分成收入

  32. 五、待查收入特例说明 待查收入的形成及处理有如下几种特殊情况需简要说明: 缴款人超过一般缴款书的有效期到银行缴款 非省本级的非税收入误记入到省本级非税收入 通过非税核算调整,将正常收入冲减至待查收入

  33. 待查收入需经合并确认记账 • 待查收入需经拆分确认记账

  34. 第三节 预收收入确认与记账

  35. 一、预收收入的概念 待结算收入是指由于缴款义务人、资金性质或者缴款额不确定等原因,暂时不能确定为非税收入,有可能根据未来事项发生而产生变化的各类款项。如暂扣款、预收款、保证金等。预收收入是待结算收

  36. 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此类收入等案件结案后按规定结转收入,对于多收部分金额按退付程序办理。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此类收入等案件结案后按规定结转收入,对于多收部分金额按退付程序办理。

  37. 二、预收收入的核算科目 • 预收收入所涉及的会计核算科目主要有:预收收入。 • 该科目的具体核算内容如下:

  38. (一)预收收入科目 • 预收收入科目核算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收到本级执收单位根据有关规定预收的未来将主要确认为非税收入的有关款项,如:诉讼费、暂扣款、保证金等。 • 本科目应按非税收入类别、项目名称以及执收部门、单位名称设置明细账。

  39. (一)预收收入科目 • 本科目贷方表示收到预收收入款项,借方表示退付、确认预收收入。 • 本科目为贷方余额,反映尚未确认或退付的预收收入款项。

  40. 三、相关会计处理 具有预收收入的执收单位在案件结案时,根据案件审判结果结转预收收入,开具非税收入专用收据,即待结算收入转非税收入收据,执收单位将非税收入专用收据第四联原件或传真件交至非税局进行收入确认。

  41. 预收收入确认为本级执收单位执收的非税收入或待分成收入:预收收入确认为本级执收单位执收的非税收入或待分成收入: 借:预收收入 贷:非税收入 或 待分成收入 • 其中待分成收入是项目基础数据库设置具有预收性质的需要分成或暂时无法确定预算管理方式的非税收入款项。

  42. 五个红字框为一级科目,也是五个入口 • 下级上解收入:部分转本级非税收入、部分记应上解上级收入。 • 上级返还收入:部分转本级非税收入、部分记应返还下级收入。

  43. 第二章 收入对账

  44. 第一节 收入对账的意义 执收单位每月应及时与非税局进行收入核对 • 有利于单位收入资金的及时到账 • 有利于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的收入考核 • 有利于一般缴款书的票据核销 • 有利于单位日常工作的开展

  45. 二、 差异分析 执收单位在进行收入核对时,应从以下方面分析: • 单位开票收入总金额与财政记账总金额是否一致(见附件五) • 单位分项目开票金额与财政分项目记账金额是否一致(见附件五) • 对一般缴款书的逐笔核对(见附件六)

  46. 三、差异调整及处理 对执收单位发现差错的一般缴款书一般分以下几类处理: • 该笔一般缴款书是否记账 • 该笔一般缴款书记账信息与票面信息差异调整 • 事项说明

  47. 谢谢聆听!不对之处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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