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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在宜蘭~ 發展 的 思維與 推動 過程. 報告人:吳清鏞 ( 宜蘭縣教育處處長 ). 大 綱. 宜蘭教育環境的概覽 我們的建構過程 方案具體內涵 後續發展與配套措施. 壹、宜蘭教育環境的概覽. 一 、 關於宜蘭教育環境的觀察. 是一個相對穩定 & 單純的區域。 供 ( 後中 ) 需 ( 國中 ) 呈現平衡,但逐漸供過於求。 區域後中學校辦學績效差距不大,均受肯定。 因蘭陽溪而有南 、 北小區域就學偏好取向。 學生跨縣市就學比例極低。 私立國中例外 宜蘭區公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適性轉學 ( 轉科 ) 試辦計畫 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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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在宜蘭~ 發展的思維與推動過程 報告人:吳清鏞 (宜蘭縣教育處處長)
大 綱 • 宜蘭教育環境的概覽 • 我們的建構過程 • 方案具體內涵 • 後續發展與配套措施
一、關於宜蘭教育環境的觀察 • 是一個相對穩定&單純的區域。 • 供(後中)需(國中)呈現平衡,但逐漸供過於求。 • 區域後中學校辦學績效差距不大,均受肯定。 • 因蘭陽溪而有南、北小區域就學偏好取向。 • 學生跨縣市就學比例極低。 • 私立國中例外 • 宜蘭區公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適性轉學(轉科)試辦計畫建立 • …
一、建構歷程 • 100.11.15:規劃「免試入學作業要點草案」擬定期程 • 100.11.24:高中職校長會議,討論入學方式11項議題 • 100.12.02:十二年國教宣導團月會,討論入學方式議題 • 100.12.09:擬定「免試入學作業要點」草案。 • 100.12.14:推動工作小組會議 • 修訂免試入學作業要點草案 • (超額比序條件意見紛雜) • 100.12.22:推動工作小組會議,達成作業要點修訂共識 • 100.12.26:完成「宜蘭區免試入學作業要點」修訂。
二、強化溝通階段 • 101.02.22:邀集縣內高中職校長溝通。 • 101.02.24 :提案送宜蘭縣教審會審議 • 授權推動工作小組處理 • 101.03.09 :邀集國中校長、教務主任說明溝通 • 101.03.09 :出席宜蘭縣教育會說明溝通 • 出席者為會員幹部、各國中教師代表 • 101.03.12 :邀集宜蘭縣家長協會說明溝通 • 101.03.14 :邀集宜蘭縣家長會長協會說明溝通 • 對「就近入學」表達不認同意見 • 101.03.15 :邀集教師會說明溝通 • 101.03.22 :提推動工作小組討論確定全案
一、招生對象 一、本區各公私立國民中學畢業生或具同等學力者。 二、非本區國中畢業生四種特殊情形: (一) 國中學籍所在免試就學區,未設置學生適性選擇之高中職課程群別或產業特殊需求類科者。 (二)學生因搬家遷徙者。 (三)學生在國中階段跨區就學,但未遷移戶籍,並計畫返回原戶籍所在地就讀高中職者。 (時雨、慧燈、中道) (四)其他特殊因素。
二、組織與任務分工 宜蘭區 高中高職入學推動工作小組 (宜蘭縣政府) 宜蘭區高中高職 免試入學委員會 (區內高中高職學校 聯合籌組) oo國中生涯發展教育 工作執行委員會 (各國中分別籌組) oo國中高中(職) 招生委員會 (各高中高職學校 分別籌組 )
三、免試入學比率(1/2) • 全國KPI: • 本區內之高中高職免試入學比率須達全區總核定招生名額之75%以上。 • 宜蘭縣的思考 • 就學需求與機會 • 體育班&藝術才能班的入學管道 • 數理、語文資優班的招生 • 各類實驗班的招生
三、免試入學比率(2/2) • 宜蘭區的規劃: • 除體育、藝術才能班外,其餘全部採免試入學方式。 • 總體 • 達全區總核定招生名額之90%以上。 • 區內之高中高職各校 • 須達該校核定招生名額之90%以上 • 私立高中 • 以設籍宜蘭縣之學生為計算範圍。
四、辦理方式(1/3) 一、不得參酌或採計國中學生學習領域評量成績,並不得作為訂定入學門檻或條件,其辦理方式如下: 1.參加免試入學登記人數,未超過各高中高職該科、群核定之招生名額時,全額錄取。 2.當登記人數超過各高中高職該科、群核定之招生名額時,參酌「宜蘭區高中高職免試入學超額比序條件積分對照表」所列各項目及積分,各校按科、群依序錄取。
四、辦理方式(2/3) 二、績分對照表未列項目不得定為超額比序條件。 • 總積分完全相同且名額不足分配時得採抽籤方式。 三、同科、群所訂定之比序條件應一致。 四、縣府應建置線上報名及資料管理系統,供國中登錄學生各項相關資料。
四、辦理方式(3/3) 五、高中高職各校得提供體育、藝術才能及技藝優良等學生免試入學名額。 • 其辦法由各校依各相關法規訂定,並報各該主管機關核准後招生。 六、免試入學之辦理順序應先於特色招生 • 於特色招生辦理完成後,招生未額滿之學校科、群,得依本要點辦理第二階段招生。
國中學生 五、辦理流程 身心障礙12年就學安置計畫 國中教學正常化及學力品質確保 (國中教育會考) 國中適性輔導 錄取報到 各國中進行比序條件結算並提供學生及家長運用 國中提供學生升學輔導建議 術科鑑定 (可同時報名) 錄取報到 報名五專免試入學 音樂班.美術班.舞蹈班.體育班及技藝類科等術科甄選入學 (可同時報名) 錄取報到 學生申請免試升高中高職 (含進修學校、建教合作、實用技能學程) 高中職特色招生 (宜蘭區不辦理) 錄取 Y 錄取報到 N 第二階段申請高中職免試入學 (含進修學校、建教合作、實用技能學程) 接受適性教育
宜蘭區免試入學分發運作模式及流程圖 分發開始 階段1.各國中就國立高中所提撥50%免試入學名額,依各國中畢業生比率設定各校分配名額,並依志願及比序項目積分高低分發 錄取 Y N 階段2.國立高中25%、其他各校50%名額,按比序項目積分高低就學生第一志願進行分發 錄取 Y N 階段3.國立高中25%、其他各校50%名額,依比序項目積分高低,按學生選填志願逐一檢視分發 Y 錄取 N N 下一個志願是否額滿? 錄取 Y 最一個志願仍未錄取 報到入學 登記本區未額滿高中高職 超額時先比較比序項目總積分,同分時再依序比較各項目積分: 總積分→畢業資格→均衡學習→品德表現→服務表現→競賽表現→體適能適性發展→就近入學→教育會考(國-英-數-社-自-寫作→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電腦隨機抽籤
七、超額比序規則 • 積分採計規範: • 申請超額時上列項目應全數採計 • 得依學校發展特色及科、群特性,加權採計部分項目 • 第1至7項至多擇2項加權計分,另「教育會考表現」至多擇2科加權; • 加權值分別以50%為上限。 • 比序順序: • 總積分→畢業資格→均衡學習→品德表現→服務表現→多元學習表現→體適能→適性發展→就近入學→教育會考→(必要時抽籤)
一、健全師資結構 • 編制內的合聘、共聘教師制 • 改善學校規模小所造成的部分領域(學科)教師失衡,導致學生學習未能全方位關照之限制 • 可讓學生在藝術與人文、健康與體育、綜合活動等領域得到專業的指導。 • 檢討教師聘任制度 • 因應少子女化衝擊而管控員額所造成代理教師流動頻仍影響學生受教權益的限制。 • 代理教師如獲得學校教評會評定為服務績優,可以直接續聘,每次一年、可以續聘二次。 • 可減少孩子每年都必須因為換老師而需重新適應的現象,並可以激勵代理教師的服務熱忱。
二、確保學生學習品質 基本學力檢測網(http://test.ilc.edu.tw/matn/)
三、成立國中生涯輔導諮詢小組 • 目的: • 負責規劃生涯輔導相關業專業課程 • 協助培訓國中輔導教師與導師之生涯輔導能力 • 組成: • 聘請國立宜蘭大學楊淳皓教授擔任總顧問 • 縣內高中職輔導教師擔任諮詢委員 • 行政工作由本縣輔導諮商中心負責 • 運作方式: • 蒐集國中教師執行學生生涯輔導工作的疑難問題 • 諮詢小組研商編輯Q&A • 協助國中辦理師生研討會與對話 • 擔任國中教師之諮詢顧問
四、建置宜蘭縣國中畢業生多元進路資訊網(http://blog.ilc.edu.tw/blog/blog/18195)四、建置宜蘭縣國中畢業生多元進路資訊網(http://blog.ilc.edu.tw/blog/blog/18195)
五、成立免試入學超額比序條件配套作業小組 • 多元學習表現規劃小組 • 負責研議有關各類別縣賽與全國賽採計範圍及認定方式等事項。 • 由復興國中校長陳正吉擔任召集人 • 服務表現規劃小組 • 負責研擬有關班級與社團幹部採計標準等事項。 • 由頭城國中校長連志峰擔任召集人 • 體適能檢測工作小組 • 負責研議有關體適能檢測公信力、公平性及體弱學生之認定與因應措施等事項。 • 本縣將設三個體適能檢測中心 • 由羅東國中校長張炎輝擔任召集人
六、建立資訊化作業平台 • 建置數位化《生涯輔導紀錄手冊》 • 將教育部製發之《生涯輔導紀錄手冊》數位化 • 手冊內容與與相關資料庫連結 • 建置免試入學作業系統 • 建置「宜蘭縣高中高職免試入學作業系統」 • http://140.111.66.183/Init.do?method=school • 與現行校務行政系統資料庫直接連結 • 提供國中端資料建置、 學生資料建置與查詢、高中端招生設定、免試分發作業等一貫作業系統。
七、當學生進入高中職需要調整時…宜蘭區公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申請適性轉學(轉科)試辦計畫七、當學生進入高中職需要調整時…宜蘭區公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申請適性轉學(轉科)試辦計畫 • 目的: • 提供宜蘭縣內國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適性轉學(轉科)機制,以符合學生性向及興趣,協助學生適性發展。 • 發展過程: • 99.6.8宜蘭縣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發展會審議通過 • 100.5.25宜蘭縣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發展會99學年度第11次會議修訂 • 100.6.6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備悉 • 摘要: • 本適性轉學(轉科)之申請,每學期辦理一次,上學期於一月上旬、下學期於六月上旬辦理。 • 每一學生僅可申請一所學校不同科別(限一科),同科不同校間不得申請(普通科和綜合高中學術學程視為同科)。就學期間轉學(轉科)以一次為限。
拋磚引玉 感謝聆聽、敬請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