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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贊助與基金籌募概論 運動贊助 的定義

運動贊助與基金籌募概論 運動贊助 的定義 Sleight (1989) ,運動贊助是一種存在於資源提供者與運動事件或組織間的 商業關係 。資源提供者提供資金、產品或服務,運動事件或組織則授與其權利,以具商業效益之相對利益為回饋。 Brooks (1990) 認為運動贊助是企業以現金、產品或勞務的支付方式,向運動組織 購買某種權利 ,並透過預定的各項活動及任何圖像之使用,與運動相關符號做連結,傳達給其目標觀眾所用的一種方式,以達成企業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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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贊助與基金籌募概論 運動贊助 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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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運動贊助與基金籌募概論 運動贊助的定義 Sleight (1989),運動贊助是一種存在於資源提供者與運動事件或組織間的商業關係。資源提供者提供資金、產品或服務,運動事件或組織則授與其權利,以具商業效益之相對利益為回饋。 Brooks (1990)認為運動贊助是企業以現金、產品或勞務的支付方式,向運動組織購買某種權利,並透過預定的各項活動及任何圖像之使用,與運動相關符號做連結,傳達給其目標觀眾所用的一種方式,以達成企業利益。 陳文喜(2009)運動贊助(Sport Sponsorship)為企業組織認定運動組織、運動賽事和活動或運動員等能滿足企業需求而願意提供的所有財貨及服務。

  2. Seaver 2004對美國頂尖50個贊助商研究發現有10%的贊助公司,每年會收到超過1,300份的運動贊助企劃書 • 2008年北美贊助總金額達168億美元,其中運動領域佔70% • 2008年歐洲贊助總金額達117億美元 • 2008年太平洋沿岸國家贊助總金額達95億美元 • 2008年全世界的運動贊助總金額達435億美元 • 美國大學運動員聯盟一級學校有10%的收入是贊助,平均為113萬美元 • 運動組織與贊助者的雙方是雙贏的局面,公司可以增加市場價值及利益,運動組織可增加收入

  3. 隨著運動風氣的盛行,人們對運動賽事的投入與熱衷日漸高漲,越來越多的企業也選擇將他們的資源投入在運動賽事贊助之中 • 2008年在美國次級房貸風暴影響之後進一步演變成全球金融風暴 • 運動產業也飽受大蕭條以來最嚴重的經濟衰退衝擊,裁員、減薪、取消賽事樣樣來 • 車隊、球隊、聯盟和巡迴賽愈來愈仰賴來自企業贊助、廣告和豪華包廂的收入,職業運動受到的衝擊可能更甚以往,因金融業和汽車業向來是運動業最大的金主

  4. 奧林匹克運動會的起源 • 西元前七七六年舉辦的奧運會是第一個有文字記載的奧運會 • 西元三九四年,希臘被羅馬帝國占領,把奧運會作為「異教徒的活動」而廢止 • 一八九二年,被尊稱為「現代奧林匹克之父」的法國教育家皮埃爾.德.顧拜旦(Pierre de Coubertin)首次公開提出恢復奧運會 • 一八九六年,第一屆現代奧林匹克運動會(The Modern Olympic Games)在希臘雅典正式舉行 • 二零零八年北京奧運是第二十九屆,奧運會剛好整整一百年 • 2016年第三十一屆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由巴西里約熱內盧舉辦。里約熱內盧成為南美洲第一個主辦奧運的城市,同時也是第一個葡萄牙語城市主辦奧運

  5. 一八九二年,被尊稱為「現代奧林匹克之父」的法國教育家皮埃爾.德.顧拜旦(Pierre de Coubertin)首次公開提出恢復奧運會。他建議恢復奧運會的組織形式和慶典儀式,但又認為有必要注入新的成份以適應現代社會的要求,即強調運動賽會的教育意義,欲達成(1)身心均衡發展(2)促進世界和平及國際間的瞭解(3)追求卓越表現等目標。國際奧會主席薩瑪蘭奇(Juan Antonio Samaranch)亦闡揚古氏的理念,認為完人的教育(the formation of the complete human being)應藉身心與藝能活動的結合來實現

  6. 運動贊助的起源 • 一九七六年加拿大蒙特利爾奧運會虧損二十億美元,成了「蒙特利爾陷阱」 • 一九八四年洛杉磯奧運會,美國奧委會主席尤伯羅斯首次將商業運作引入奧運,把原本免費轉播的體育比賽變成獲利三點六億美元的電視廣播權轉讓,加上紀念幣、贊助券等各類集資,使奧運首度盈利二點五億美元

  7. 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International Olympic Committee, IOC)自1988年推出的「全球奧運贊助夥伴計畫(The Olympic Partners, TOP)」後,不但,解決了IOC財政上的窘境,與社會廣大資源結合的成功贊助典範,更創造出奧運會的全新價值,企業也因此可以獲得贊助的宏效 • 到2008年為止,北京奧運投資370億美元,其中包括20億美元的場館花費和20億美元的運營開支,還有242億美元用於基礎設施建設,70億美元用於環境衛生

  8. 國際奧會的電視轉播權利金、合作夥伴的贊助收入,分給北京奧組委的就超過10億美元,估計北京奧運大概有2千萬到3千萬美元的純利潤國際奧會的電視轉播權利金、合作夥伴的贊助收入,分給北京奧組委的就超過10億美元,估計北京奧運大概有2千萬到3千萬美元的純利潤 • 1990年全球贊助市場共有56億美元,2000年為220億美元,預估2010年將達到500億美元的高速成長 • 如何進行運動贊助結盟合作的專業能力與正確理念,已成為當今體育運動暨卓越企業領導者不可或缺的必備條件

  9. 奧運會商業運作的核心內容 • 國際奧委會制定的一套龐大的市場開發計劃,包括國際奧委會、國家奧委會和主辦城市奧組委3個層次的開發計劃 • 頂端的是奧林匹克全球合作夥伴計劃(簡稱TOP計劃),由國際奧委會於1985年首次提出,在全球挑選10至12家著名企業作為贊助商。從1988年到2000年,TOP計劃取得的收入從9,500萬、1.75億、3.5億美元增加到5.5億美元

  10. 奧運會的重要盈利模式,TOP計劃選擇企業贊助夥伴十分挑剔,並設定排他原則,在同一行業中只能挑選一家具國際知名度、能協助推行國際奧委會的跨國企業作為TOP贊助商。三項條件,缺一不可:一是企業及其產品必須具有良好形象和品質,居世界領先;二是必須是跨國公司;三是能夠積極協助推行國際奧委會的營銷計劃,但凡取得TOP贊助商資格的企業,即可在世界範圍內使用與奧林匹克相關的各種標誌的權利,TOP全部為跨國巨頭壟斷奧運會的重要盈利模式,TOP計劃選擇企業贊助夥伴十分挑剔,並設定排他原則,在同一行業中只能挑選一家具國際知名度、能協助推行國際奧委會的跨國企業作為TOP贊助商。三項條件,缺一不可:一是企業及其產品必須具有良好形象和品質,居世界領先;二是必須是跨國公司;三是能夠積極協助推行國際奧委會的營銷計劃,但凡取得TOP贊助商資格的企業,即可在世界範圍內使用與奧林匹克相關的各種標誌的權利,TOP全部為跨國巨頭壟斷 • 2008年北京奧運會,除了12家國際奧組委長期合作夥伴之外,已有近50家中外企業以合作夥伴、贊助商或供應商等不同形式與北京奧組委建立合作,創造了奧運贊助史上的最高水準,得到總額10億美元的贊助

  11. 北京2008年奧運會贊助企業分為五個層次 • (一)全球合作夥伴: • 第 一層次(Level 1)是國際奧會全球合作夥伴(也就是俗稱的TOP贊助商),是層次最高的奧運贊助級別,具有排他性。也就是說,國際奧會在同一行業只挑選一家企業。包括 2008北京奧運會在內的第六期TOP計劃中共有12家企業,分別是聯想、可口可樂、柯達、歐米茄、源訊、宏利人壽、三星、通用、麥當勞、松下電器、強生 和VISA。

  12. 1984年的洛杉磯奧運會上,企業贊助奧運會的門檻只有400萬美元,此後不斷飆升。到了1997~2000年,第四期TOP計劃的平均贊助費已經為4000萬美元,而2001~2004年的第五期TOP計劃,價格就漲到了5500萬美元。2008年北京奧運會在內的第六期TOP贊助商的門檻據傳聞為6000萬美元。第七期的TOP計劃(2010年溫哥華冬奧會及2012年倫敦奧運會)中,宏利支付的贊助費用近8000萬美元。

  13. (二)2008北京合作夥伴: • 第 二層次(Level 2)是2008年北京奧運會合作夥伴。 2004年6月10日,大眾汽車(中國)成為第一個2008年北京奧運會的合作夥伴,此後中國銀行、中國移動、中國網通、中國國航、中石油、中石化、國家 電網、強生、阿迪達斯、中國人保財險、大眾等11家企業,先後成為北京2008年奧運會合作夥伴,其中本土企業有8家。 • 大眾7000萬美元力挫現代,而阿迪達斯以8000萬美元把本土品牌李寧擠出門外。 • 傳聞第二層次合作夥伴的“起步價”是3億人民幣

  14. (三)贊助商: • 第三層次(Level 3)2008年北京奧運會贊助商。共有UPS、伊利、海爾、青島啤酒、燕京啤酒、百威啤酒、恒源祥、必和必拓、統一方便麵和搜狐10家。 • 傳聞第三層次贊助商的“起步價”是1.3億人民幣。

  15. (四)獨家供應商: • 第 四層次(Level 4)是2008年北京奧運會獨家供應商。共有長城葡萄酒(葡萄酒)、金龍魚(食用油)、歌華特瑪捷服務(門票)、夢娜(襪類)、貝發文具(文具)、華帝 (燃氣具)、亞都(加濕器)、士力架(巧克力)、千喜鶴(冷鮮豬肉及豬肉製品)、思念(速凍包餡食品)、泰諾健(健身器材)、皇朝傢俬(生活傢具)、思泰 博(辦公傢具)、亞立克(臨時電力和溫度控制)、Schenker(貨運代理及清關服務)15家。 •  獨家供應商的準入門檻為4100萬元人民幣

  16. (五)普通供應商: • 第五層次(Level 5)是2008年北京奧運會供應商。包括泰山(體育器材)、英孚(語言培訓服務)、愛國者理想飛揚(語言培訓服務)、水晶石科技(圖像設計服務)、元培翻 譯(筆譯和口譯服務)、奧康(皮具)、立白(洗滌用品)、普華永道(會計服務)、大運(摩托車)、首都資訊(多語言服務)、優派克(印刷服務)、微軟中國 (系統軟體)、國譽(辦公室空間設計服務)、新奧特(電子中文翻譯服務)、盟多(籃球、手球場地及田徑跑道),共15家。 • 普通供應商的準入門檻為1600萬元人民幣

  17. 贊助企業將不同程度地享有相應的權益,主要回報方式有:使用奧運會、奧組委的徽記和稱謂進行廣告和市場行銷活動;享有特定產品和服務類別的排他權利;獲得奧運會的接待權益,包括奧運會期間的住宿、證件、開閉幕式及比賽門票,使用贊助商接待中心等;享有奧運會期間電視廣告及戶外廣告的優先購買權;享有贊助文化活動及火炬接力等主題活動的優先選擇權等等。同時,奧組委還會實施防範隱性市場計劃,以保護贊助商權益。

  18. 奧運營銷的效果實際上是三方面博弈的結果,那就是奧運贊助商、國內國外的同行業競爭者和消費者 • 『奧運贊助』支付贊助費只是一個開始,後期的市場推廣和配合的營銷活動還需要3~4倍的資金支援 • 韓國三星公司成為第五期(2001~2004)TOP贊助商時候的贊助費是6000萬美元左右,但僅2001年一年,其用於品牌宣傳的費用就高達2 億美元左右。 • 在運動服飾行業中,高達37.4%的被調查者認為李寧是北京奧運會的奧運贊助商,而真正的奧運贊助商阿迪達斯的 認知率只有22.8%,而耐克和安踏的認知率分別是18.2%和6.3%,李寧成為所有品牌中奧運贊助商誤認率最高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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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喜瑪拉雅研究發展基金會www.himalaya.org.tw/成立於1990年,其宗旨希望在服務公益組織及人才培育的領域,奉獻棉薄的力量 • 工作重點1.公益服務 2.資訊服務3.培訓課程 • 2010年新編台灣主要基金會網路名錄 • TVBS關懷台灣文教基金會www.tvbs.com.tw/tvbsfoundation/ • 七星生態保育基金會www.7stareco.org.tw • 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www.hef.yam.org.tw • 大甲媽社會福利基金會www.dajiama.org.tw

  24. 基金籌募 • 國立中興大學校務基金籌募辦法 • 校務基金勸募內容: • (一)勸募對象:校友、企業、機關、法人團體及熱心公益人士等。學校收受之捐贈不得與贈與人有不當利益之聯結。 • (二)勸募標的:現金、支票、有價證券、不動產及其他有價財物資產等。捐贈為現金以外者,應確實點交,屬不動產者,應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 • (三)勸募名目:一般校務用途及特定校務項目用途。

  25. 高雄市捐募運動管理自治條例 • 第三條 發動捐募運動,以舉辦左列事業為限: • 一、贊助國防或地方建設。 • 二、慰勞軍警。 • 三、公益慈善事業。 • 四、教育文化事業。 • 第四條 發動捐募運動之單位應合於左列之規定: • 一、機關:政府及民意機關。 • 二、團體:經主管機關核准並已辦妥法人登記之社團財團組織。 • 三、學校:已立案並辦妥財團法人登記之私立學校或公立學校。 • 四、其他經政府認可之組織。 • 第五條 發動捐募運動,應由發動單位組織籌募委員會,置主任委員一人,下設總務、勸募、財務、主計四組負責辦理有關事宜,不得以個人為捐募之主體。

  26. 備具下列書表報請核准 • 一、捐募計畫表。 • 二、目的事業計畫書(表)。 • 三、目的事業經費收支概算表。 • 四、籌募委員會名單。 • 師大體育系籌募「學生意外傷害基金」

  27. 一、公益:指不特定多數人的利益。二、非營利團體:指非以營利為目的,從事第八條公益事業,依法立案之民間團體。一、公益:指不特定多數人的利益。二、非營利團體:指非以營利為目的,從事第八條公益事業,依法立案之民間團體。 • 勸募團體如下:  一、公立學校。  二、行政法人。  三、公益性社團法人。年度終了後五個月內   四、財團法人。 • 一、開立收據。二、定期辦理公開徵信。年度終了後二個月內 • 三、依指定之用途使用。 • 勸募團體應於郵局或金融機構開立捐款專戶

  28. 運動產業發展條例民國100年07月06日 • 運動產業 : • 一、運動用品或器材製造業。二、運動用品或器材批發及零售業。三、運動場館業。四、運動用品或器材租賃業。五、運動設施營建業。 • 六、運動表演業。七、職業運動業。八、運動休閒教育服務業。九、運動保健業。十、運動行政管理服務業。十一、運動傳播媒體業。十二、運動資訊出版業。十三、運動博弈業。十四、運動旅遊業。 • 十五、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之產業。

  29. 第24條:體育團體舉辦之運動賽事或活動,門票收入免徵營業稅 • 第26條:營利事業合於下列之捐贈,得依所得稅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規定以費用列支,不受金額限制:一、捐贈經政府登記有案之體育團體。二、培養支援運動團隊或運動員。三、推行事業單位本身員工體育活動。四、捐贈政府機關及各級學校興設運動場館設施或運動器材用品。五、購買於國內所舉辦運動賽事門票,並經由學校或非營利性之團體捐贈學生或弱勢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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