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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維模式

思維模式. 創新與傳統的衝突. Writing as a window to a theory of thinking (Kellogg, 1994, 16). 1 Quality writing cannot be achieved without quality thinking. Thinking well may not be a sufficient condition for writing well, but it certainly appears to be a necessary cond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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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維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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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思維模式 創新與傳統的衝突

  2. Writing as a window to a theory of thinking (Kellogg, 1994, 16) • 1 Quality writing cannot be achieved without quality thinking. • Thinking well may not be a sufficient condition for writing well, but it certainly appears to be a necessary condition. • A poorly written paper reflects a failure to generate and develop interesting ideas, a failure to arrange these ideas in a coherent sequence, and a failure to consider the needs of the reading audience. • 2 Writing is a tool for thinking. • Writing not only demonds thinking, it is also a mean for thinking. • (Nickerson et al., 1985) • By writing about a subject, one learns what one thinks about the subject. • One can improve one’s thinking about a particular subject by writing about it. • (Horton, 1982) • The complex logical arguments demanded in legal(Stratman, 1990)and scientific thought (Olson, 1976) may well require the tool of writing. Such arguments must be examined and elaborated to be successful, and the written record permits this in a way that spoken language cannot. • 3 Writing involves four cognitive operations that play a role in all thinking tasks. • Collecting information • Planning ideas • Translating these ideas into the consensual realm of written text • Reviewing ideas and text • Writing often in composition classes and elsewhere will improve the student’s ability to think and learn in general. (Langer & Applebee, 1987) • Writing text is a prime example of behavior that demands mindfulness and effortful engagement.

  3. 創造力──定義 • 1. Haven, K. (1999) • 創造力有以下幾個定義: • (1) 字典定義: • ─ 令某事物存在於世上 • ─ 超越傳統觀點及思考模式 • (2) 文化方面的定義: • ─ 過份注重創造力的品質 (Quality) • (3) Haven的定義: • ─ 創造力與質素並沒多大關係 (否定說法[2]) • ─ 他認為以下兩個要素有助培養學生的創造力 • (i) 願意擔當愚者的角色 (willingness to look foolish) • (ii)願意無時無刻以愚者姿態出現 (persistence to look foolish over and • over again) • ─ 只有通過時間的磨練,密集式的練習及持之以恆,創造力便會展現眼前, • 像泉水般湧現。 • 2. Jamieson, (1996) • 具創造力作者的條件: • (1) 具表達能力,勇於將自己的想法及情感用文字表達出來 • (2) 懂得利用文字來與讀者進行溝通 • (3) 建立個人風格 (style)── 表達情緒、態度、傳說信息及內容,及擁有 • 自己的聲音(voice)。 • 3. Jamieson (1996) • ─ 創造力是即興及啟發性 (inspirational) • ─ 創造力亦須以努力寫作、勤於練習寫作技巧為基礎。

  4. Creativity (John R. Hayes & Carnegie Mellon, 1990 ) • Three evaluation underlying the identification of a creative act: • The act must be seen as orginal. • The act must be seen as valuable or interesting. • The act must reflect well on the mind of creator. • Four analysis of creative acts: • Devated to work • Independence • The drive of originality • Flexibility

  5. 創造力及寫作 • 1. Haven, K. (1999) • Haven 建議將創作及寫作分開處理(separate creating from writing) • 原因── 許多研究顯示,大腦往往只能處理機械式的寫作 (mechanics of writing) (如串字、文法、句子及段落的架構)或創意潛能,兩者不能同時並存。 • 建議── 先創作,後寫作。 • 步驟及方法── 學生應先以口頭形式創作初稿(並非以文字記下),故此以錄音形式記下初稿為最佳方法。而錄音有以下三個好處: (1)學生的創作過程並未受任何限制,他們更可以暢所欲言。(2)錄音更是一種口頭形式的活動(研究發現通過口頭形式的敘述,篇章初稿的內容會更及詳盡)(3)省時(初學者通常會用5分鐘敘述自己的故事)。隨後,在寫作階段時,學生可以重聽自己錄下的內容,而他們的集中力會放在機械化的寫作上面。這種方法可以令學生於不同時段專注不同工序,大大提高寫作效率,令創作及寫作能順利進行。

  6. 創造力及寫作 • 2. Le Fevre, Karen Burke在著作Invention as a Social Act中認為創作 (invention) 包含記憶 (memory) • ─ Invention is "active creating ─ as well as finding or remembering─that which is the substance of discourse" (46) Rider, J. (1995) • ─ 認為記憶在創作過程中佔一席位。她引述不同學者的意見(如Linda Flower; John Hayes; Stephen Witte; Sondre Perl; James Britton; Alive Brand; Frank Smith; Donald Murray; Peter Elbow; Richard Young; Jeannette Harris; Patricia Sullivan; Karen Burke Le Fevre) 來說明應融 合記憶於活動教學的策略中。

  7. 創造力及寫作 • 3. Sharples, M. (1999) • Table 3.1 Dimensions of creative thinking創造力的四個不同層次: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Knowledge Telling Knowledge Transforming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High Focus (1) Associational Thinking (3) Problem Solving • Low Focus (2) Idea Flowing (4) Daydreaming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 與Brainstorming有密切關係 • . 通常思考過程中涉及一組人(發掘一連串概念) • . 若只得一人,可以在單行紙上寫下與題目有關的構思。 • (2) 作者獨自沉醉於寫作過程中,將自己的思想用文字表達。 • (3) 作者會視寫作為一個「解決疑難的活動」(problem-solving activity)。會在寫作前訂下 標以及用盡任何方法將疑難解決(即將 content 及rhetoric合併) • (4) 誘發多過一個的構思空間 (conceptual space),及以相似及相反的方 法進行思考。

  8. 最上級 上級 次上級 創新與傳統 自己

  9. 創新與傳統 傳統 / 保守 創新 / 突破

  10. 請你想一想:下列事情,你做過嗎? • 向無牌小販購物 • 送錢給路旁的乞丐 • 購買翻版錄像/電影 • 紅燈(人)亮,橫過馬路 • 在學校公開播放錄像/電影 • 影印書刊 • 在校內不依法辦事 • 你對現實 / 工作 / 政府 / 社會 有何不滿?你願意這些「不滿」永遠存在嗎?

  11. 妨礙創意思維發展的石頭 • 為你(們)好,我(們)才這樣做 • 如果不是由他(們)來做,效果會更差 • 他的表現功大於過 • 他沒功也有勞 • 你只會批評,沒有建設 • 你既然說這樣做不行,你又講不出應怎樣做 • 沒法子,因為要趕工,只能遲些下班 • 上級也夜以繼日地做,我們也應該夜以繼日地全力去做 • 少數(人)服從多數(人) • 法例已規定不准這樣做,你還想反對嗎?難道你不講法理嗎? • 這樣做將會兩敗俱傷 • 應講法時,講情 • 應講情時,講法

  12. 思維帶動 • 具創意---新思維 例如: • 畢業典禮發言 • 中國領導在外國與華僑講話 • 序 • 婚宴發言 • 電話錄音 • 戲劇比賽與品德教育 • 深入分析 • 特首查找不足

  13. 多角度思考 • 中國的偉人 /英雄 • (屈原 / 岳飛 / 李白 / 文天祥 / 秋瑾 / 司馬遷 / 孫中山 / ) • 環保問題 • (把它作為專題研究,研究完畢,人和物分離 / 只關心那些受到威脅的,次等的沒人理會 / 只關心百年老樹,幼苗無人過問 / 只關心頻臨絶種者,粗生粗長者沒人理會 )

  14. 說話含有哲理 • 例如 • 何教授,你創辦「每日一篇」很成功,請你談談你的成功經驗 • 何教授,你創辦「每日一篇」很成功,你現在一定很滿足了! 推測弦外之音

  15. 討論事件 ------ 立於不敗之地 • 馬會照明事件 • 錄音---房署 • 評論學能測驗 • 評論中文科舊課程 • 評論語文基準試、通識教育 (教師工作量重) • 普通話與語文基準試 • 同事間的聯繫 • 不同部門間的聯繫

  16. 具有高度創造力的兒童有以下的特質 • 1)不容易受人影響 • 2)幽默風趣 • 3) 表現高雅自然

  17. 老師及家長應如何培養兒童的創造力 • 不要太重視智力的測成績 • 不要以成績的好壞去品評其所說或所做的 • 使兒童覺得你是他在學習上或人活上的支持者 • 啟發兒童擴散性思考 • 不要過份強調對與錯 • 容許兒童從錯誤中學習 • 鼓勵兒童接受自己錯誤的結果 • 容納粗疏 • 以會心微笑代替取笑或嘲笑 • 不要從實用角度去衡量兒童所做的 • 是創造性思考的刺激者 • 加強兒童的好奇心及解決問題的能力

  18. 幽默 幽默- 是指讀物或說話內容有趣而意味深長 在會心微笑之餘,它會引發讀者深思、 反省。 可令兒童感受閱讀的樂趣,藉以使兒讀 自少養成閱 讀的習慣 閱讀幽默小品 • 攝取養料,吸收經驗 • 擴濶視野,開拓思維 多讀幽默小品,兒童可在不知不覺間養 成幽默的性 格

  19. 幽默作品的特點 1 具創造性 2 不直接向人說教 3 瞭解讀者或觀眾之心理 4 豐富的想像力 5 主題鮮明 6 出奇制勝 例如: • 看醫生 • 訓練兒童從另一角度思考問題

  20. 小學生的作品 • 例如:下列一位小學生的作品 • 看醫生 作者:路衞 媽媽的齒疼, 到醫院看醫生, 醫生說︰ 拔掉﹗ 媽媽的牙疼, 到醫院看醫生, 醫生說︰ 拔掉﹗ 媽媽的頭疼, 又要到醫院看醫生, 妹妹拉著媽媽說︰ 不要﹗

  21. 訓練兒童從另一角度思考問題 例: 甲說:我爺爺屬龍年,父親也屬龍年,我自己亦屬龍年 乙說:那麼,你一家人都要配戴耳聾機了

  22. 具創意文章 • 罪 • 通過修改,寫一篇出色的文章 • 願望樹 • 新域劇團 劇團宗旨 • 這一夜,誰來吃慢餐 • 要好奇! • 小議「名校出小偷」

  23. 何萬貫教授 香港中文大學教育學院 「每日一篇」網站策劃人 2004年12月 你喜歡這本書的作者、書名或封面設計,才會翻開這本書,我才能與你見面。因此,我要感謝作者曹綺雯小姐,沒有她,我和你肯定無緣見面了。 我向來不為人家作品寫序。因為人家作品水平高,我寫序,佔了篇幅,妨礙了讀者閱讀精彩的文章,真是罪過、罪過!然而,作者曹小姐對我說:「這本書是因你而寫的,缺了你的序,是一種遺憾。」我只好應允提筆。 是的,這本書是因我而寫的。 香港好人好事多不勝數,年輕人因忙於「放眼世界」,以致對周邊那些好人好事視而不見,聽而不聞;若教育界對此同樣無動於衷,就很不應該。於是,去年暑假,我邀請曹小姐以香港的好人好事為題材撰文,在「每日一篇」網站上陸續發表。這為年輕人提供了精神食糧,讓他們立足香港,放眼世界。這本書便是那些文章的結集。 「每日一篇」網站每天有20多萬年輕人上網學習,點擊人次每天高達600萬。看看這本書,你便會知道為甚麼每天有這麼多年輕人進入「每日一篇」網站了。 那段日子,眾多年輕人在網上閱讀曹小姐的作品。這種情況,直到今天想起來我仍然很感動。今次「破天荒」爲人家作品寫序,希望以上短短的文字,即使延緩了你進入細看美文而獲罪,罪也不會太重吧!

  24. 通過修改,寫一篇出色的文章何萬貫——畢業典禮上的講話通過修改,寫一篇出色的文章何萬貫——畢業典禮上的講話 • 校監、校長、老師、家長、嘉賓和各位畢業同學: • 今天舉行畢業典禮,我用《通過修改,寫一篇出色的文章》作爲題目發表講話,意思是:希望大家像通過修改把文章寫得更出色一樣,不斷修訂自己的人生目標,將來爲社會作出更大的貢獻。 • 我爲甚麽要把人生目標的修訂比作文章的修改呢?這是因爲,人生目標和文章一樣,都有一個不斷完善的過程。大家都知道,許多好文章都是改出來的。一蹴而就的成功作品很少。正因爲這樣,古往今來,不少作家都很注重對自己文章的修改。唐宋八大家之一的歐陽修,把文章寫出來以後,經過反復修改,才同讀者見面。已在讀者中傳誦的作品,他也不放過修改的機會。直到老年時,還是如此。妻子問他:「你又不是讀書人,難道還怕先生說你不用功嗎?」他說:「我不是怕先生說我不用功,我是怕文章有毛病,令後生見笑。」歐陽修的文章沒有見笑於後生,是因爲他的文章經過精雕細琢,達到精益求精的地步。 • 古人說:「志當存高遠。」但是,一個人志向的「高」和「遠」,並不是一出生就訂下來的,而是通過不斷修訂才能確定。志向本來不「高」、不「遠」的,可以通過修訂,使它變「高」、變「遠」。江西省有位叫段元星的農村小學教師。當初,他滿足於每天上幾節課,不求有大的作爲。後來,他想到了要修訂自己的人生目標。於是,他開始自學天文學,閱讀了百多本天文學巨著。經過長年累月的堅持和努力,他不僅在天文學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就,而且也成爲了世界上第二個靠目測發現新星的人。你看,他現在的志向,不是比原來的「高」和「遠」得多了嗎?從這個意義上來說,人生就是一篇文章。你們應該用修改文章的精神,不斷把人生目標修訂得更好,修訂得更完善。 • 要修改好文章,首先要找出文章的缺點;要修訂好人生目標,首先要發現人生目標的不完善之處。在這裏,我想起了考試。在看到了考試結果之後,往往有的同學說,自己考得不好。這包括兩種情況,一種是實際上真的考得不好,一種是實際上考得好,只是他不滿意這次考試的表現罷了,因爲他本來可以考得更好。正因爲有考得不好的發現,才有不斷修改自己學習計劃的想法,爭取達到考得更好的目標。實際上考得好的同學,會想到要不斷超越自我,再闖高峰;實際上考得不好的同學,會吸取教訓,務求考得更好。改文章也是如此。文章中出現的錯誤,要進行修改,文章的不夠完善之處,要加以完善。運用這一方法,同樣可以很好地修訂人生目標。如果原本的人生目標是消極的、錯誤的,就要從根本上加以修訂,如果原本的人生目標不夠高,不夠完善,就要修訂得更高和更完善。 • 文章的修改和人生目標的修訂既有相同的地方,又有不同之處。文章的修改,可以在紙上完成,人生目標的修訂卻要通過實踐來體現。貴校的陳校長利用10年的時間,把心誠中學辦得越來越出色。同過去相比,現在,學校的規模更大了,校園更美麗了,課程設置更完善了,師生關係更融洽了,成績卓著,校譽日隆。他把心誠中學修改成一篇出色的文章,同時也把自己的人生目標修訂成一篇出色的文章,這兩篇文章是緊密聯繫著的。也就是說,他的人生目標的修訂通過學校建設的實踐反映出來。沒有學校建設這一實踐,所謂人生目標只不過是一句空話。 • 現在大家已經畢業,開始了人生目標的一個新起點。面對新的環境,面臨新的情況,這是一個關鍵的時刻。我希望,在這樣的情況下,大家對自己過去寫出的文章初稿,作出滿意的修改,讓它展現出嶄新的面貌,令「讀者」有個驚喜。

  25. 願望樹

  26. 新域劇團 劇團宗旨 • 我們明白,藝術,並不是人們賴以生存的必需品,但我們相信,藝術,就像糖果之於小孩,可以令生活充滿喜悅和希望。 • 我們明白,戲劇,並不是唯一的藝術形態;但我們相信,戲劇,就像糖果中的朱古力,必有其不可取代的特殊滋味。 • 我們明白,人生不一定甜美;但正因爲這樣,我們更加相信,戲劇的真正意義並不在於「甜化」或「美化」生活,而在於豐富和強化我們的觸覺和知覺,賦予我們品嘗生活、承受生命的力量。 • 我們強調,是我們選擇了戲劇,而不是戲劇選擇了我們。對於自己的選擇,我們必有一定的承擔。 • 秉承著以上信念,我們對自己作爲一個全情投入的劇團,有以下三點執著: • 一、在創作上用心觀照,使戲劇成爲回應生命,關懷人性價值的一種實踐活動; • 二、在教育上積極提倡,使戲劇成爲衆人皆可擁有的一種力量; • 三、在社群中積極介入,使戲劇成爲社會生活中的一個有機部分。

  27. 這一夜,誰來吃慢餐綠田園基金 何良懋 (教協報 18-10-2004) • 還在加拿大生活那幾年,習慣做事慢吞吞,生活哲學是:長命工夫長命做,毋須只爭朝夕。囘港後發現「加拿大風格」與港式急先鋒作風大相徑庭。但想到人生譬如白駒過隙,何必強求快達指標,往往事緩則圓,不如多點「留白」。這是價值觀的差異,返港初期真有些適應功能障礙哩!於是思考一些傳統智慧,例如吃飯速度。自小家父就教導多咀嚼,勿「狼倉」;飯桌表現不但關乎肚子,也是基本禮儀所在。可上班人士一小時午膳,大多「醫肚」了事,難免食而不知其味,遑論研究食物與我們的有機「關係」! • 上世紀八十年代中,義大利卡洛·佩特裏尼倡議慢餐運動。1989年在法國巴黎有人成立國際慢餐協會,實行與速食文化分庭抗禮,提倡尊重農作物和吃進嘴裏的東西,激勵農民有幾耕種蔬果。當年通過的《慢餐宣言》指出:「城市的快速生活正以生産力的名義扭曲我們的生命和環境。我們要以慢慢吃為開始,反抗快節奏的生活。」專家建議每一口食物至少咀嚼二十次,吃每頓飯需四十五分鐘以上,才是健康的保證。 • 香港綠田園基金於十一月十九日在港島馬場餐廳舉行首次綠色慢餐盛會。綠色慢餐採用本地和國際有機食物,以實際行動展示生態、美食與文化可和諧地結合,提醒公衆關注速食文化衍生高脂、高鈉、高熱量、低纖、低礦物輿低維生素的危機,戕害兒童身心的健康。 • 《慢餐宣言》表示,「從小學開始訓練孩子的味覺來提高辨別能力,同我們一起識別高質量的食物是有必要的。」正如佩特里尼說的,一塊傳統方法製作的火腿,文化價值不下於一座中世紀的古堡。身為老師,你準備好如何教導學生重視食物由生産至進食過程中,個人對環境的影響嗎? • 這一夜,誰來吃有機慢餐?

  28. 要好奇!曹宏威 (大公報 22-2-2003) • 四大發明像四枝火把,把中國科學事業的成就照得光亮亮。這火把的光芒照遍大地,沒有它,今日執牛耳的西方科技萌芽與文明開拓的序幕,恐怕也大大地延期拉開,甚至這齣戲的幫主恐怕也要另外覓人選。試想西方航海、征戰所拿下來的版圖,倘若不靠我們的指南針和火藥的催谷,可以橫跨美、澳、紐嗎?又試想西方今日文化、思想能主宰世界的格局?如果不是套取了我國的造紙和印刷技術,能有今日的風光,自以爲可以指點全球,運籌帷幄嗎? • 身為炎黃子孫,此時來談科學,把四大發明整天掛在嘴邊,沾沾自喜,與有榮焉的心態宣諸於臉,仿佛大家都有四截子的基因,深埋暗植在我們的骨子裏,更無需酸溜溜地看著西方人把我們的四大發明推展到淋漓盡致而垂涎羡慕。但是一個最基本的問題,我們不容逃避:爲何在科學發明的馬拉松長跑裏,原先大大領先的我們,今日卻落在別人後面。是我們體質有問題?是我們戰術出錯?是輕忽地開了小差?還是人家吃了禁葯偶一超前呢? • 科學的發展只能向前,發明本來就是要青出於藍,四大發明的歷史任務完成了,我們不應該不感到自豪。四大發明西傳後,我們炎黃子孫在科學技術開發的過程中,卻沒有再積極參與,點子不多,方向迷亂,我們有點失落了。大抵也是實情,今日GPS可以替代指南針、把方位定得更準;核裂與核聚足以把攻戰做到盡,殺傷力提升到頂,遠非火藥可比;今日做紙和印刷術,在咨詢上的角色已分別被光盤、液晶顯示屏、電腦排版和針嘴噴墨等形形色色的創意組合取代。有人認爲,我們古代既有能力作出四大發明,只要恢復往日的格局,今日的我們必可再做四個偉大的發明,期間的落後,有人怪責八股文壟斷思路,有人痛恨手作仔沒社會地位,有人自怨數字難量化表達,有人嫌沒有經濟刺激,沒有帶眼的超人;更有人自怨自艾,怪自己投錯胎。 • 我認爲,跑贏各項馬拉松賽事的,只會是愛跑馬拉松的人。弄幾個荷包車夫開個步倒可以,長遠發展不能不培訓愛跑馬拉松的跑家。 • 四大發明原先講求實用,實用的花樣越弄越就手,當然經驗積累起來,總還有些成品會出爐,供應生活所需。但它不能成爲科學發明的主流與洪流,用現代科學術語:它是應用科學。應用科學只是科學巨人的手而非腦,理論科學才是腦。但話得說回來,有腦無手和有手無腦都不能使科學健康發展。要使科學發展得有腦有手,必先使參與者愛科學,對科學有無盡的興趣,對科學好奇。科普工作者更應如是!

  29. 小議「名校出小偷」何萬貫(2006年8月) • 最近,有間名校兩名學生成了小偷,傳媒爭相報導這件事。對此,坊間譁然:為甚麼「差校」出了小偷不報導,名校出了小偷就報導? • 「差校」出了小偷不報導,名校出了小偷就報導。這是因為,社會人士對名校學生有較高的期望。在人們心目中,名校學生品行優、成績好,因此名校出「狀元」,出人才,這是正常的情況;名校出小偷,出慣偷,這是特殊情況。正因為它特殊,所以有新聞價值,傳媒才爭相報導。假如有朝一日,名校出小偷、慣偷,傳媒也不報導,那就很可悲,因為這表示名校出小偷的情況已不特殊,人們已司空見慣,或者說明這間名校不再是名校,由具美名變成臭名了。 • 話說回來,名校出小偷該報導,「差校」出小偷同樣也該報導。社會人士對名校學生有較高的期望,對「差校」又何嘗不如此?正因為對「差校」,人們期望它們不再差下去,這種期望可能表現得比一般對名校的期望更為殷切。跟名校一樣,「差校」同樣肩負著育人的重任,同樣要出人才。出小偷,也應該被視為例外。出了小偷,傳媒報導了此事,可以督促學校好好總結經驗,吸取教訓,以後就可以不出小偷或少出小偷,學校可以發生好的變化。一間學校的校譽不是一成不變的,經過努力,「差校」完全可以變為「好校」或「名校」。 • 我們應該全面地看問題。名校出「狀元」,在特殊情況下也會出小偷。名校如此,「差校」當然也不例外。這,就是學校的真實面貌。任何地方,有好人,也有壞人,這就是社會的現實。「非黑則白」,這樣觀察問題不切實際;報喜不報憂,這是不正常的做法。 • 看來,名校出小偷這個新聞事件,對我們確實有啟示作用。

  30. 刺激思維的文章 • 2005年香港政府施政報告 不足和問題 • 教改忌東施效顰 2005-1-5大公報 • 12十優狀元10個補習 • 一場鬧劇 兩敗俱傷 明報 社評 • 小學生請願信盼阻拆紅灣 明報 • 語言改變不了事件的本質 • 鍾劍華﹕從紅灣事件 看法治以外社會價值 • 吳志森﹕不能將加害者說成受害者 • 曾鈺成﹕從紅灣看社會價值觀念轉變 • 蘋 論 : 另 類 視 角 看 紅 灣 半 島 • 田亮被逐 反思角色本分 • 新聞節錄﹕簽約娛樂公司 田亮違反總局規定 • 思考空間﹕引導學生反思責任 • 教學錦囊﹕認清角色 自我定位 • 教學錦囊﹕假如你是田亮……

  31. 2005年香港政府施政報告不足和問題 • 此外,政府為了應付資產泡沫爆破和嚴重財赤而採取的一些政策和措施,的確令市民痛苦和不安。現在回頭再看,我們面對政治轉變和經濟逆境的衝擊,未有足夠的思想準備,也缺乏應變的經驗。 • 我們缺乏危機意識和政治意識,缺乏應付政經轉變所需的經驗和才能,處理一些突發事件時顯得進退失據。正是這些缺陷和不足,影響了政府制訂政策的公信力和管治能力。 哪些他有能力改進 哪些他無能力改進 改進 ----- 有誠意的 改進 ----- 應付的

  32. 教改忌東施效顰2005-1-5大公報 • 【本報訊】香港教育改革踏入第五年,作為全程策劃者和參與者,羅范椒芬自豪地引述上海教育界的肯定:方向正確、規劃得當。她總結經驗道,教改措施須形實兼備,不可東施效顰,也不宜急於求成。 •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至今,羅范椒芬先後出任教育署長、教統局長以至教統局常任秘書長,對教改的理念、藍圖可謂了然於胸,自覺對學界的動態瞭如指掌,她堅信現行教改措施有利香港長遠發展。 • 不過,她承認課程改革的設計與執行落差大,最嚴重的例子是專題研習走歪了。「如果只是把資料剪剪貼貼,東拼西湊,沒多大意思,其實大可不必,更重要的是過程。」 • 另一例子是《教師文摘》,這是配合二千年教改而推出的刊物,全港教師和準教師曾每人一份。結果,出了幾期,花了幾十萬港元後停刊,羅范椒芬的評語是「有形無實,東施效顰」,虛有其表的結果徒令教師們空忙碌一場。 • 話鋒一轉談到校本專業支援(即教改輔助隊),羅范椒芬希望這筆五億五千萬的基金能真正支援學校和教師。她說學者派駐中學的支援計劃更是門庭若市,大學忙得無力再辦,她對統籌支援措施者的評語是深慶得人,「一定要有成效,每項計劃須有步驟可監察可評估,不會再像優質教育基金般採大包圍撥款方式。」 • 羅范椒芬不止一次批評,一些受資助的優教基金項目只是製作光碟而已,談不上互動交流,東施效顰又一例。而號稱教改先鋒的資源學校同樣有問題,未深化,流於觀光式,資源學校的得益遠比來參觀的學校大。 • 「五點五億的校本支援,注重深化,要撥亂反正。我不希望造成學校和教師額外工作。」 • 回顧二千年的教改,羅范椒芬不諱言當年操之過急,奉部分專家為師,未評估教師專業能力承受力和思維模式,「形成一些有形無實的東西」。 • 她覺得,目下的三三四改制部署明顯有改進,「有四年準備期,訂出執行細節,又與校長並肩合作,要求就教師編排、課程設計訂計劃。」

  33. 12十優狀元10個補習明報 2004年11月20日 • 【 明 報 專 訊 】 別 以 為 補 習 多 數 是 成 績 差 的 學 生 為 爭 取 及 格 的 「 補 底 」 招 數 , 不 少 十 優 狀 元 也 為 摘 A 而 到 補 習 社 補 習 。 中 大 學 生 刊 物 《 大 學 線 》 , 訪 問 上 學 年 剛 誕 生 的 12 位 會 考 十 優 狀 元 , 當 中 有 10 位 承 認 曾 經 補 習 , 更 有 狀 元 形 容 補 習 是 「 付 錢 買 A 」 。 • 學 考 試 技 巧 「 付 錢 買 A 」 • 不 少 成 績 優 異 的 會 考 狀 元 亦 「 摘 A 心 切 」 , 紛 紛 向 補 習 社 「 問 路 」 , 增 強 應 考 公 開 試 信 心 。 就 讀 拔 萃 男 書 院 的 十 優 狀 元 鍾 耀 庭 自 言 「 不 懂 怎 樣 在 考 試 得 分 」 , 為 了 能 在 公 開 試 掌 握 「 求 分 數 」 的 技 巧 , 曾 報 讀 經 濟 科 補 習 班 。 他 認 為 補 習 社 是 「 考 試 為 本 , 為 考 試 而 讀 書 。 」 他 更 直 言 ﹕ 「 補 習 社 幫 助 你 在 會 考 得 到 的 是 『 商 業 分 』 , 是 付 錢 買 A ﹗ 」 • 英 皇 書 院 的 十 優 狀 元 盧 偉 強 , 在 校 內 一 直 是 物 理 科 全 級 第 一 名 , 但 仍 到 補 習 社 「 惡 補 」 物 理 科 , 終 於 會 考 物 理 科 取 得 A 級 , 「 到 補 習 社 補 習 是 正 確 的 」 。 他 說 ﹕ 「 到 補 習 社 是 為 了 學 習 考 試 技 巧 , 令 自 己 更 有 信 心 考 試 。 」 • 聖 保 祿 書 院 十 優 生 傅 巧 茹 雖 然 認 為 自 己 有 能 力 於 公 開 試 中 取 得 A 級 成 績 , 但 仍 然 到 補 習 社 補 習 經 濟 科 兩 年 。 她 說 ﹕ 「 我 在 學 校 學 習 沒 有 問 題 , 補 習 只 為 了 增 強 自 己 的 應 試 信 心 , 掌 握 多 些 考 試 技 巧 。 」 她 坦 言 , 補 習 後 成 績 沒 有 顯 著 進 步 , 但 所 花 的 時 間 及 金 錢 是 值 得 ﹕ 「 補 習 無 形 中 增 強 我 對 這 科 的 信 心 。 」 • 男 拔 校 長 ﹕ 認 清 需 要 勿 盲 目 • 拔 萃 男 書 院 的 張 灼 祥 校 長 認 為 , 成 績 好 的 學 生 大 多 有 自 學 能 力 , 只 要 他 們 留 心 上 課 及 按 老 師 指 示 完 成 家 課 , 補 習 是 不 必 要 的 。 他 強 調 ﹕ 「 絕 不 應 該 鼓 吹 盲 目 補 習 的 風 氣 , 學 生 要 認 清 自 己 是 否 需 要 補 習 , 切 勿 視 補 習 為 捷 徑 , 否 則 便 會 失 去 學 習 的 真 義 。 」

  34. 一場鬧劇 兩敗俱傷明報 社評 2005年1月20日 • 昨 天 , 立 法 會 的 民 主 派 與 親 建 制 派 議 員 , 合 演 了 一 場 不 民 主 、 不 負 責 任 的 鬧 劇 , 令 莊 嚴 的 議 會 蒙 上 污 點 。 先 是 泛 民 主 派 議 員 罔 顧 立 法 會 主 席 的 裁 決 , 強 行 在 開 會 時 起 立 為 中 共 前 總 書 記 趙 紫 陽 默 哀 , 蓄 意 違 反 議 事 規 則 , 置 民 主 政 制 的 基 本 原 則 於 不 顧 ﹔ 然 後 是 自 由 黨 、 民 建 聯 等 親 建 制 派 議 員 集 體 反 擊 , 離 席 後 拒 絕 重 返 會 議 廳 以 示 抗 議 , 令 立 法 會 因 不 足 開 會 法 定 人 數 而 流 會 , 違 背 了 選 民 投 票 選 出 立 法 會 議 員 的 基 本 要 求 , 是 不 負 責 任 的 錯 誤 政 治 決 定 。 立 法 會 的 公 信 力 , 已 因 議 員 不 民 主 和 不 負 責 的 行 為 嚴 重 受 損 。 • 我 們 贊 成 立 法 會 議 員 為 趙 紫 陽 逝 世 默 哀 , 以 反 映 香 港 市 民 對 趙 的 尊 重 與 哀 思 , 但 不 同 意 在 立 法 會 內 辯 論 趙 紫 陽 的 政 治 功 過 , 以 免 立 法 會 偏 離 本 位 走 上 評 議 中 央 領 導 人 施 政 得 失 的 危 險 道 路 。 • 立 法 會 主 席 范 徐 麗 泰 錯 誤 地 否 決 了 為 趙 默 哀 的 要 求 , 民 主 派 議 員 可 以 循 正 常 渠 道 表 達 反 對 和 不 滿 , 如 在 大 會 或 內 務 會 議 上 對 范 提 出 批 評 , 也 可 以 召 開 記 者 會 聲 討 , 以 及 在 不 影 響 會 議 秩 序 下 自 行 默 哀 , 例 如 集 體 穿 黑 衣 、 戴 黑 紗 等 ﹔ 但 民 主 派 議 員 最 後 選 擇 了 公 然 違 反 議 事 規 則 的 做 法 , 雖 然 他 們 事 後 解 釋 說 是 出 於 良 心 的 召 喚 、 甘 願 接 受 懲 罰 , 但 更 冠 冕 堂 皇 的 藉 口 , 都 無 法 洗 脫 不 守 民 主 秩 序 的 錯 誤 。 民 主 派 人 士 自 己 不 守 民 主 規 則 , 講 一 套 , 做 一 套 , 今 後 怎 樣 推 動 民 主 發 展 ﹖ • 自 由 黨 和 民 建 聯 等 親 建 制 派 議 員 的 表 現 , 同 樣 令 人 震 驚 。 向 來 只 有 少 數 派 在 議 會 內 被 否 決 而 離 場 抗 議 , 香 港 卻 反 其 道 而 行 , 佔 多 數 的 議 員 因 為 不 滿 意 處 於 少 數 的 民 主 派 不 守 秩 序 , 竟 然 集 體 離 場 兼 拒 絕 返 回 會 議 廳 , 令 莊 嚴 的 立 法 會 大 會 流 產 , 實 在 是 愚 蠢 和 不 負 責 任 的 做 法 。 • 立 法 會 議 員 是 代 議 士 , 選 民 投 票 選 出 議 員 , 就 是 要 他 們 代 表 民 眾 議 事 , 出 席 會 議 是 立 法 議 員 的 基 本 責 任 , 也 是 選 民 對 議 員 的 基 本 要 求 , 議 會 內 有 人 犯 規 , 多 數 派 可 以 動 議 譴 責 , 甚 至 要 求 紀 律 聆 訊 和 處 分 , 但 沒 有 理 由 因 為 別 人 犯 規 , 而 自 己 放 棄 履 行 議 員 職 務 。 這 種 以 錯 蓋 錯 的 報 復 行 為 , 只 會 令 議 會 淪 為 非 理 性 的 政 治 表 演 台 , 最 終 喪 失 公 信 力 。

  35. 小學生請願信盼阻拆紅灣明報 2004年12月2日記 者 伍 詠 詩 • 【 明 報 專 訊 】 拆 卸 簇 新 的 紅 灣 半 島 , 香 港 的 下 一 代 無 端 被 扯 進 這 場 激 烈 的 爭 議 。 環 保 團 體 說 ﹕ 「 發 展 商 不 但 教 壞 細 路 , 仲 教 下 一 代 學 識 搵 藉 口 講 大 話 ﹗ 」 發 展 商 則 說 ﹕ 「 扭 轉 土 地 錯 配 是 向 下 一 代 灌 輸 『 若 有 錯 誤 , 應 有 勇 氣 予 以 修 正 』 的 寶 貴 精 神 。 」 • 喧 鬧 的 爭 拗 聲 中 , 10 歲 的 黃 慧 怡 以 天 使 般 的 聲 音 說 ﹕ 「 『 親 愛 的 發 展 商 ﹕ 我 請 求 你 不 要 拆 紅 灣 半 島 … … 』 我 用 了 一 整 晚 寫 信 給 發 展 商 , 希 望 真 係 可 以 感 動 佢 , 如 果 佢 有 睇 , 點 都 有 少 • 少 感 動 。 」 下 一 代 的 聲 音 , 會 感 動 坐 擁 百 億 資 產 的 地 產 王 國 嗎 ﹖ • 黃 慧 怡 在 與 紅 灣 半 島 相 距 50 呎 的 馬 頭 涌 官 立 小 學 念 五 年 級 , 她 說 ﹕ 「 二 年 級 時 , 老 師 正 在 講 書 , 外 面 的 吊 車 突 然 『 砰 』 一 聲 將 材 料 擱 下 , 我 們 嚇 到 『 嘩 』 一 聲 叫 出 來 。 」 更 有 次 在 課 室 默 書 , 外 面 泥 頭 車 不 斷 響 號 , 老 師 就 不 斷 要 重 複 , 結 果 連 小 息 時 間 也 要 用 來 默 書 , 這 件 事 慧 怡 到 今 天 也 不 能 忘 記 。 現 在 說 起 來 , 她 還 有 點 氣 憤 , 所 以 一 聽 到 紅 灣 起 完 又 拆 、 拆 完 再 起 , 感 到 十 分 不 滿 。 • 「 有 錢 不 是 大 晒 」 • 另 一 位 打 算 上 書 發 展 商 的 小 六 生 黎 致 甯 , 11 歲 , 說 話 老 氣 橫 秋 ﹕ 「 這 裏 對  大 海 、 風 吹 很 舒 服 , 是 居 屋 的 樓 王 , 這 樣 拆 樓 是 好 荒 謬 的 事 … … 有 錢 不 是 大 晒 , 不 能 為 賺 錢 而 破 壞 社 會 利 益 。 」 聽 起 來 似 乎 是 拾 人 牙 慧 , 但 卻 更 突 出 孩 子 清 澈 得 像 白 紙 。 • 發 展 商 決 意 拆 卸 紅 灣 , 11 歲 的 周 鴻 傑 雖 竭 盡 所 能 , 也 無 法 改 變 現 實 , 令 他 很 失 望 ﹕ 「 那 些 人 都 不 聽 我 們 講 , 我 們 又 簽 名 、 又 上 電 台 、 又 做 剪 報 、 做 專 題 研 習 、 說 話 訓 練 。 」 鴻 傑 終 於 學 會 了 「 努 力 未 必 成 功 」 的 現 實 , 所 以 他 認 為 ﹕ 「 發 展 商 答 應 回 收 95 % , 都 未 必 一 定 得 ,  且 循 環 再 造 的 東 西 , 還 未 計 我 們 已 經 吸 了 的 灰 塵 。 」 • 中 五 生 ﹕ 明 白 社 會 利 益 行 先 • 相 對 小 學 生 的 簡 單 直 接 , 兩 名 來 自 「 綠 色 中 學 」 浸 信 會 永 隆 中 學 的 中 五 生 黃 兆 寧 和 李 安 瀾 , 想 法 較 複 雜 , 坦 言 自 己 「 未 懂 賺 錢 , 不 知 如 何 平 衡 利 益 和 環 保 的 衝 突 」 。 事 件 讓 她 們 進 一 步 肯 定 香 港 社 會 以 「 金 錢 掛 帥 」 的 事 實 ﹕ 「 … … 如 果 我 是 發 展 商 , 我 想 也 會 這 樣 做 , 我 們 明 白 社 會 是 以 利 益 行 先 , 而 且 由 小 朋 友 至 大 人 都 一 樣 , 開 公 司 當 然 以 利 益 為 先 , 畢 竟 這 關 乎 飯 碗 。 」 • 不 過 , 16 歲 的 安 瀾 始 終 認 為 拆 樓 「 好 浪 費 」 ﹕ 「 我 希 望 對 發 展 商 說 , 『 雖 然 我 們 已 知 你 處 境 好 兩 難 , 但 即 使 賺 錢 也 要 有 原 則 , 如 果 想 不 到 對 策 , 可 向 我 們 的 老 師 徵 詢 意 見 ﹗ 』 」

  36. 語言改變不了事件的本質文﹕梁 文 道 - 牛 棚 書 院 院 長 • 公 關 公 司 常 常 掛 在 口 邊 的 一 句 話 是 ﹕ 「 壞 事 可 以 變 好 事 , 好 事 也 可 以 變 成 壞 事 。 」 意 思 是 只 要 公 關 手 法 和 技 巧 得 當 , 再 差 的 行 動 都 能 變 成 人 人 歡 迎 的 善 舉 ﹔ 反 過 來 , 如 果 沒 有 正 確 的 公 關 程 序 和 措 辭 手 段 , 用 意 再 良 好 的 計 劃 也 會 被 人 辱 罵 鄙 視 。 但 這 世 界 就 真 是 如 此 是 非 不 分 , 可 以 任 人 扭 曲 擺 佈 嗎 ﹖ 一 件 壞 得 不 能 再 壞 的 行 為 , 真 的 能 夠 透 過 言 辭 的 修 飾 及 後 續 的 小 動 作 , 就 變 得 使 大 家 滿 意 嗎 ﹖ • 新 創 建 和 新 鴻 基 地 產 終 於 在 作 出 了 一 項 讓 許 多 市 民 和 所 有 環 保 團 體 失 望 的 決 定 , 宣 布 將 新 創 建 有 份 參 建 的 私 人 居 屋 紅 灣 半 島 , 在 沒 有 任 何 居 民 使 用 過 的 狀  下 全 部 拆 卸 。 紅 灣 半 島 的 七 幢 物 業 自 興 建 那 一 天 開 始 , 爭 論 就 不 斷 纏 繞 它 。 起 初 它 是 政 府 「 八 萬 五 」 建 屋 大 計 的 一 部 分 , 由 於 選 址 紅 磡 海 旁 , 被 譽 為 擁 有 無 敵 海 景 和 上 佳 地 段 的 高 級 居 屋 。 當 時 有 人 批 評 把 居 屋 蓋 在 這 麼 好 的 地 方 太 過 浪 費 , 彷 彿 買 不 起 私 樓 的 居 屋 住 戶 , 就 活 該 不 能 在 家 看 海 。 後 來 政 府 在 仍 有 市 民 輪 候 居 屋 的 情  下 , 為 了 彌 補 「 八 萬 五 」 政 策 對 樓 市 帶 來 的 打 擊 , 又 反 覆 停 止 發 售 居 屋 , 使 得 紅 灣 半 島 這 高 級 居 屋 白 白 空 置 了 兩 年 。 今 年 2 月 , 政 府 乾 脆 以 8.64 億 元 的 價 錢 將 紅 灣 半 島 賣 給 了 參 建 商 新 世 界 和 其 後 購 入 權 益 的 新 地 , 平 均 每 呎 才 五 百 餘 元 。 要 命 的 是 樓 市 隨 後 復 蘇 , 於 是 「 政 府 明 益 地 產 商 」 和 「 官 商 勾 結 」 的 聲 音 , 不 絕 於 耳 。 • 這 場 混 雜 了 各 種 陰 謀 推 論 的 鬧 劇 仍 未 過 去 , 市 民 的 焦 點 就 開 始 轉 移 到 兩 大 財 團 會 如 何 處 置 這 片 居 屋 上 了 。 按 照 正 常 的 商 業 邏 輯 推 理 , 它 們 應 該 會 把 它 完 全 拆 卸 , 然 後 在 這 片 優 質 土 地 上 , 重 新 建 起 賣 得 更 貴 的 私 人 樓 宇 ( 據 測 量 師 估 計 , 整 個 項 目 可 以 得 到 62 億 元 的 利 潤 ) 。 • 果 然 , 新 地 和 新 世 界 不 脫 商 人 本 色 , 真 的 要 把 紅 灣 半 島 完 全 拆 除 , 同 時 提 出 多 項 方 案 保 證 「 環 保 」 , 以 杜 市 民 悠 悠 之 口 。 本 來 是 一 件 為 了 暴 利 而 集 浪 費 與 製 造 污 染 於 一 身 的 惡 行 , 兩 大 財 團 偏 偏 有 本 事 把 它 說 成 「 好 事 」 。 • 首 先 , 新 地 副 主 席 郭 炳 江 形 容 紅 灣 半 島 是 香 港 房 屋 政 策 的 一 粒 瘡 , 遲 早 都 得 解 決 , 否 則 只 會 腫 脹 生 毒 , 他 們 現 在 出 手 除 瘡 , 實 在 是 為 社 會 做 好 事 。 言 下 之 意 , 責 任 其 實 全 在 政 府 那 惡 名 昭 彰 的 「 八 萬 五 」 , 財 團 如 今 把 這 片 霸 佔 了 寶 地 的 居 屋 變 成 私 樓 , 實 在 是 導 香 港 回 正 軌 而 已 。 兩 大 財 團 也 在 它 們 的 《 致 香 港 市 民 書 》 裏 說 ﹕ 「 再 發 展 紅 灣 能 夠 真 正 體 現 地 盡 其 利 , 物 盡 其 用 的 精 神 。 不 善 用 香 港 珍 貴 的 土 地 資 源 是 重 大 的 浪 費 , 扭 轉 土 地 錯 配 亦 是 向 下 一 代 灌 輸 若 有 錯 誤 , 應 有 勇 氣 予 以 修 正 的 寶 貴 精 神 。 」 • 因 此 新 世 界 發 展 的 執 行 董 事 梁 志 堅 在 記 者 會 上 才 會 說 ﹕ 「 你 們 話 七 棟 新 簇 簇 的 樓 拆 落 來 係 浪 費 , 教 壞 下 一 代 。 實 際 上 我 們 唔 係 將 物 料 丟 晒 落 大 海 , 我 們 唔 係 教 壞 下 一 代 , 我 們 想 話 畀 下 一 代 知 , 我 們 勇 於 認 錯 , 勇 於 改 過 」 。 • 發 展 商 的 邏 輯 是 ﹕ 要 勇 於 認 錯 的 其 實 是 政 府 , 是 它 的 房 屋 政 策 造 成 了 平 民 住 靚 樓 的 資 源 錯 配 ﹔ 而 勇 於 改 過 的 則 是 發 展 商 , 是 它 們 甘 冒 天 下 之 大 不 韙 , 出 手 修 正 政 府 的 錯 誤 。 換 句 話 說 , 錯 全 出 在 政 府 身 上 , 發 展 商 反 倒 是 下 一 代 應 該 效 法 的 勇 者 。 可 是 正 如 小 學 生 都 聽 得 多 的 教 訓 一 樣 , 指 摘 其 他 人 的 錯 誤 並 不 會 令 你 自 動 變 得 正 確 。 說 政 府 有 錯 , 難 道 就 能 掩 飾 自 己 的 劣 行 嗎 ﹖ 浪 費 了 興 建 紅 灣 半 島 時 投 入 的 大 量 珍 貴 地 球 資 源 , 把 從 未 有 人 居 住 過 的 簇 新 樓 宇 全 部 拆 掉 , 是 改 正 錯 誤 的 善 法 , 還 是 以 更 大 的 錯 誤 去 掩 蓋 上 一 個 錯 誤 呢 ﹖ 何  什 麼 又 叫 做 「 地 盡 其 利 」 ﹖ 難 道 把 一 般 平 民 負 擔 得 起 的 房 子 變 成 更 貴 的 豪 宅 , 就 叫 「 地 盡 其 利 」 嗎 ﹖ 一 個 高 密 度 的 居 屋 可 以 比 同 等 面 積 的 豪 宅 容 納 更 多 住 戶 , 這 為 什 麼 又 不 是 地 盡 其 利 ﹖ 這 裏 所 盡 的 利 , 其 最 大 得 益 者 , 難 道 不 就 是 發 展 商 自 己 嗎 ﹖ 明 明 是 犧 牲 了 重 要 資 源 使 自 己 得 到 最 大 利 益 , 偏 偏 還 要 說 成 是 正 確 地 教 導 下 一 代 , 這 正 如 行 政 會 議 鄭 耀 棠 所 言 , 是 「 天 大 笑 話 」 。 • 誠 然 , 我 們 注 意 到 發 展 商 宣 稱 會 採 用 香 港 前 所 未 見 的 「 環 保 拆 樓 法 」 , 使 得 大 部 分 拆 樓 造 成 的 廢 料 都 另 有 用 處 。 但 是 大 家 必 須 小 心 , 那 些 材 料 有 很 大 一 部 分 都 是 運 往 內 地 處 理 。 很 多 環 保 組 織 都 曾 發 現 許 多 先 進 地 區 的 廢 料 , 說 是 運 往 中 國 「 再 處 理 」 , 實 際 上 卻 因 成 本 或 地 方 上 的 行 政 監 管 問 題 , 變 成 只 是 簡 單 的 掩 埋 堆 積 甚 或 焚 毀 ﹔ 而 且 所 謂 「 再 處 理 」 本 身 也 會 造 成 一 定 的 污 染 , 使 得 中 國 成 了 世 界 垃 圾 場 。 如 果 這 回 發 展 商 們 沒 有 確 保 它 們 造 成 的 廢 料 得 到 妥 善 處 理 , 恐 怕 又 是 另 一 課 反 面 教 育 ﹕ 為 了 自 己 的 乾 淨 和 利 益 , 盡 可 污 染 破 壞 人 家 的 環 境 。 • 同 理 , 在 它 們 的 《 致 香 港 市 民 書 》 裏 , 發 展 商 強 調 新 的 發 展 會 「 綠 化 紅 磡 灣 畔 , 增 強 空 間 感 , 改 善 區 內 環 境 」 , 聽 來 十 分 悅 耳 , 其 實 還 是 假 環 保 之 名 行 浪 費 環 境 資 源 之 實 。 很 多 人 以 為 種 樹 植 草 搞 綠 化 就 是 環 保 , 卻 不 知 不 妥 當 的 綠 化 只 會 造 成 更 多 的 污 染 。 例 如 高 爾 夫 球 場 , 看 似 又 綠 又 天 然 , 其 實 往 往 因 為 過 度 使 用 藥 劑 毒 化 了 附 近 水 域 。 更 可 惡 的 是 , 這 種 假 綠 化 是 把 自 己 的 幸 福 和 享 受 , 建 立 在 他 人 利 益 和 公 共 資 源 的 犧 牲 之 上 。 在 紅 灣 半 島 現 址 上 重 建 的 新 樓 盤 , 就 算 再 多 樹 木 再 多 空 間 , 也 掩 蓋 不 了 商 家 們 耗 費 資 源 和 污 染 環 境 的 事 實 。 其 未 來 住 戶 的 優 質 生 活 環 境 的 前 提 , 其 實 還 是 地 球 資 源 的 浪 費 , 和 現 時 附 近 居 民 的 不 便 與 受 損 的 健 康 。 • 大 樓 拆 得 或 許 可 以 很 環 保 , 但 用 過 的 資 源 到 底 是 不 可 復 得 。 把 一 張 新 鮮 印 製 的 白 紙 重 新 搗 碎 再 製 成 「 環 保 紙 」 , 又 怎 麼 會 是 環 保 的 行 為 ﹖ 再 多 的 公 關 說 詞 , 還 是 不 能 掩 飾 事 件 的 本 質 。 紅 灣 半 島 拆 卸 事 件 的 本 質 , 就 是 商 人 由 牟 取 更 大 利 潤 出 發 , 追 求 更 大 的 經 濟 效 益 , 有 論 者 指 出 它 的 確 能 夠 促 進 經 濟 發 展 。 可 是 「 發 展 」 二 字 的 意 義 並 非 單 面 的 經 濟 效 益 所 能 盡 蓋 , 它 還 得 考 慮 其 他 多 元 的 社 會 價 值 。 這 裏 牽 涉 到 商 業 機 構 的 社 會 責 任 問 題 , 我 們 下 回 再 談 。

  37. 鍾劍華﹕從紅灣事件 看法治以外社會價值明報 2004年12月14日 • 作 者 為 ﹕ 理 工 大 學 應 用 社 會 科 學 系 助 理 教 授 • 紅 灣 半 島 發 展 商 放 棄 重 建 , 樓 拆 不 成 卻 為 港 府 拆 了 一 個 大 炸 彈 。 立 會 雖 說 會 繼 續 調 查 , 但 殺 傷 力 應 會 大 大 減 低 , 成 立 專 責 委 員 會 相 信 也 會 胎 死 腹 中 。 • 不 少 人 擔 心 , 這 次 發 展 商 「 屈 從 」 民 意 , 放 棄 一 個 可 為 股 東 爭 取 最 大 利 潤 的 計 劃 , 標 誌  香 港 營 商 環 境 重 大 轉 變 。 港 府 不 單 沒 有 一 如 既 往 捍  投 資 者 利 益 , 甚 至 尋 求 自 保 , 由 原 本 無 可 無 不 可 或 模 稜 兩 可 的 態 度 , 經 民 意 加 壓 後 卻 對 發 展 商 加 重 壓 力 。 • 發 展 商 表 示 「 不 願 見 到 香 港 尊 重 私 有 產 權 和 合 約 精 神 受 到 衝 擊 , 破 壞 自 由 經 濟 的 營 商 環 境 」 , 改 變 拆 卸 計 劃 是 要 「 顧 全 大 局 」 。 這 說 法 的 潛 台 詞 可 說 呼 之 欲 出 。 大 家 在 歡 迎 及 讚 賞 發 展 商 這 決 定 之 餘 , 是 否 也 應 繼 續 探 討 與 批 評 背 後 那 種 長 期 牽 制  香 港 社 會 發 展 的 「 唯 經 濟 利 益 」 觀 念 ﹖ • 「 法 治 」 以 外 的 核 心 價 值 • 事 件 中 不 少 評 論 的 角 度 都 圍 繞  「 私 有 產 權 」 和 「 合 約 精 神 」 。 發 展 商 大 抵 也 認 為 這 兩 方 面 都 對 重 建 計 劃 有 利 , 因 此 只 要 搞 一 些 環 保 花 招 , 再 配 合 龐 大 而 精 細 的 公 關 工 作 , 任 憑 環 保 組 織 及 政 黨 如 何 炒 作 , 重 建 最 終 也 可 乘 風 破 浪 。 至 於 「 可 能 」 要 補 付 的 地 價 及 「 自 願 」 支 付 的 廢 料 處 理 費 , 相 對 於 高 達 60 億 的 潛 在 利 潤 , 也 只 能 算 是 區 區 小 數 。 • 事 情 發 展 至 此 , 發 展 商 難 免 心 中 有 氣 , 不 少 商 界 擔 心 「 政 治 為 先 、 法 治 為 次 」 , 有 商 界 更 抨 擊 這 次 是 因 「 少 數 政 客 」 搞 作 而 破 壞 香 港 的 資 本 主 義 根 基 。 • 這 類 說 法 與 觀 念 不 盡 不 實 之 處 , 在 於 參 與 及 鼓 動 這 次 反 拆 建 行 動 的 並 非 「 個 別 政 客 」 , 而 是 以 往 十 分 溫 和 的 環 保 、 教 育 團 體 、 家 長 , 甚 至 小 學 生 。 可 見 發 展 商 這 計 劃 就 算 能 符 合 港 人 一 貫 堅 持 的 「 法 治 」 、 「 合 約 精 神 」 、 「 尊 重 私 產 」 , 也  實 衝  一 些 起 碼 是 同 樣 重 要 的 原 則 與 精 神 , 例 如 對 「 環 境 」 的 重 視 , 對 「 浪 費 」 的 厭 惡 , 也 是 對 長 期 「 只 要 商 界 利 益 , 否 定 公 民 社 會 」 的 反 彈 。 • 香 港 已 是 一 個 十 分 複 雜 的 社 會 , 各 方 面 都 在 轉 型 , 但 在 這 轉 型 過 程 中 適 應 得 最 困 難 的 似 乎 是 那 批 管 治 精 英 與 工 商 界 既 得 利 益 階 層 。 沒 有 人 會 否 定 香 港 的 法 治 精 神 , 港 人 都 重 視 對 私 產 的 保 護 , 也 不 會 輕 率 否 定 合 約 精 神 。 但 如 果 這 些 契 約 涉 及 政 府 的 政 策 傾 斜 與 施 政 偏 差 , 市 民 是 否 還 要 毫 不 保 留 地 尊 重 ﹖ 如 果 對 私 產 的 處 理 干 犯 了 廣 泛 的 社 會 利 益 與 價 值 , 造 成 嚴 重 的 界 外 負 面 效 果 與 社 會 代 價 , 市 民 是 否 應 該 認 命 ﹖ 政 治 當 然 不 應 凌 駕 法 治 , 但 在 涉 及 重 大 社 會 關 注 與 價 值 時 , 是 否 只 能 講 法 治 , 而 政 治 卻 不 應 有 一 定 的 角 色 ﹖ • 《 明 報 》 的 社 論 標 題 說 得 好 ﹕ 「 公 民 社 會 日 趨 壯 大 , 政 府 運 作 必 須 調 整 。 」 這 調 整 中 最 重 要 的 是 要 重 新 檢 討 那 種 只 重 「 經 濟 增 長 」 與 「 利 益 最 大 化 」 的 社 會 發 展 觀 。 在 這 種 觀 念 的 陰 影 裏 , 社 會 及 經 濟 政 策 長 期 不 重 分 配 , 施 政 只 重 管 治 效 率 而 不 重 均 衡 與 監 察 , 政 治 則 只 重 內 圈 的 政 治 協 商 而 不 重 視 甚 至 否 定 公 開 的 政 治 辯 論 與 爭 持 。 所 謂 「 政 治 為 先 、 法 治 為 次 」 之 憂 慮 , 以 及 「 少 數 政 客 搞 作 」 之 批 評 , 正 是 在 上 述 那 種 觀 念 下 既 得 利 益 心 態 的 反 映 。 • 公 民 社 會 Vs 重 商 主 義 • 這 次 紅 灣 拆 又 不 拆 事 件 , 發 展 商 碰 了 一 鼻 子 灰 , 心 裏 自 是 有 氣 , 但 如 果 可 因 此 促 使 商 界 調 整 經 營 策 略 , 不 再 只 視 與 政 府 「 關 埋 門 傾 掂 」 便 萬 事 大 吉 , 而 須 顧 及 政 黨 、 議 會 、 公 眾 及 更 抽 象 的 公 民 社 會 的 反 應 , 也 就 不 失 是 把 壞 事 變 成 了 好 事 。 • 政 府 雖 暫 似 逃 過 了 一 劫 , 但 卻 再 次 暴 露 了 缺 乏 足 以 駕 馭 全 局 的 施 政 能 力 。 宣 示 停 售 居 屋 時 沒 有 全 盤 考 慮 , 處 理 紅 灣 時 又 錯 漏 百 出 , 在 民 意 、 議 會 及 商 界 利 益 之 夾 縫 中 左 支 右 絀 。 政 府 的 管 治 威 信 與 認 受 性 問 題 , 如 不 盡 快 作 出 制 度 性 的 解 決 , 紅 灣 事 件 之 後 , 其 他 「 黃 灣 」 、 「 綠 灣 」 事 件 將 會 接 踵 而 來 。 • 市 民 在 紅 灣 半 島 事 件 中 , 算 是 勝 了 一 個 戰 役 , 但 成 熟 壯 大 中 的 公 民 社 會 , 面 對  的 卻 是 一 個 與 這 現 實 並 不 配 套 的 政 治 制 度 , 一 種 否 定 民 眾 政 治 的 「 重 商 」 觀 念 , 以 及 一 個 對 民 主 參 與 戒 懼 不 安 的 管 治 階 層 。 往 後 , 公 民 社 會 還 須 不 時 面 對 「 政 治 為 先 」 、 「 少 數 搞 作 」 、 「 不 利 營 商 環 境 」 、 「 損 害 法 治 」 、 「 打 擊 契 約 精 神 」 、 「 破 壞 自 由 經 濟 」 、 「 影 響 安 定 繁 榮 」 這 一 類 大 帽 子 , 戰 爭 仍 將 是 漫 長 的 。

  38. 吳志森﹕不能將加害者說成受害者 • 作 者 為 ﹕ 時 事 評 論 員 • 發 展 商 在 龐 大 民 意 壓 力 下 「 從 善 如 流 」 , 不 拆 紅 灣 半 島 , 有 學 者 和 評 論 員 憂 心 忡 忡 , 指 香 港 「 自 由 經 濟 」 已 受 政 治 侵 害 , 營 商 環 境 遭 破 壞 。 有 學 者 甚 至 以 劫 機 者 比 喻 香 港 民 意 ﹕ 要 劫 機 事 件 不 再 發 生 , 就 是 不 可 讓 步 。 將 加 害 者 說 成 受 害 者 , 這 種 本 末 倒 置 的 思 維 邏 輯 , 真 不 知 從 何 說 起 。 • 美 國 是 世 界 經 濟 強 國 , 實 行 資 本 主 義 自 由 經 濟 相 信 無 人 質 疑 , 但 其 規 管 營 商 運 作 的 法 例 , 如 反 壟 斷 法 等 卻 十 分 嚴 厲 。 美 國 的 民 間 團 體 , 對 於 危 害 環 境 , 歧 視 種 族 、 性 別 的 企 業 , 以 群 眾 運 動 方 式 抗 議 杯 葛 , 如 家 常 便 飯 , 鮮 有 嚴 厲 批 評 他 們 如 劫 機 者 , 即 使 如 此 , 美 國 的 自 由 經 濟 也 能 如 常 運 作 。 • 4 年 前 , 美 國 一 個 保 護 熱 帶 雨 林 的 組 織 「 雨 林 行 動 網 絡 」 , 發 起 杯 葛 花 旗 銀 行 集 團 運 動 。 該 組 職 指 花 旗 貸 款 給 濫 伐 熱 帶 林 木 的 財 團 , 做 成 環 境 災 難 , 導 致 地 球 暖 化 , 引 發 生 態 危 機 。 行 動 網 絡 發 起 全 球 運 動 , 遊 行 示 威 、 出 席 花 旗 董 東 大 會 抗 議 、 寫 信 發 電 郵 給 花 旗 行 政 總 裁 、 兒 童 繪 畫 活 動 , 殺 手  是 發 起 「 剪 卡 行 動 」 , 剪 掉 花 旗 的 信 用 卡 表 達 抗 議 聲 音 。 行 動 持 續 了 4 年 , 花 旗 銀 行 終 於 讓 步 , 發 表 了 一 份 「 可 持 續 發 展 」 的 商 業 策 略 , 承 諾 不 會 貸 款 給 濫 伐 熱 帶 林 木 的 財 團 , 「 雨 林 行 動 網 絡 」 宣 布 勝 利 。 這 只 是 隨 手 拈 來 的 例 子 之 一 。 • 香 港 財 團 朝 裏 有 人 好 做 官 , 退 休 又 為 官 員 安 排 好 後 路 , 官 商 互 通 無 阻 , 予 取 予 攜 。 不 少 人 仍 視 這 本 老 皇 曆 為 神 聖 不 可 侵 犯 , 但 時 代 已 變 , 公 民 社 會 成 型 , 「 企 業 公 民 責 任 」 不 能 再 是 一 句 空 話 。 財 團 不 能 只 顧 「 可 持 續 發 達 」 , 還 要 顧 及 「 可 持 續 發 展 」 。 發 展 商 不 能 再 靠 「 利 益 互 惠 」 就 可 取 得 愈 來 愈 多 的 「  數 」 , 昭 昭 之 目 和 攸 攸 之 口 , 愈 來 愈 起  關 鍵 作 用 。 財 團 的 政 治 社 會 觸 角 要 現 代 化 , 學 者 的 腦 袋 當 然 更 要 與 時 並 進 。

  39. 曾鈺成﹕從紅灣看社會價值觀念轉變 • 紅 灣 半 島 的 發 展 商 在 公 眾 輿 論 壓 力 下 , 宣 布 放 棄 拆 卸 重 建 計 劃 , 政 府 官 員 、 環 保 團 體 和 政 黨 都 表 示 歡 迎 , 有 人 更 歡 呼 這 是 「 香 港 市 民 的 重 大 勝 利 」 。 不 過 , 紅 灣 事 件 的 發 展 也 令 不 少 人 擔 心 , 尊 重 私 有 產 權 和 合 約 精 神 的 價 值 觀 念 遭 到 衝 擊 , 自 由 經 濟 的 營 商 環 境 受 到 威 脅 。 如 果 對 事 件 所 涉 及 的 爭 議 問 題 作 稍 為 深 入 一 點 的 分 析 , 可 以 看 到 今 天 香 港 社 會 的 價 值 觀 念 正 在 發 生 重 大 的 轉 變 。 • 首 先 , 人 們 比 過 去 更 強 調 私 營 企 業 的 「 社 會 責 任 」 , 但 這 「 社 會 責 任 」 的 界 限 , 卻 是 十 分 模 糊 。 私 營 企 業 為 要 承 擔 這 些 責 任 , 在 商 業 利 益 上 應 該 作 出 多 大 的 犧 牲 , 也 沒 有 公 認 的 標 準 。 例 如 , 紅 灣 半 島 發 生 爭 端 的 根 源 , 是 政 府 改 變 房 屋 政 策 , 為 穩 定 物 業 市 場 , 決 定 停 售 居 屋 ﹔ 已 建 成 的 紅 灣 半 島 居 屋 單 位 不 能 按 原 定 計 劃 出 售 , 令 參 建 的 發 展 商 招 致 經 濟 損 失 , 發 展 商 於 是 興 訟 向 政 府 索 償 , 其 後 又 就 賠 償 辦 法 與 政 府 展 開 漫 長 的 談 判 。 停 售 居 屋 穩 定 樓 市 , 當 時 是 符 合 社 會 整 體 利 益 的 政 策 , 發 展 商 最 終 也 會 因 而 受 惠 ﹔ 紅 灣 半 島 的 發 展 商 寸 土 必 爭 地 向 政 府 索 償 , 是 否 亦 屬 罔 顧 社 會 責 任 呢 ﹖ • 比 過 去 更 強 調 • 私 營 企 業 「 社 會 責 任 」 • 其 次 , 發 展 商 一 貫 的 觀 念 , 是 環 境 優 美 的 地 皮 , 應 用 來 興 建 高 價 樓 宇 , 才 可 以 充 分 利 用 土 地 的 價 值 。 在 紅 灣 半 島 這 樣 一 塊 擁 有 「 無 敵 海 景 」 的 優 質 地 皮 上 興 建 居 屋 規 格 的 低 價 單 位 , 發 展 商 認 為 是 極 大 的 浪 費 , 所 以 才 有 拆 卸 重 建 的 計 劃 。 九 七 回 歸 前 的 一 段 時 期 , 政 府 的 房 屋 政 策 卻 衝 擊 了 這 種 觀 念 ﹕ 一 塊 塊 環 境 優 美 的 「 地 王 」 , 批 了 給 房 委 會 去 興 建 公 共 屋  。 頭 腦 清 醒 的 人 會 看 到 , 「 海 景 地 王 」 拿 來 興 建 居 屋 和 公 屋 , 受 惠 的 家 庭 畢 竟 有 限 ﹔ 把 土 地 賣 給 發 展 商 去 建 豪 宅 , 庫 房 所 得 的 進 帳 , 可 能 足 以 令 更 多 低 收 入 家 庭 得 到 他 們 所 需 的 服 務 。 可 是 , 為 民 請 命 的 政 客 們 都 在 正 氣 凜 然 地 大 聲 疾 呼 ﹕ 「 窮 等 人 家 為 什 麼 不 可 以 享 受 無 敵 海 景 ﹖ 」 似 乎 便 佔 據 了 道 德 高 地 。 • 第 三 , 社 會 上 反 對 紅 灣 半 島 拆 卸 重 建 的 一 個 主 要 理 由 , 是 認 為 把 新 樓 拆 掉 是 浪 費 資 源 。 然 而 , 自 上 世 紀 七 八 十 年 代 以 來 , 港 人 似 乎 一 直 並 不 怎 麼  重 反 對 浪 費 。 新 建 成 的 住 宅 樓 宇 入 伙 時 , 不 管 私 樓 抑 或 公 屋 , 住 戶 把 單 位 裏 從 未 用 過 的 設 施 拆 除 丟 棄 , 換 上 合 意 的 裝 修 , 是 我 們 司 空 見 慣 的 。 不 少 人 甚 至 認 為 , 過 分 強 調 節 約 會 妨 礙 經 濟 發 展 ﹕ 大 家 都 不 肯 棄 舊 換 新 , 消 費 市 場 怎 得 暢 旺 ﹖ 紅 灣 半 島 發 展 商 為 重 建 計 劃 辯 護 時 , 便 強 調 重 建 帶 來 的 經 濟 效 益 ﹕ 提 高 樓 價 、 創 造 就 業 。 誰 知 時 移 勢 易 , 一 句 「 暴 殄 天 物 」 , 竟 重 於 任 何 經 濟 效 益 。 • 假 如 發 展 商 有 更 高 水 平 的 遠 見 和 氣 魄 , 先 前 不 是 斤 斤 計 較 地 去 壓 低 紅 灣 半 島 的 收 購 價 , 而 是 慷 慨 地 以 遠 高 於 市 值 的 價 格 把 它 購 下 , 並 且 同 時 理 直 氣 壯 地 宣 布 要 拆 卸 重 建 令 它 大 幅 增 值 , 那 末 反 對 拆 卸 的 意 見 又 會 不 會 像 現 在 這 樣 強 烈 呢 ﹖

  40. 蘋 論 : 另 類 視 角 看 紅 灣 半 島日期 : 2004年12月14日 • 何洋紅 灣 半 島 事 件 似 已 告 一 段 落 , 但 對 於 一 些 積 極 爭 取 保 留 該 屋 苑 人 士 的 一 些 言 論 , 我 們 卻 不 敢 苟 同 , 有 必 要 指 出 不 同 的 看 法 。 有 論 者 認 為 不 拆 紅 灣 半 島 反 映 民 意 的 勝 利 , 但 為 甚 麼 企 業 的 決 策 要 受 民 意 左 右 ? 擁 有 紅 灣 半 島 物 業 發 展 權 的 地 產 商 是 私 營 企 業 , 就 如 世 界 上 所 有 私 有 企 業 一 樣 , 它 組 成 的 目 的 只 有 一 個 : 公 司 管 理 層 透 過 追 求 最 大 利 潤 , 為 出 資 股 東 爭 取 最 高 回 報 。 • 也 許 孤 陋 寡 聞 , 就 是 從 沒 有 聽 過 世 界 上 任 何 一 間 上 市 公 司 的 管 理 層 , 除 對 股 東 負 責 外 , 還 要 對 民 意 負 責 。 唯 一 例 外 是 國 有 企 業 , 因 為 是 全 民 所 有 , 民 意 參 與 有 關 企 業 的 決 策 理 所 當 然 。 由 此 可 見 , 那 些 說 甚 麼 在 紅 灣 半 島 一 事 上 , 體 現 出 民 意 勝 利 的 人 根 本 連 企 業 制 度 ABC 也 弄 不 清 , 令 人 失 望 。 有 論 者 認 為 紅 灣 事 件 將 成 一 個 反 面 教 材 , 成 為 環 保 教 育 的 成 功 奮 鬥 故 事 。 我 們 卻 認 為 這 是 誤 導 了 下 一 代 , 原 因 是 從 爭 取 保 留 紅 灣 半 島 那 些 人 的 言 論 來 看 , 他 們 認 為 環 保 是 免 費 午 餐 , 但 天 下 間 哪 有 這 樣 便 宜 的 事 。 地 產 商 不 清 拆 紅 灣 半 島 , 估 計 將 令 其 利 潤 減 少 30 億 港 元 。 按 現 有 利 得 稅 率 估 計 , 庫 房 將 少 收 5.25 億 。 換 言 之 , 為 追 求 環 保 放 棄 清 拆 紅 灣 半 島 , 付 出 的 代 價 並 不 光 是 地 產 公 司 股 東 少 賺 30 億 「 暴 利 」 那 麼 簡 單 , 社 會 也 要 為 此 付 出 代 價 。 理 由 是 社 會 上 原 本 有 很 多 人 , 特 別 是 弱 勢 社 群 , 理 論 上 可 從 政 府 多 收 5.25 億 上 受 惠 。 由 此 可 見 , 環 保 不 是 免 費 午 餐 。 因 此 那 些 認 為 紅 灣 半 島 事 件 提 供 了 環 保 的 反 面 教 材 的 人 和 團 體 , 本 身 也 成 了 反 面 教 材 。 他 們 為 環 保 而 罔 顧 所 涉 及 的 社 會 成 本 , 不 正 清 楚 地 向 下 一 代 展 示 了 那 「 我 請 客 , 其 他 人 埋 單 」 的 不 負 責 行 為 嗎 ?

  41. 田亮被逐 反思角色本分明報 2005年2月2日 • 【 明 報 專 訊 】 每 個 人 都 有 不 同 的 身 分 和 角 色 。 你 可 能 同 時 是 學 生 、 兒 子 、 男 朋 友 、 好 兄 弟 、 社 長 ﹔ 可 能 是 家 長 、 僱 員 、 太 太 、 經 理 。 面 對 多 個 身 分 , 你 會 如 何 分 配 時 間 ﹖ 如 何 飾 演 每 個 角 色 ﹖ • 多 個 月 來 , 翻 開 報 章 總 可 看 到 「 亮 晶 晶 」 的 新 聞 。 至 1 月 上 旬 , 郭 晶 晶 道 歉 後 返 回 跳 水 隊 , 田 亮 卻 在 上 周 被 逐 出 國 家 跳 水 隊 , 這 件 事 對 你 有 什 麼 啟 示 ﹖

  42. 新聞節錄﹕簽約娛樂公司 田亮違反總局規定 • 【 明 報 專 訊 】 中 國 國 家 體 育 總 局 游 泳 運 動 管 理 中 心 主 任 李 樺 於 1 月 26 日 開 記 者 會 高 調 交 代 田 亮 去 向 ﹔ 他 表 示 , 雅 典 奧 運 後 國 家 隊 於 去 年 10 月 底 開 始 冬 訓 , 田 亮 沒 有 按 時 回 隊 , 並 以 身 體 原 因 告 假 半 年 , 留 在 陝 西 省 訓 練 。 其 間 田 亮 卻 找 經 理 人 , 私 自 與 娛 樂 公 司 簽 約 , 參 加 過 多 的 商 業 活 動 , 猶 如 「 走 上 娛 樂 的 軌 道 」 , 中 心 多 次 與 田 亮 磋 商 但 不 果 , 於 是 暫 時 不 保 留 他 的 國 家 隊 隊 員 資 格 。 • 李 樺 解 釋 ﹕ 「 田 亮 的 做 法 違 反 了 國 家 體 育 總 局 的 規 定 , 也 在 社 會 上 產 生 了 負 面 影 響 , 甚 至 對 跳 水 隊 備 戰 2008 年 奧 運 也 造 成 了 不 良 影 響 … … 田 亮 作 為 公 眾 人 物 , 應 該 對 自 己 要 求 更 嚴 , 時 刻 注 意 自 己 的 形 象 。 」 • 田 亮 對 消 息 感 到 震 驚 , 並 反 駁 稱 已 就 商 業 活 動 知 會 有 關 方 面 。 至 於 與 田 亮 簽 約 的 英 皇 娛 樂 公 司 , 則 表 示 遺 憾 。 • ( 摘 自 1 月 27 日 《 明 報 》 ) • ■ 郭 晶 晶 認 錯 ﹕ 歸 隊 後 認 真 練 習 • 郭 晶 晶 公 開 在 中 國 跳 水 隊 全 隊 大 會 上 「 認 錯 」 , 當  全 體 運 動 員 和 教 練 員 面 前 , 檢 討 自 己 ﹕ 「 奧 運 會 後 我 參 與 了 許 多 商 業 活 動 , 當 時 自 己 沒 有 意 識 到 , 以 為 自 己 是 在 休 假 期 間 , 可 以 完 全 沒 有 按 照 領 導 的 教 誨 去 做 。 我 是 屬 於 國 家 的 , 屬 於 國 家 保 護 的 人 。 回 來 後 我 一 定 會 認 真 訓 練 , 給 小 隊 員 起 到 表 率 作 用 。 」 • 「 奧 運 會 後 這 段 時 間 發 生 了 很 多 事 情 。 但 我 一 直 想 回 到 國 家 隊 , 這 是 最 適 合 我 的 大 家 庭 。 對 於 中 國 跳 水 隊 , 我 永 遠 都 有 一 種 歸 屬 感 。 」 • 去 年 雅 典 奧 運 會 後 , 郭 晶 晶 請 假 休 息 , 卻 頻 繁 出 席 各 種 商 業 活 動 , 偏 離 了 跳 水 和 國 家 隊 , 過  「 亮 晶 晶 」 非 常 引 人 注 目 的 名 人 生 活 。 晶 晶 如 今 卻 言 , 回 隊 後 會 把 自 己 當 做 國 家 隊 的 普 通 一 員 , 遵 守 隊 裏 的 一 切 規 章 制 度 , 包 括 訓 練 、 休 息 、 請 假 外 出 等 。 ( 摘 自 1 月 19 日 《 明 報 》 )

  43. 思考空間﹕引導學生反思責任 • 【 明 報 專 訊 】 教 師 張 文 偉 提 議 , 教 師 可 讓 學 生 分 組 討 論 如 何 平 衡 不 同 角 色 的 輕 重 , 但 與 學 生 討 論 有 關 角 色 問 題 時 , 他 提 醒 教 師 不 可 將 自 己 的 價 值 觀 強 加 在 學 生 身 上 , 應 引 導 他 們 自 己 思 考 。 例 如 ﹕ • ■ 為 什 麼 我 穿 著 校 服 , 在 校 外 便 要 言 行 謹 慎 ﹖ • ■ 這 個 問 題 有 關 學 生 對 學 校 、 對 群 體 的 認 同 。 可 舉 例 討 論 ︰ • ─ 如 果 你 有 親 人 犯 下 大 罪 , 你 會 感 到 蒙 羞 嗎 ﹖ • ─ 如 果 你 有 親 人 得 到 諾 貝 爾 獎 , 你 會 感 到 光 榮 嗎 ﹖ • ─ 如 果 學 校 有 同 學 穿 著 校 服 , 卻 任 性 妄 為 , 同 校 的 同 學 會 受 到 影 響 嗎 ﹖ • 此 外 , 教 師 亦 可 嘗 試 跟 學 生 討 論 以 下 不 同 角 色 的 責 任 , 及 對 各 個 角 色 形 象 有 影 響 的 言 行 舉 止 ﹕ • ■ 教 師 ■ 父 母 • ■ 立 法 會 議 員 • ■ 學 生 ■ 子 女 • ■ 警 察 ■ 藝 人

  44. 教學錦囊﹕認清角色 自我定位 • 【 明 報 專 訊 】 香 港 青 年 協 會 「 關 心 一 線 」 單 位 主 任 徐 小 曼 指 出 , 田 亮 及 郭 晶 晶 之 所 以 出 名 , 原 因 為 二 人 都 是 運 動 員 , 並 於 比 賽 中 取 得 佳 績 。 可 是 近 月 來 , 有 關 二 人 的 報 道 主 要 在 娛 樂 版 出 現 , 他 們 作 為 國 家 運 動 員 的 身 分 卻 被 忽 略 。 • 均 分 時 間 做 好 本 分 • 她 以 田 亮 為 例 , 雖 然 他 出 席 各 項 公 益 活 動 , 但 作 為 國 家 隊 運 動 員 的 他 卻 沒 有 認 真 投 入 訓 練 , 從 不 同 媒 體 的 報 道 中 , 公 眾 亦 看 不 到 他 對 國 家 隊 隊 員 的 身 分 有 多 投 入 , 大 眾 明 顯 地 感 覺 到 他 將 注 意 力 集 中 在 跳 水 以 外 的 活 動 。 而 中 國 國 家 體 育 總 局 最 後 亦 因 為 他 參 加 「 過 多 」 商 業 活 動 而 放 棄 他 。 • 田 亮 既 是 運 動 員 , 又 是 知 名 人 士 , 可 是 他 卻 因 為 時 間 分 配 不 當 被 逐 出 國 家 隊 。 你 身 為 學 生 , 在 時 間 分 配 上 亦 可 能 會 面 對 困 難 , 因 為 你 可 能 既 是 學 生 、 兒 子 、 男 朋 友 、 好 兄 弟 、 紅 社 社 長 , 該 如 何 平 衡 每 個 角 色 的 本 分 ﹖ 如 何 分 配 自 己 的 時 間 ﹖ • 沙 田 崇 真 中 學 教 師 張 文 偉 表 示 , 愈 高 年 級 的 學 生 會 有 愈 多 角 色 , 因 此 要 先 為 自 己 定 位 , 認 清 此 時 此 刻 對 自 己 最 重 要 的 事 物 , 若 該 角 色 最 重 要 便 應 多 分 配 時 間 。 他 指 出 , 任 何 人 都 有 權 選 擇 , 不 過 每 一 個 決 定 都 有 可 能 影 響 日 後 的 發 展 。 他 舉 例 說 , 以 一 個 中 一 學 生 為 例 , 他 可 能 覺 得 「 打 機 」 對 他 最 重 要 , 他 當 然 有 權 花 時 間 在 遊 戲 機 上 , 如 是 者 他 花 在 遊 戲 機 的 時 間 肯 定 會 比 花 在 學 業 上 的 時 間 多 得 很 , 5 年 之 後 , 他 在 會 考 中 因 準 備 不 足 而 影 響 了 成 績 , 最 後 影 響 了 升 學 。 • 宜 專 心 投 入 角 色 • 張 文 偉 又 以 田 亮 為 例 , 指 出 他 有 權 選 擇 進 入 娛 樂 圈 或 繼 續 留 在 國 家 跳 水 隊 。 如 果 留 在 跳 水 隊 的 發 展 不 理 想 的 話 , 田 亮 大 可 以 辭 去 跳 水 隊 員 的 身 分 , 專 心 投 入 娛 樂 圈 , 不 應 猶 豫 不 決 。 因 此 他 鼓 勵 學 生 在 平 衡 自 己 的 角 色 時 , 「 應 先 為 自 己 定 位 , 一 旦 下 了 決 定 後 便 應 勇 往 直 前 」 。

  45. 教學錦囊﹕假如你是田亮…… • 【 明 報 專 訊 】 中 國 國 家 體 育 總 局 游 泳 運 動 管 理 中 心 主 任 李 樺 在 記 者 會 上 曾 經 指 出 ﹕ 「 田 亮 作 為 公 眾 人 物 , 應 該 對 自 己 要 求 更 嚴 , 時 刻 注 意 自 己 的 形 象 。 」 為 什 麼 作 為 公 眾 人 物 就 要 顧 及 形 象 ﹖ 沙 田 崇 真 中 學 教 師 張 文 偉 表 示 ﹕ 「 因 為 年 輕 人 的 價 值 觀 及 想 法 從 一 點 一 滴 累 積 而 成 , 公 眾 人 物 的 正 面 行 為 對 他 們 的 影 響 可 以 很 深 。 」 因 此 像 田 亮 般 國 家 級 英 雄 的 一 舉 一 動 都 可 能 影 響 下 一 代 。 • 公 眾 人 物 影 響 青 年 價 值 觀 • 張 文 偉 續 指 出 , 從 報 章 報 道 中 , 大 眾 都 知 道 國 家 跳 水 隊 訓 練 嚴 格 , 隊 員 捱 得 很 辛 苦 , 但 亦 因 而 摘 下 獎 牌 ﹔ 可 是 田 亮 卻 在 這 個 全 盛 時 期 忽 略 訓 練 , 令 人 覺 得 他 有 意 在 這 刻 追 逐 星 途 。 連 矚 目 的 金 牌 選 手 都 追 求 娛 樂 事 業 , 可 能 會 令 更 多 年 輕 人 發 明 星 夢 。 • 田 亮 因 為 行 為 不 當 被 逐 , 但 近 月 不 斷 被 報 道 與 霍 啟 剛 相 戀 的 郭 晶 晶 卻 可 以 返 回 跳 水 隊 , 兩 者 的 差 別 在 何 處 呢 ﹖ • 張 文 偉 指 二 人 的 分 別 在 於 處 理 方 式 , 郭 晶 晶 公 開 坦 白 承 認 錯 誤 , 亦 適 可 而 止 的 停 頓 了 商 業 活 動 , 因 此 獲 得 國 家 體 諒 ﹔ 反 觀 田 亮 並 沒 有 好 好 處 理 事 件 , 而 且 從 報 章 報 道 看 來 , 還 有 說 謊 之 嫌 , 因 此 有 不 同 結 果 。 • 張 文 偉 建 議 教 師 可 與 學 生 討 論 ﹕ 如 果 你 是 田 亮 , 你 會 怎 樣 選 擇 ﹖ 教 師 應 開 放 讓 學 生 討 論 , 理 性 分 析 每 個 選 擇 的 好 與 壞 , 讓 學 生 學 懂 處 理 不 同 事 件 的 方 式 , 亦 讓 他 們 明 白 公 眾 人 物 也 是 人 , 也 會 做 錯 , 只 要 學 生 能 從 中 汲 取 教 訓 , 不 再 重 蹈 別 人 覆 轍 便 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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