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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教人員退休所得合理化改革方案宣導 會

公教人員退休所得合理化改革方案宣導 會. 一、實施日期. 實施日期:基於軍公教一體實施原則,公教人員及軍職人員於中華民國 95 年 2 月 16 日同步實施。. 二、具體作法. 在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利率( 18% )不變動前提下,對於支(兼)領月退休金之退休教育人員,其退休所得替代率超過一定百分比者,予以適度限制其公保養老給付得辦理優惠存款之金額。其作法如下: (一)、方案實施前 已退休 教育人員: 於方案實施後原優惠存款契約期滿換約時,依其退休所得替代率計算結果適度調整其公保養老給付得繼續辦理優惠存款之金額。 (二)、方案實施後退休教育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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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公教人員退休所得合理化改革方案宣導會

  2. 一、實施日期 • 實施日期:基於軍公教一體實施原則,公教人員及軍職人員於中華民國95年2月16日同步實施。

  3. 二、具體作法 • 在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利率(18%)不變動前提下,對於支(兼)領月退休金之退休教育人員,其退休所得替代率超過一定百分比者,予以適度限制其公保養老給付得辦理優惠存款之金額。其作法如下: (一)、方案實施前已退休教育人員: • 於方案實施後原優惠存款契約期滿換約時,依其退休所得替代率計算結果適度調整其公保養老給付得繼續辦理優惠存款之金額。 (二)、方案實施後退休教育人員: • 於退休生效時,依其退休所得替代率計算結果適度限制其公保養老給付得辦理優惠存款之金額。

  4. 三、不適用對象(不受影響人員) • 一、請領一次退休金之退休教育人員(無論是在方 案實施前後)。 • 二、僅具舊制退休年資(85年1月31日以前)之退休 教育人員。 • 三、僅具新制退休年資(85年2月1日以後)之退休 教育人員及現職教育人員。

  5. 四、退休所得替代率計算內涵、上限百分比及計算方式:四、退休所得替代率計算內涵、上限百分比及計算方式:

  6. 退休所得替代率計算方式 • 1.方案實施前已退休教育人員: • 分子及分母(以退休生效前最後在職月實支項目為準,但主管職務加給依下述計列原則核算)均依方案實施時現職教育人員待遇標準計算後相除。 • 2.方案實施後退休教育人員: • 分子及分母(以退休生效前最後在職月實支項目為準,但主管職務加給依下述計列原則核算)均依按退休生效時現職教育人員待遇標準計算後相除。

  7. 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主管加給計列原則 • 按「兼任導師1年1點、兼任組長1年1.5點、兼任主任1年2點」計算其點數後,依下列標準計列主管職務加給: • (1)曾任導師、組長、主任等職務點數合計達20點以上者 為新臺幣2,000元;但其中曾任組長及主任職務之點數 加總達10點以上者,國中小為新臺幣3,000元,高中職 為新臺幣4,000元。 • (2)曾任導師、組長、主任等職務點數合計1點以上未達20 點者為新臺幣1,000元;但其中曾任組長及主任職務 之點數加總達10點以上,國中小為新臺幣1,500元, 高中職為新臺幣2,000元。

  8. 公務人員主管職務加給計列原則 • 依下列方式擇ㄧ計列 • (一)最後在職3年期間主管職務加給平均計算。 • (二)曾支領主管職務加給合計達三年以上,得依其退休等級 加計主管職務加給之定額。(如附定額表) • (三)曾支領主管職務加給合計達三年以下者(含代理主管職 務連續10天以上),得依其退休等級加計主管職務加給 之定額減半計算。

  9. 公務員主管職務加給定額表、專業加給加權平均數標準表公務員主管職務加給定額表、專業加給加權平均數標準表

  10. 五、檢附證件 1.兼職證明文件正本:計算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主管加給點數(如兼職聘書、考核通知書...),如兼職證明文件遺失者得以切結書代替。 2.最近一年成績考核通知書:計算學術研究費級別。(本薪475元以上學術研究費現為30560元、本薪350至450元者學術研究費現為25570元)。 3.退休核定文影本 。

  11. ※前述證件請各退休人員於換約日滿兩個月前先行送至本校人事室核對※前述證件請各退休人員於換約日滿兩個月前先行送至本校人事室核對 95年8月1日換約人員請於95年5月31日前至人事室核辦相關文件 96年2月1日換約人員請於95年11月30日前至人事室核辦相關文件 96年8月1日換約人員請於96年5月31日前至人事室核辦相關文件 97年2月1日換約人員請於96年11月30日前至人事室核辦相關文件 • 退休人員與台銀簽約時,若因待遇調整補發差額,致有多筆辦理優存生效日期,經歸併造成計存日變更,進而影響優存權益者,以最有利於當事人之日期為優存起計日。

  12. 六、作業流程 • 公保優存要點修正生效前已退休人員: • 高雄縣政府將依自行建立之資料庫資料及銓敘(教育)部提供之相關資料,篩選85年2月1日以後退休之支(兼)領月退休金,且目前有辦理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之已退休教育人員,將符合條件者之相關資料,依機關學校別列印於「退休教育人員○○○等○人最後在職同薪級人員現職待遇(依95年度待遇標準)計算表」函請最後服務機關學校於文到15日內(如時限急迫可酌縮減之)填復,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之後續作業如下: • 最後服務機關學校於上開限期內已正確填復,高雄縣政府應計算已退休人員得辦理優惠存款之金額,並與臺銀及中央信託局股份有限公司公務人員保險處提供之相關金額資料比對(已退休人員如有多筆優惠存款金額,請依銓敘(教育)部資訊室摘取之總額作業),核定已退休人員得續存優惠存款之金額後,核定函復已退休人員並副知最後服務機關學校及臺銀分公司。

  13. 最後服務機關學校如未於15日限期內正確填復,致高雄縣政府無法於已退休人員優存期滿前算出得續存之金額時,縣府將函通知已退休人員並副知最後服務機關學校及臺銀分公司。臺銀分公司應先准已退休人員暫先依原優存金額續存(臺銀分公司可考量與已退休人員簽立補充契約書)。最後服務機關學校如未於15日限期內正確填復,致高雄縣政府無法於已退休人員優存期滿前算出得續存之金額時,縣府將函通知已退休人員並副知最後服務機關學校及臺銀分公司。臺銀分公司應先准已退休人員暫先依原優存金額續存(臺銀分公司可考量與已退休人員簽立補充契約書)。 • 最後服務機關學校嗣後已正確填復者,高雄縣政府應將核定函復已退休人員,並副知最後服務機關學校及臺銀分公司。臺銀分公司可逕按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定得辦理優存金額,溯自已退休人員上期優存期滿日計息。 • 臺銀分公司與已退休人員依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上開核定函重新計算之金額,換約續存時,應於優惠儲蓄存款綜合服務約定書加蓋戳章,註明續存換約補充條款,敘明公保優存要點第3點之1之條款及已退休人員得續存之金額,完成註記日期並簽章,同時將第3點之1條款文本附於該約定書,以完成換約程序。

  14. 七、退休所得試算軟體 • 公務人員退休金試算網址:http://www.cpa.gov.tw/cpa2004/mspemis/PICO7060P.html • 教育人員退休金試算網址:http://www.edu.tw/

  15. 實例說明 某甲為國小教師,任職年資為31年(舊制20年,新制11年),任教期間兼任導師10年 及組長8年,於95年領月退休金退休,退休薪級為625元,其得優惠存款數額計算:

  16. 退休公教人員服務暨志工媒合 •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退休人員服務專區:http://ca2.cpa.gov.tw/OldWeb/retire/retire01.asp • 公教志工志願服務媒合系統: http://oa-out.cpa.gov.tw/cpa773/workers/need/list.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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