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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宋代法制与传统人文精神的发展. 第一节 社会转型与宋代法制 第二节 宋代刑事法制 第三节 宋代民商法制 第四节 宋代行政法制 第五节 宋代司法制度. 第一节 社会转型与宋代法制. 一、宋代社会结构的变化 二、立法思想与法制特色 三、立法概况与法律形式. 一、宋代社会结构的变化. ( 一 ) 地主阶级内部士庶的界限被打破 ( 二 ) 租佃制成为土地制度的主导形态,客户成为国家的编户齐民 ( 三 ) 工商业者的社会地位大为提高 ( 四 ) 宋代文化 “ 内省而广大 ” ,精致而细腻. 二、立法思想与法制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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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宋代法制与传统人文精神的发展 • 第一节 社会转型与宋代法制 • 第二节 宋代刑事法制 • 第三节 宋代民商法制 • 第四节 宋代行政法制 • 第五节 宋代司法制度 http://cn.legal-history.net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
第一节 社会转型与宋代法制 • 一、宋代社会结构的变化 • 二、立法思想与法制特色 • 三、立法概况与法律形式 http://cn.legal-history.net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
一、宋代社会结构的变化 • (一)地主阶级内部士庶的界限被打破 • (二) 租佃制成为土地制度的主导形态,客户成为国家的编户齐民 • (三)工商业者的社会地位大为提高 • (四)宋代文化“内省而广大”,精致而细腻 http://cn.legal-history.net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
二、立法思想与法制特色 • (一)立法思想 • 1.宋初至仁宗末年:(1)“事为之防,曲为之制”,从法律上肯定强化中央集权的措施。(2)临下以简,必务哀矜。 (3)重惩贪墨。 • 2、宋英宗至北宋末:以法理财。 • 3、南宋:理学“内省而广大”的思维持点使士大夫在判决时不惜笔墨地指陈时弊,批判刑狱的黑暗;“因地制宜,度时制法”。 http://cn.legal-history.net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
(二)法制特色 • 1、皇帝特别重视法制建设 • 2、民商法制的内容比唐代更加丰富。 • 3、版权保护的实践在宋代首次出现 • 4、士大夫以积极入世的态度广泛参与法律实践 http://cn.legal-history.net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
三、立法概况与法律形式 • (一)立法机构 • (二)立法程序 • (三)法典、法规的编修 • (四)法律形式:律、令、格、式 http://cn.legal-history.net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
第二节 宋代刑事法制 • 一、主要罪名 • 二、贼盗重法 • 三、刑罚制度的变化 http://cn.legal-history.net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
一、主要罪名 • (一)贼盗罪 • (二)杀人罪 • (三)官司出入人罪 http://cn.legal-history.net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
二、贼盗重法 • (一)《宋刑统》与“强盗罪” • (二)《贼盗重法》的颁布 http://cn.legal-history.net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
三、刑罚制度的变化 • (一)折杖法 • (二)刺配 • (三)编管和安置 • (四)死刑执行:除绞、斩外,增添了凌迟、杖杀等 http://cn.legal-history.net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
第三节 宋代民商法制 • 一、功利思想与商品经济 • 二、主要民事法制 • 三、主要商事法制 http://cn.legal-history.net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
一、功利思想与商品经济 • 1、“欲利可言”、“义利双行” • 2、“与商贾共利”、“士农工商皆本” http://cn.legal-history.net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
二、主要民事法制 • (一)户籍、身份与人的行为能力 • (二)物权制度 • (三)契约制度 • (四)婚姻家庭与继承制度 http://cn.legal-history.net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
三、主要商事法制 • (一)扩大市场规模,促进商品流通 • (二)保护商人合法权益,促进海外贸易的发展 • (三)严格市场管理,加强商品质量监督 http://cn.legal-history.net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
第四节 宋代行政法制 • 一、行政体制 • 二、科举制度 • 三、官吏铨选制度 • 四、行政监察制度 http://cn.legal-history.net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
一、行政体制 • (一)中央行政体制 • 三省六部、二府三司 • (二)地方行政体制 • 路、府(州、军、监)、县三级 http://cn.legal-history.net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
二、科举制度 • (一)宋代科举之类别与内容 • 贡举常科、制科两大类别 • (二)宋代科举制度的发展 • 1、确立殿试制度 • 2、推行“别头试”,为下层人士参政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 • 3、实行锁院制度 • 4、创立“糊名”、“誊录”之法 http://cn.legal-history.net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
三、官吏铨选制度 • 包括注授差遣、叙迁、考课、荐举、恩荫等诸多方面。 • (一) 铨选机构 • (二) 铨选与呈试 • (三)官员的考核 • (四)关于官吏考核官吏的法规 http://cn.legal-history.net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
四、行政监察制度 • 一、中央监察机构: • 御史台,是集行政监察与司法监督于一身的中央最高专职监察机构。下设台院、殿院、察院三院。 • 二、地方监察: • 由各路“监司”和各府州通判负责。诸监司之间也要相互纠举。 http://cn.legal-history.net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
第五节 宋代司法制度 • 一、司法机构 • 二、审判制度 • 三、法律考试 • 四、讼师与讼学 • 五、监狱制度 http://cn.legal-history.net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
一、司法机构 • (一)中央司法机构 • 刑部、大理寺、审刑院 • (二)地方司法机构 • 分路、府 (州、军、监)县三级。开封府是北宋的京师,虽与府、州、军、监同级,但在司法上权力较大。 http://cn.legal-history.net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
二、审判制度 • (一)案件的分级管辖 • (二)直诉与越诉 • (三)皇帝亲审与御笔断罪 • (四)审判时限 • (五)鞫谳分司与翻异别勘 • (六)证据、检验与法医学 http://cn.legal-history.net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
三、法律考试 • (一)明法科 • (二)明法新科 • (三)刑法试 http://cn.legal-history.net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
(一)明法科 • 七场: • 第一、二场试律,第三场试令,第四、五场试小经,第六场试令,第七场试律。仍于试律日杂问疏义五道 http://cn.legal-history.net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
(二)明法新科 • 两大特点: • 一是取消经、疏内容,而改试《刑统》大义和断案。 • 二是超过了进士科的地位。 http://cn.legal-history.net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
(三)刑法试 • 又称“试法官”、“试刑法官”、“试刑名”、“试断案”等。试刑法由刑部、大理寺等中央司法机构主持,考试对象是京、朝官,州县幕职官。考试的内容为律令大义和断案两种。 http://cn.legal-history.net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
四、讼师与讼学 • 出现“讼师”新职业:有“珥笔之民”、“茶食人”、“讼师官鬼”、“哗鬼讼师”等称谓。他们以为民众提供代写诉状、教人“打官司”为谋生之职业。官府发给“印字”(专门用于开印诉状的纸张)。 • 伴随“讼师”这一职业,出现专门教人词讼之学,即“讼学”;民间出现“讼学业觜社”等讼学机构和各种讼学教材。 http://cn.legal-history.net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
五、监狱制度 • 规定吏人要定期清洁牢房,洗涤狱具。囚犯如“去家悬远绝饷者,官给衣食”,囚犯贫乏无家供送饮食的,“依法官给”。宋真宗咸平四年,在各路还为患病囚犯专设“病囚院”,“官给医药”。 • 实际监狱制度黑暗,《名公书判清明集》就记载胡石壁曾亲自视察监牢,“见得颓败卑隘,上漏下湿,不可以居”,决定将旧官衙改造为“厢牢”,供囚禁犯人使用。 http://cn.legal-history.net 中南法律文化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