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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學年度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本校報名作業說明. 指導單位:教育部技職司 技 專校院招生策進總會 主辦單位: 102 學年度北區五專聯合 免試 暨 申請抽籤入學招生委員會 承辦單位 : 教務處設備組 承 辦 人 : 翁子聖 組長. 簡報大綱. 壹、 重大變革 貳、 北區各校免試招生名額 叁、 重要時程 肆、報名作業 伍、成績計算與分發比序原則 陸、現場登記分發作業 柒、報到入學 捌、報名表填寫範例 玖、本校資料網頁. 五專菁英班 入學 1 、 特色 :透過校內甄審直升二技機制 ( 校內 5+2 方式 ) ,取得大學文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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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學年度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本校報名作業說明102學年度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本校報名作業說明 指導單位:教育部技職司 技專校院招生策進總會 主辦單位:102學年度北區五專聯合免試 暨申請抽籤入學招生委員會 承辦單位:教務處設備組 承 辦 人:翁子聖組長
簡報大綱 壹、重大變革 貳、北區各校免試招生名額 叁、重要時程 肆、報名作業 伍、成績計算與分發比序原則 陸、現場登記分發作業 柒、報到入學 捌、報名表填寫範例 玖、本校資料網頁
五專菁英班入學 1、特色:透過校內甄審直升二技機制(校內5+2方式),取得大學文憑。 2、招生方式說明:採聯合招生方式辦理,主辦及受理報名單位為國立臺中科技大學,報名費全免,由教育部全額補助。 3、甄選入學上網報名102.3.15 (五)~102.3.22 (五),列印並郵寄表件。無論報名1校或多校之菁英班,102年4月3日(星期三)10:00至102年4月9日(星期二)17:00止。皆須上網選填志願序,(可同時報名多校)102年4月18日(星期四)10:00起再由五專菁英班聯合招生委員會公告放榜。 4、現場分發入學上網報名102.6.21 (五)~102.6.24 (一)。 5、招生委員會網址: http://elite5.nutc.edu.tw/ 壹、重大變革(1-1)
重大變革(1-3) 申請抽籤入學 1、招生名額比率:佔各校科組核定招生名額 比例的10-25%為原則。 2、成績採計項目:在校3學期成績總平均 全校排名百分比或國中基本學力測驗 成績之PR值(二擇一)。 3、提前於高中高職申請入學報到前,辦 理現場登記分發報到作業。 4、採取梯次抽籤方式及學生志願作為分 發依據,各校所採梯次至多以5梯次為 原則。 5、102.6.20 (四)校內報名收件
限定國中應屆畢業生 貳、北區各校免試招生名額(2-1)
北區各校免試招生名額(2-2) 限定國中應屆畢業生
北區各校免試招生名額(2-3) 限定國中應屆畢業生
報名資格: 限國中應屆畢業生。學生得同時向北、 中、南三區擇一校提出申請。 • 報名身分: 1、一般免試生。 2、特種身分免試生:原住民、境外優秀 科技人才子女、身心障礙生、政府派 赴國外工作人員子女及蒙藏生。 肆、報名作業(4-1) • 具多種特種身分之報名學生,如欲以特種身分報名時,應選定一種特種身分,報名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換身分。 • 完成報名手續後,若經本會審查結果不符合特種身分生資格,將改列為一般免試生身分。
報名方式 • 1、集體通訊報名 報名作業(4-2) • 報名時間:102年4月2日至102年4月8日止 (郵戳為憑) • 郵寄地點: 26141宜蘭縣頭城鎮復興路79號 (102學年度北區五專聯合免試暨申請抽籤入學招生委員會) • 102年4月8日(星期一)12:00前,透過「國中端報名作業系統」上傳學生的報名資料電子檔。
2、集體現場報名 報名作業(4-3) • 報名時間:102年4月9日至102年4月10日止 (每日9:00~16:00) • 報名地點:蘭陽技術學院 • ( 26141宜蘭縣頭城復興路79號) • 102年4月9日(星期二)12:00前,透過「國中端報名作業系統」上傳學生的報名資料電子檔。 • 報名人員請攜帶職章及學校單位戳章備用。 報名學生因特殊原因經國中學校同意,可採個別現場報名。
報名費說明:(繳交方式請以現金交到設備組)報名費說明:(繳交方式請以現金交到設備組) 報名作業(4-4) 學生繳交 一般生 300元 學生繳交 中低收入生 210元 學生繳交 低收入生 0元
國中學校報名表審查項目 一般生使用白色報名表特種生使用黃色報名表 報名作業(4-5) • 報名身分類別 • 招生學校名稱與代碼是否相符 • 各欄位項目是否填寫清晰完整 • 黏貼身分證正面影印本 • 黏貼國中學校開立並蓋妥單位戳章之「在校學 習領域成績證明單正本」 • 確認學生及家長簽章 • 蓋妥報名資格證明欄之國中查核章戳 • 依報名身分類別及資格,檢附並貼妥報名期間有效之證明文件。 • 報名費 尚未取得身分證者,得以健保IC卡正面影印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代替
確認報名手續 • 本會訂於102年4月10日12:00起,開放網站查詢是否完成報名手續。 (★每日12:00及16:00定時更新) • 務請於102年4月11日12:00前,確認是否完成報名手續。(網址:http://enter5.fit.edu.tw) • 如發現已寄送報名資料,經查詢後,卻未完成報名手續者,請電洽本會(03-9771069)。 • 如未經確認者,其責任自負。 報名作業(4-6)
成績採計(1-1) 伍、成績計算與分發比序原則 (5-1) • 免試入學採計國中在學期間八年級上、下學期及九年級上學期共三學期之七大學習領域評量成績,包含八大學科:國語文、英語、數學、社會、自然與生活科技、藝術與人文、健康與體育、綜合活動,以百分制分數計算,並轉換成全校排名百分比。 • 國中在校成績計算方式、排名百分比轉換、範例及分發比序原則,詳載於簡章第8頁。
成績計算與分發比序原則 (5-2) • 成績採計(1-2) • 一般免試生: 在校3學期成績總平均全校排名百分比 • 特種身分免試生: 特種身分加分後之在校3學期成績總平均全校排名百分比 • 特種身分免試生升學優待標準及應繳證明文件一覽表,請參閱簡章第82頁(附錄三)。
成績計算與分發比序原則 (5-3) • 一般免試生成績單範例 表4-1:頭城國民中學周同學報名專用在校學習領域成績證明單 簡章第 10頁
成績計算與分發比序原則 (5-4) • 特種身分免試生成績單範例 表4-3頭城國民中學林同學報名專用在校學習領域成績證明單(持有原住民文化及語言證明) 簡章第 13頁 加分前 加分後
成績計算與分發比序原則 (5-5) • 分發比序原則(1-1) • 一般免試生 1、以各招生學校所訂之分發比序項目,逐一比 序至無同百分比為止。 2、若比序至最後一項,百分比仍相同時,列為 同一比序順位。 3、如遇招生科(組)分發剩餘名額不足使用時,最 後一個名額則予以增額錄取。
成績計算與分發比序原則 (5-6) • 分發比序原則(1-2) • 特種身分免試生 1、依其特種身分加分後之在校3學期成績總均全校排名百 分比進行比序。 2、若比序後結果相同,則依各招生學校所定之分發比序 項目,逐一比序至無同百分比為止。 3、若比序至最後一項,排名百分比仍相同時,再以其未 加分前學期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逐一比序至無同百 分比為止。 4、若比序至最後一項,百分比仍相同時,列為同一比序 順位。 5、如遇招生科(組)特種身分免試分發剩餘名額不足使用 時,最後一個名額則予以增額錄取。
成績計算與分發比序原則 (5-7) • 分發比序順位樣式: (以蘭陽技術學院為例)
免試入學錄取方式:採現場分發報到方式辦理,學生達報名之五專招生學校所訂定之「最低登記標準」,應於指定時間地點參加現場分發,由各校依「全校排名百分比分發比序順位」依序分發錄取。免試入學錄取方式:採現場分發報到方式辦理,學生達報名之五專招生學校所訂定之「最低登記標準」,應於指定時間地點參加現場分發,由各校依「全校排名百分比分發比序順位」依序分發錄取。 • 最低登記標準計算方式:依據各招生學校得訂定「通知參加現場登記分發人數與招生名額間之倍率」計算之,各校規定請參閱附錄一,簡章第22頁至41頁。 陸、現場登記分發作業(6-1)
範例說明(1-1)(以蘭陽技術學院為例) 現場登記分發作業(6-2) 簡章第 28頁
範例說明(1-2) 各校免試生名額乘以「最低登記標準計算倍率」,取得通知參加現場登記分發人數(小數點後無條件進位)。以蘭陽技術學院為例(表6-1),免試生名額為325名,最低登記標準計算倍率為2,則通知參加現場登記分發人數為招生名額×2倍:325×2=650(人)。 當報名學生人數為650名以下,則全部報名學生皆可參加現場登記分發,並依分發比序結果依序分發。 現場登記分發作業(6-3) 簡章第 90頁
範例說明(1-3) 現場登記分發作業(6-4) 當報名學生人數高於650名,依分發比序順位之比序結果,請排序第1名至第650名學生至現場參加登記分發,而第650名學生之在校3學期成績總平均全校排名百分比即為蘭陽技術學院之最低登記標準。 特種身分免試生依其加分後在校3學期成績總平均之全校排名百分比達一般免試生最低登記標準即可參加現場登記分發。 通知參加現場登記分發人數與招生名額間之倍率及最低登記標準,以各招生學校規定為準(請參閱附錄一,簡章第22頁至41頁)。 達最低登記標準者,並不表示一定能被分發錄取, 必須視免試生名額是否分發額滿而定。
分發通知及複查 • 現場登記分發通知單(特種身分生之分發通知單, 同時列有加分前、加分後之分發順序名次。) • 1、102年4月15日(星期一)12:00前,各招生學校寄發現 • 場登記分發通知單。 • 2、報名學生若於102年4月17日(星期三)17:00前,未收到 • 現場登記分發通知單,請逕向各招生學校查詢。 • 3、102年4月18日(星期四)15:00前,各招生學校於網頁 • 公告參加分發學生名單、時間、地點,供報名學生查 • 看。 • 複查方式 • 1、請參照簡章第16頁規定辦理。 2、各招生學校受理複查截止時間為102年4月18日(星期 四)12:00前,逾期不受理。 現場登記分發作業(6-5)
現場登記分發日期:102年4月19日(星期五) • 地點:各招生學校。 請報名學生依指定之時間、地點,前往辦理現場登記分發。 • 應帶資料:現場登記分發通知單及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現場登記分發作業(6-6)
免試入學採二階段方式辦理現場登記分發 • 第一階段:一般身分免試生登記分發 (含原住民、境外優秀科學技術人才子女及身心障礙之報名學生,持一般免試生之入學成績)辦理一般免試生登記分發報到作業,以教育部核定之一般免試生招生名額分發。 • 第二階段:特種身分免試生登記分發 原住民、身心障礙生、境外優秀科學技術人才子女之特種身分免試生,持加分後之免試入學成績達一般免試生分發後之各科(組)最低錄取標準,於該類特種生之各招生科(組)以外加名額方式辦理登記、分發、報到作業。 現場登記分發作業(6-7) 政府派外工作人員子女及蒙藏生:加分優待後之免試入學成績, 達一般免試生分發後之各科(組)最低錄取標準,直接錄取。
錄取方式:採現場分發報到方式辦理,學生達所報名之五專招生學校所訂定之「最低登記標準」時,應於指定時間地點參加現場分發,由各校依「全校排名百分比分發比序順位」依序錄取。錄取方式:採現場分發報到方式辦理,學生達所報名之五專招生學校所訂定之「最低登記標準」時,應於指定時間地點參加現場分發,由各校依「全校排名百分比分發比序順位」依序錄取。 • 全校排名百分比達招生學校最低登記標準者,並不表示一定能被分發錄取,須視免試名額是否分發額滿而定。 現場登記分發作業(6-8) 現場登記分發作業方式,詳請參閱簡章第16-18頁。
經免試入學錄取之學生,須依各招生學校規定之時間、事項,辦理報到手續,並於規定時間內繳交國中畢業證書正本或修(結)業證明書正本或學力(歷)證件正本,不得申請保留入學資格。逾期未完成報到手續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經免試入學錄取之學生,須依各招生學校規定之時間、事項,辦理報到手續,並於規定時間內繳交國中畢業證書正本或修(結)業證明書正本或學力(歷)證件正本,不得申請保留入學資格。逾期未完成報到手續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 如欲放棄錄取資格者,應填寫「錄取生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附表二;簡章第92頁) ,於102年4月24日(星期三)17:00前傳真並以掛號郵寄向錄取學校辦理。 柒、報到入學(7-1)
凡經錄取且未聲明放棄錄取資格之學生,不得再參加當年度其他五專各項招生入學,違者,取消免試入學暨其他招生管道之錄取資格。凡經錄取且未聲明放棄錄取資格之學生,不得再參加當年度其他五專各項招生入學,違者,取消免試入學暨其他招生管道之錄取資格。 • 經免試入學錄取之學生,因故無法準時取得國中畢業資格者,或未於各招生學校規定時間內繳交國中畢業證書正本或修(結)業證明書正本或學力(歷)證件正本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報到入學(7-2)
一般生(白色)正面 本會填寫 請國中承辦單位將學生報名專用成績單之全校排名百分比填寫於報名基本條件一欄中,審核確認後,加蓋學校章戳 。 請報名學生及家長簽名 黏貼在校學習領域成績證明單正本(五專入學專用),並請加蓋學校證明章戳。 寄發免試入學現場登記分發通知單專用(請詳填102年4月15日至102年4月17日間可寄達之地址) 本會填寫
102學年度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相關證明表件黏貼表102學年度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相關證明表件黏貼表 一般生(白色)背面 國中學校請審核證明文件及身分類別,是否正確並貼妥於本表之規定處。
本會填寫 特種生(黃色)正面 請國中承辦單位將學生報名專用成績單之全校排名百分比填寫於報名基本條件一欄中,審核確認後,加蓋學校章戳 。 請報名學生及家長簽名 黏貼在校學習領域成績證明單正本(五專入學專用),並請加蓋學校證明章戳。 寄發免試入學現場登記分發通知單專用(請詳填102年4月14日至102年4月17日間可寄達之地址) 本會填寫
102學年度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 相關證明表件黏貼表 特種生(黃色)背面 報名表附上下列文件共件:應檢附之證明文件請參閱簡章第82頁 (1)□報名費繳款證明文件(參加國中集體報名者由學校統一繳納) (2)□特種身分證明 (3)□原住民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 (4)□低收入戶證明 (5)□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之子女證明 (6)□中低收入戶證明 (7)□其他 ------- (1) 報名費繳款證明文件(如為郵政匯票正本請勿黏貼,以固定夾夾於報名表首頁)------- ……….……….浮……….……….貼……….……….處……….………. ------------------------------------- (2) 特種身分證明------------------------------------ ……….……….浮……….……….貼……….……….處……….………. ------------------------------ (3) 原住民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 ……….……….浮……….……….貼……….……….處……….………. ------------------------------------ (4) 低收入戶證明------------------------------------- ……….……….浮……….……….貼……….……….處……….………. ------------------------- (5) 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之子女證明------------------------ ……….……….浮……….……….貼……….……….處……….………. ------------------------------------ (6) 中低收入戶證明---------------------------------- ……….……….浮……….……….貼……….……….處……….………. ------------------------------------------ (7) 其他--------------------------------------- ……….……….浮……….……….貼……….……….處……….… 國中學校請審核證明文件及身分類別是否正確 國中學校請審核證明文件是否合於規定並黏貼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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