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40

2014 年徐汇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暨培训会

2014 年徐汇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暨培训会. 徐汇区财政局 徐汇区机管局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二日. 一、非招标采购方式操作流程要点 (分散采购项目). 适用范围: 分散采购项目非招标采购方式,是指纳入采购限额标准的分散采购项目,采用除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之外的三种政府采购方式(包括 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组织货物、服务政府采购活动。. 分散采购: 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单项预算金额 5 万元以上或年批量预算 50 万元以上的货物项目、预算金额 10 万元以上的服务项目、预算金额 50 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 与往年操作的变化.

zaria
Télécharger la présentation

2014 年徐汇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暨培训会

An Image/Link below is provided (as is) to download presentation Download Policy: Content on the Website is provided to you AS IS for your information and personal use and may not be sold / licensed / shared on other websites without getting consent from its author. Content is provided to you AS IS for your information and personal use only. Download presentation by click this link. While downloading, if for some reason you are not able to download a presentation, the publisher may have deleted the file from their server. During download, if you can't get a presentation, the file might be deleted by the publisher.

E N D

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2014年徐汇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暨培训会 徐汇区财政局 徐汇区机管局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二日

  2. 一、非招标采购方式操作流程要点(分散采购项目) 适用范围: 分散采购项目非招标采购方式,是指纳入采购限额标准的分散采购项目,采用除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之外的三种政府采购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货物、服务政府采购活动。 分散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单项预算金额5万元以上或年批量预算50万元以上的货物项目、预算金额10万元以上的服务项目、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

  3. 与往年操作的变化 1、必须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或者询价采购活动。 2、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不得要求或者标明供应商名称或者特定货物的品牌,不得含有指向特定供应商的技术、服务等条件。 3、评审专家必须从区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申请。 4、专家评审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中确定不少于3家候选人,最终价格最低者中标。 5、必须编写评审报告。

  4. 1、竞争性谈判采购操作流程 竞争性谈判适用情形: (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三)非采购人所能预见的原因或者非采购人拖延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四)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 一般服务采购项目适用于竞争性谈判方式 。

  5. 竞争性谈判采购操作流程 第1步:制作谈判文件及公告(使用附件1) 第2步:发布谈判采购公告(在上海市政府采购平台操作) 第3步:接受供应商响应文件(使用附件2) 第4步:确定谈判时间,抽取评审专家(在区政府采购平台操作) 第5步:确认谈判文件(使用附件3) 第6步:组织评审及谈判,编写评审报告(使用附件4、5、6、7) 第7步:发布成交公告(使用附件8,在上海市政府采购平台操作) 第8步:发放成交通知书(使用附件9)

  6. 第1步:制作谈判文件及公告 制定谈判文件及公告(谈判文件可随同公告一并发布),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竞争性谈判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四)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五)接受响应文件和谈判的时间、地点;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从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7. 第2步:发布谈判采购公告 在上海市政府采购平台操作,采管办审核后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上公开发布

  8. 第3步:接受供应商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当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应当拒收。

  9. 第4步:确定谈判时间,抽取评审专家 在区政府采购平台操作 • 竞争性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 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

  10. 第5步:确认谈判文件 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进行确认。

  11. 第6步:组织评审及谈判,编写评审报告 • 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 •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12. 第6步:组织评审及谈判,编写评审报告 • 谈判小组应当根据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 (二)评审日期和地点,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三)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等; (四)提出的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理由。 • 评审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13. 第7步:发布成交公告 (在上海市政府采购平台操作) 采购人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竞争性谈判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三)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 (四)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五)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14. 第8步:发放成交通知书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5. 2、询价采购操作流程 询价适用范围: 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货物采购项目,可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16. 询价采购操作流程 第1步:制定询价采购公告及询价通知书(使用附件1) 第2步:发布询价采购公告(在上海市政府采购平台操作) 第3步:接受供应商响应文件(使用附件2) 第4步:确定评审,抽取评审专家(在区政府采购平台操作) 第5步:确认询价通知书(使用附件3) 第6步:组织评审,编写评审报告(使用附件4、5、6) 第7步:发布成交公告(使用附件7,在上海市政府采购平台操作) 第8步:发放成交通知书(使用附件8)

  17. 第1步:制定询价采购公告及询价通知书 • 制定询价通知书及公告(询价通知书可随同公告一并发布),询价采购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询价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四)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询价通知书售价; (五)接受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从询价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18. 第2步:发布询价采购公告 (在上海市政府采购平台操作)

  19. 第3步:接受供应商响应文件 • 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应当拒收。 • 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0. 第4步:确定评审,抽取评审专家 (在区政府采购平台操作) • 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询价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 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询价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

  21. 第5步:确认询价通知书 询价小组对询价通知书进行确认。

  22. 第6步:组织评审,编写评审报告 • 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公告成交结果。

  23. 第6步:组织评审,编写评审报告 • 询价小组应当根据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 (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 • (二)评审日期和地点,询价小组成员名单; • (三)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报价情况等; • (四)提出的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理由。 •   评审报告应当由询价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询价小组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询价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询价小组记录相关情况。询价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4. 第7步:发布成交公告 (在上海市政府采购平台操作) 采购人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询价通知书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三)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 (四)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五)询价小组成员名单。

  25. 第8步:发放成交通知书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6. 3、单一来源采购操作流程 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情形: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27. 单一来源采购操作流程 第1步:抽取单一来源论证专家(在区政府采购平台操作) (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才需要论证) 第2步:组织单一来源论证,填写论证意见表(使用附件1) 第3步:单一来源公示申请(在区政府采购平台操作,参见附件2) 第4步:单一来源公示反馈(在区政府采购平台操作) 第5步:向单一供应商发放采购需求 第6步:组织协商会议,编写协商情况记录(使用附件3、4) 第7步:发放成交通知书(使用附件5)

  28. 第1步:抽取单一来源论证专家 • 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才需要论证 (在区政府采购平台操作)

  29. 第2步:组织单一来源论证,填写论证意见表 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项目,应从本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3人以上单数的专业人员进行论证,论证意见应当包括对采购需求是否有限制性、歧视性条款的论证意见和对供应商唯一性的论证意见,专业人员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应当一同进行公示。

  30. 第3步:单一来源公示申请 • 在区政府采购平台操作 • 属于以上“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情形,执行公示与审核制度。采购人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提出单一来源采购公示的申请,经预算主管部门同意,区财政局在收到公示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文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五)公示的期限;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项目还应附: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31. 第4步:单一来源公示反馈(在区政府采购平台操作)第4步:单一来源公示反馈(在区政府采购平台操作) 异议情况处理:采购人在公示期结束后,将有无潜在供应商提出异议的情况在区政府采购平台反馈给采管办。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的异议,原则上重新采取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或询价方式。

  32. 第5步:向单一供应商发放采购需求 写清需求内容

  33. 第6步:组织协商会议,编写协商情况记录 • 采购协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并编写协商情况记录,主要内容包括: (一)公示情况说明; (二)协商日期和地点,采购人员名单; (三)供应商提供的采购标的成本、同类项目合同价格以及相关专利、专有技术等情况说明; (四)合同主要条款及价格商定情况。 • 协商情况记录应当由采购全体人员签字认可。对记录有异议的采购人员,应当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采购人员拒绝在记录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

  34. 第7步:发放成交通知书

  35. 4、采购失败 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 采购人发现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发布采购失败公告。

  36. 5、采购文件保存 采购人应当妥善保管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响应文件、推荐供应商的意见、评审报告、成交供应商确定文件、单一来源采购协商情况记录、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以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采购文件可以电子档案方式保存。

  37. 二、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合同履约验收管理二、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合同履约验收管理 • 采购人应加强对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的管理,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制度,并在履约、验收环节明确责任人。 • 采购人应当自行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验收人员对供应商履约情况的验收,以确认货物的质量是否达到合同的要求或确定服务事项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内容,服务项目可采取事中或事后验收方法。

  38. 二、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合同履约验收管理二、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合同履约验收管理 • 通用设备:对数量、功能验收 • 定制货物:例如家具、环卫设备设施,成立验收小组,送专业机构检测 • 一般服务:成立验收小组,过程中组织验收

  39. 二、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合同履约验收管理二、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合同履约验收管理 • (一)成立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由采购人代表(或代理机构相关人员)、相关专业人员组成,采购单位须指定专人负责整个项目的验收工作,并作为验收小组的主要负责人。直接参与该项目采购的主要责任人不得作为验收的负责人。若有必要,采购单位纪检人员可作为验收小组成员。 • (二)组织验收。采购项目完成后,采购人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组织验收。验收小组应当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等要求认真核对所购货物的品牌、型号、配置、配件、产地、数量、价格等,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或抽样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相关标准性能指标、材料特性等;对提供服务事项的相关机构或组织的验收,可根据项目特性以及合同的约定或有关服务规范要求逐条逐项进行比对等。 • (三)制作验收书。验收小组应当制作验收书,验收书包括货物或服务项目的主要技术、服务要求的履约情况,所有验收人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 • (四)验收结果处理。验收结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通知供应商限期整改,并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要求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 (五)验收资料保存。验收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妥善保管验收相关资料。包括验收书、整改情况相关资料等。

  40. 三、中小企业预留 • 所有服务项目 • 所有工程项目 • 定制货物:家具、环卫设备等 需要预留的项目: • 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申报变更申请

More Rela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