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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0 8 月 总 1 4 期

2013 年 0 8 月 总 1 4 期. 《 社区与法 》 普法宣传双月刊. 北京市大兴区天宫院街道司法所 北京市圆融律师事务所 (联合创刊). 期刊栏目. 天宫院街道“夏爽”文化节启动暨海东青少年教育基地揭牌仪式 庆“七一”军民一家亲. 动态资讯. 举案说法. 夫妻 AA 制,债务谁担?. 普及法律知识. 社区居民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天宫院街道“夏爽”文化节启动暨海东青少年教育基地揭牌仪式. 2013 年 7 月 10 日, “ 海子角东里青少年教育基地 ” 隆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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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0 8 月 总 1 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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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2013年08月 总14期 《社区与法》普法宣传双月刊 北京市大兴区天宫院街道司法所 北京市圆融律师事务所 (联合创刊)

  2. 期刊栏目 • 天宫院街道“夏爽”文化节启动暨海东青少年教育基地揭牌仪式 • 庆“七一”军民一家亲 动态资讯 举案说法 • 夫妻AA制,债务谁担? 普及法律知识 • 社区居民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3. 天宫院街道“夏爽”文化节启动暨海东青少年教育基地揭牌仪式天宫院街道“夏爽”文化节启动暨海东青少年教育基地揭牌仪式 2013年7月10日,“海子角东里青少年教育基地”隆重 揭牌,也迎来了天宫院街道“夏爽”文化节的胜利开幕。 海东社区在天宫院街道办事处及共建单位的支持下对海 东社区文化站进行不断的完善,相继成立了课后时光托管班、 科普实验室等,力争为社区内的青少年打造一个集科普、文 化、课后教育、党员之家为一体的多功能教育基地。基地的 建立得到了科协、妇联、文委等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 大兴区妇联主席张伟、文明办副主任王焕玉两位领导为 “青少年教育基地”揭牌,并在街道办事处主任耿晓梅、工委 副书记刘莹、街道宣传部部长曹晶的陪同下,参观了“青少

  4. 年教育基地“,从”党员成长历程“到电力科普知识演示,从年教育基地“,从”党员成长历程“到电力科普知识演示,从 展示科普、文化的磁力展板到科普仪器的动手操作,从科普 图书到科普视窗,让与会领导及青少年们都非常感兴趣。通 过短片把“青少年教育基地”一年来青少年们学习、实践的风 彩向各位领导进行了展示。 为了感谢各位领导对“青少年教育基地”的关爱和支持, 课后时光学生之家的青少年们以“圆梦中国,我与中华共奋 进,中华与我同崛起”诗歌朗诵形式向领导表达了诚挚 的谢意,也向祖国承诺,少年雄与世界,少年雄与地 球,圆梦美 丽中国。(海子角东里社区居委会提供)

  5. 庆“七一”军民一家亲 为纪念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6周年,进一步发扬拥军 优属的光荣传统,密切军政军民关系。在八一建军节来临 之际,7月26日下午,天堂河劳动教养所干警、天堂河社区 居民代表与北京卫戍区66228部队官兵、驻区武警四支队官 兵欢聚一堂,开展了双拥联欢活动。参加此次活动的有市 劳教局副局长吴军、大兴区委书记李长友等相关领导,他 们与部队官兵、社区居民等近400余人欣赏了来自北京市文

  6. 联的老艺术家们为大家带来的精彩节目——“舞动中联的老艺术家们为大家带来的精彩节目——“舞动中 国梦”!共同迎接“八一”建军节的到来。7月30日上 午,天宫院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高瑞昆、组织部长张海 涛、天堂河社区居委会主任宁保国等带队走访慰问了 北京卫戍区66228部队官兵,并送去猪肉、鸡蛋、水 果等慰问品,同时举办了军政座谈。通过系列双拥活 动开展,表达了地方群众对部队官兵的深情厚意,送 去了地方对部队官兵的真情、关怀和祝福,体现了军 民一家亲的永恒主题。(天堂河社区居委会供稿)

  7. 市民王某和妻子李某婚后实行了AA制,然而实行没多市民王某和妻子李某婚后实行了AA制,然而实行没多 久,两人就遇到了债务问题。    王某去年大学生毕业后在一家外企上班认识了同事李 某,两人几次约会后确定恋爱关系,并迅速将结婚提上日 程。婚期将至,王某提出要求,希望婚后实行AA制,李某 也是一个独立性比较强的人,所以两人一拍即合,达成协 议,并签下了一份“协议书”,规定婚后两人收益都归个人 所有,夫妇无共同的债权债务,各自发生债务都要自行承 担。  结婚次年,李某因为投资品牌服装专卖店时从朋友 张某处借款4万元,双方约定一年内还款,后因李某经营 夫妻AA制 债务谁承担?

  8. 不善,迟迟不能还款。在经过多次催促后,张某打算将李某、不善,迟迟不能还款。在经过多次催促后,张某打算将李某、 王某夫妻告上法庭,要求二人还款。王某认为自己无须承担 还款责任,因为李某的借款及投资行为都是其个人行为,并 且双方已经约定了家庭财产分配模式。 律师说法:   天津市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赵治国律师认为:根据《婚 姻法》及相关法律可知,夫妻之间实行财产约定制,这个 约定对夫妻有效,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这 个事件中李某借款应为个人债务,但张某如果将王某告上法 庭,王某须举证张某知道其夫妻间的约定,否则其夫妻间的 约定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的.

  9. 一、怎么处理离婚子女的归属 1、哺乳期内的子女 《子女抚养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 随母方生活”,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 ”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父母离婚时,哺乳 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可以随父方生活: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 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社区居民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10.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 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如母亲的生活环境明显对子女抚养不利;母亲工 作性质特殊,不便于抚养子女;或者母亲违法犯 罪,不利于抚养子女等。 (4)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 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11. 2、哺乳期后的子女   即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对这个年龄段 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如果父母双方协 商无效,则由人民法院综合子女的权益、双方的 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各方面因素作出判决。实 践中应当注意以下方面: (1)绝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   父母双方均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父母一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 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 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12. 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 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 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 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2)相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 《子女抚养意见》第4条规定,父方与母方抚养子 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 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 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 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13. 二、变更子女抚养费的方式 1、变更子女抚育费,应另行起诉。   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提出增加抚育费的情形较 多,这种要求变更的主体是子女。变更子女抚育费, 不涉及原离婚协议或判决,所以,应另行起诉。   给付抚育费的一方出现下面两种特殊情况时,可 以提出减少或免除抚育费:①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 其再婚一方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抚育费的一部或全 部时,他方承担的抚育费可以减少或免除。但如果继 父或继母不愿再负担或无力再负担该项费用时,有给 付义务一方的生父或生母一方按原定数额继续给付;

  14. ②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因出现某种新情况确有实际困难无②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因出现某种新情况确有实际困难无 法给付。但这种减免也是有条件的,待其情况好转,有 给付能力时,应及时恢复给付。   要求变更的主体是抚养子女的一方,即男女当事人 在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当时以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不 负担抚育费或负担部分抚育费达成协议的,经若干时间 后,抚养孩子的一方又向法院提起要求对方负担抚育费 的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根据原告申诉的理由, 经调查了解双方经济情况有无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 育费是否确有增加的必要,从而作出变更或维持原协议 的判决。

  15. 2、符合法定事由,法院应予支持。   变更抚育费必须有法定事由,法院才能给予支持。 其法定事由有以下几种情况:   ①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生活水平的;   ②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原定数额的;   ③有其他正当理由要求增加的。仅有此法定事由还 不够,还需要父或母一方有给付能力,法院才能予以支 持。 3、父母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无论是增加、减少抚育费,父母双方首先应该协商 解决,如协议不成时,可诉请法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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