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4

行政院 NICI 小組設置要點 修訂草案簡報

綜合業務組:林劍秋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普通 BF92032401. 行政院 NICI 小組設置要點 修訂草案簡報. 報告內容. 背景說明 設置要點修訂情形 結 語. 背景說明. 行政院. 國家資訊通信發展推動小組 (NICI) 總召集人 (1 員 )   :行政院政務委員 協同總召集人 (2 員 ) :行政院秘書長、研考會主任委員 委員 (25 ~ 30 員 ) :部會處局署與台北、高雄兩市等副首長 及工研院 、資策會與民間諮詢委員會召集人.

Télécharger la présentation

行政院 NICI 小組設置要點 修訂草案簡報

An Image/Link below is provided (as is) to download presentation Download Policy: Content on the Website is provided to you AS IS for your information and personal use and may not be sold / licensed / shared on other websites without getting consent from its author. Content is provided to you AS IS for your information and personal use only. Download presentation by click this link. While downloading, if for some reason you are not able to download a presentation, the publisher may have deleted the file from their server. During download, if you can't get a presentation, the file might be deleted by the publisher.

E N D

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綜合業務組:林劍秋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普通 BF92032401 行政院NICI小組設置要點修訂草案簡報

  2. 報告內容 • 背景說明 • 設置要點修訂情形 • 結 語

  3. 背景說明 行政院 國家資訊通信發展推動小組(NICI)總召集人(1員)  :行政院政務委員 協同總召集人(2員):行政院秘書長、研考會主任委員 委員(25~30員) :部會處局署與台北、高雄兩市等副首長 及工研院 、資策會與民間諮詢委員會召集人 IPv6推動小組 執行秘書1員 副執行秘書4~6員 民間諮詢委員會 延聘委員35~50員 自由軟體推動小組 防救災推動小組 法 制 規 劃 組 網 路 建 設 組 產 業 電 子 化 組 人 才 培 育 組 電 子 化 政 府 組 推 廣 服 務 組 智 慧 運 輸 組 國 際 合 作 組 綜 合 業 務 組 視訊發展推動小組 行政院科技顧問組 行政院五組 經建會 交通部 經濟部 教育部 研考會 主計處 經濟部 交通部

  4. 背景說明(續) • 行政院NICI小組第七次委員會議,討論通過增設「技術標準組」 • 蔡政務委員數度關心「NICI推動小組」下設IPv6等「推動小組」,易生層級混淆 • 部分NICI小組下設之各組並不清楚所扮演的角色與任務,難以發揮功能 • 綜合業務組建議修訂「行政院國家資訊通信發展(NICI)推動小組設置要點」

  5. 設置要點修訂情形 • 針對部分NICI小組下設之各組並不清楚所扮演的角色與任務,難以發揮功能的議題 建 議 • 增列第二條,對NICI小組任務做開宗明義之說明 • 將原第二條與第四條,修訂為新版第五條、第六條與第七條,說明各組主責機關、所負責之業務執掌與年度重要工作

  6. 設置要點修訂情形(續) 第二條 本小組任務為策訂及推動電子化政府、產業電子化、網路化社會及基本建設等國家資訊通信發展工作,包括政策之研究、規劃、審議及有關機關之配合、協調與督導事宜。 第五條 本小組為執行所負任務,下設綜合業務組(由本院科技顧問組召集)、電子化政府組(由本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召集)、產業電子化組(由經濟部召集)、智慧運輸組(由交通部召集)、法制規劃組(由本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召集)、網路建設組(由交通部召集)、人才培育組(由教育部召集)、推廣服務組(由本院主計處召集)、國際合作組(由經濟部召集)及技術標準組(由經濟部召集)。本小組各組置召集人一人,由有關機關之委員擔任之。

  7. 設置要點修訂情形(續) 第六條 本小組各組業務職掌如下: (一)綜合業務組:掌握國內外國家資訊通信發展現況與趨勢,研擬相關發展策略與措施,推動資訊通信基本建設與政策宣導,並辦理各組業務協調及跨部會整合等相關事項之幕僚作業。 (二)電子化政府組:推動電子化、網路化政府,提供便民服務。並推動政府資訊通信科技相關之設備採購、整體委外及技術服務事項。 (三)產業電子化組:推動電子商務應用,積極發展產、儲、運、銷模組整合技術及服務事項。 (四)智慧運輸組:推動智慧型運輸基礎建設,加速智慧型運輸系統應用發展。

  8. 設置要點修訂情形(續) (五)法制規劃組:研議相關法規,建立良好國家資訊通信發展環境。 (六)網路建設組:加速推動寬頻網路建設,構建網網相連環境。 (七)人才培育組:加強國家資訊通信人才培訓,引進、推動國人終身學習。 (八)推廣服務組:辦理國家資訊通信相關觀念與建設成果推廣活動,提昇全民資訊素養。 (九)國際合作組:擴大國際合作,建立全球競爭優勢環境,推動相關策略目標。 (十)技術標準組:推動國家資訊通信建設,建立資訊及通信相關技術標準,並達成與世界接軌之目標。

  9. 設置要點修訂情形(續) 各組為執行以上之業務執掌,應配合NICI方案,依據計畫時程,召集相關部會,每年檢討NICI中程推動工作計畫書,提報本小組委員會討論決議後,由綜合業務組彙整報院核定,據以執行。 第七條

  10. 設置要點修訂情形(續) • 針對「NICI推動小組」下設IPv6等「推動小組」,易生層級混淆的議題 建 議 • 新增條文:「為配合國家資訊通信建設之推動,本小組得視任務需要,經本小組委員會議決議,設置相關工作組,由該工作之主辦機關擔任召集單位,任務結束後,工作組解散。」(新版第十一條)

  11. 設置要點修訂情形(續) • 其他條文配合修訂情形 本小組置總召集人一人,協同總召集人二人,由院長指派政務委員或有關機關首長兼任;委員二十五人至三十人,由總召集人依國家資訊通信發展方案(以下簡稱NICI方案)推動需要,簽請院長指定本院所屬有關機關副首長、本院法規委員會主任委員、臺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副首長、工業技術研究院院長、資訊工業策進會執行長及本小組民間諮詢委員會召集人擔任之。 第三條

  12. 設置要點修訂情形(續) • 其他條文配合修訂情形 綜合業務組為配合NICI方案推動需要,籌備召開各項會議,並執行本要點第六條第一款所規定之各項工作,召集人(由本小組執行秘書兼任),置副召集人、辦公室主任各一人,專業人員十人至二十人,顧問三人至五人,就有關機關人員調兼或聘僱之,所需員額之費用,循預算程序辦理。 本設置要點簽報行政院院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第八條 第十四條

  13. NICI小組組織架構修訂 行政院 國家資訊通信發展推動小組(NICI)總召集人(1員)  :行政院政務委員 協同總召集人(2員):行政院秘書長、研考會主任委員 委員(25~30員) :部會處局署與台北、高雄兩市等副首長 及工研院 、資策會與民間諮詢委員會召集人 (工作組) IPv6推動工作組 執行秘書1員 副執行秘書4~6員 民間諮詢委員會 延聘委員35~50員 自由軟體推動工作組 防救災推動工作組 技 術 標 準 組 法 制 規 劃 組 網 路 建 設 組 產 業 電 子 化 組 人 才 培 育 組 電 子 化 政 府 組 推 廣 服 務 組 智 慧 運 輸 組 國 際 合 作 組 綜 合 業 務 組 視訊發展推動工作組 經濟部 行政院科技顧問組 經建會 交通部 經濟部 教育部 研考會 主計處 經濟部 交通部

  14. 結 語 • 以上「NICI小組設置要點修訂草案」,經討論彙整意見後,擬於三月三十一日舉行之NICI小組第八次委員會議提報,討論通過後,循序呈 院長核定,據以執行 簡報完畢,敬請指導

More Rela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