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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标准 扎实自评 提升学校管理水平 —— 创建 “ 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 衡县(市、区) ” 自评工作交流研讨 2014 年 7 月 10 日

把握标准 扎实自评 提升学校管理水平 —— 创建 “ 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 衡县(市、区) ” 自评工作交流研讨 2014 年 7 月 10 日. 一、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 二、办学条件评估指标解读 三、办学条件评估标准有关问题说明. 一、县域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 教育部 《 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 》 (教督 [2012]3 号). 一个门槛 两项内容 一个参考. 一个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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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标准 扎实自评 提升学校管理水平 —— 创建 “ 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 衡县(市、区) ” 自评工作交流研讨 2014 年 7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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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把握标准 扎实自评 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 衡县(市、区)”自评工作交流研讨2014年7月10日

  2. 一、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 二、办学条件评估指标解读 三、办学条件评估标准有关问题说明

  3. 一、县域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 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教督[2012]3号) 一个门槛 两项内容 一个参考

  4. 一个门槛 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必须在县(市、区)所辖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计划实施情况评估方案》要求的基础上,并经市级复评通过后进行。 最主要内容,采取实地查看方式

  5. 两项内容 之一 对县域义务教育校际间差距的评估 1.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 2.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 3.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 4.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 5.生均图书册数 6.师生比 7.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 8.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

  6. 一票否决项 小学综合差异系数≤0.65 初中综合差异系数≤0.55 1.学校——准确填报,服从大局。 2.科室——认真审核,科学处理。

  7. 两项内容 之二 对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 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4个方面20项指标34个评价要素,总分100分 采取查阅档案资料、核查经费帐表的方式

  8. 一个参考 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的满意度 采取问卷调查方式

  9. 二、办学条件评估指标解读 • 评估范围 县域内各类公办普通初中、小学(包括教学点),包括政府办学及辖内的事业单位办学、行业办学等

  10. 评估数量 • 评估内容 A1学校设置与校舍 A2运动场地及室外设施 A3教育教学装备 A4师资配备

  11. 指标体系 A1学校设置与校舍 B1学校设置与校园规划;B2校舍建筑设计与质量; B3普通教室; B4学科专用教室; B5公共教学用房; B6学生生活用房 A2运动场地及室外设施 B7田径场; B8篮排球及其它运动场地、器材

  12. 指标体系 A3教育教学装备 B9实验仪器、器材; B10图书资料; B11教育信息化及现代教育技术设备; B12技术教育及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 B13体卫艺教学设备; B14设施设备管理与使用 ※A4师资配备 B15师资配备

  13. A1学校设置与校舍 B1学校设置与校园规划 评估要点 (1)学校设置符合《办学条件标准》规定。(指《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及补充规定) (2)学校规模符合《办学条件标准》规定的适宜规模。 (3)校园规划科学,区划分明,布局合理;校园环境优美。

  14. B2校舍建筑设计与质量 评估要点 (1)校舍建筑及附属设施建设严格按照建筑设计常用规范、标准执行,并及时维护维修,确保校舍安全。 (2)校舍管理档案、基建档案齐全、规范。

  15. 简要说明 校舍档案分为确权档案、基建档案、管理档案三类。 确权档案包括房屋、土地的确权、证书及证明权属来源的一切报告、批文、协议、合同等。 基建档案包括房屋的建设、维修、查勘的一切文书、财务、技术资料。 管理档案包括房屋、场地的使用、维修及权属变更等情况的一切记录。

  16. B3普通教室 评估要点 (1)普通教室设置、使用面积、设计达到《办学条件标准》要求,室内各种固定设施齐全、布置合理、整洁完好,采光照明符合《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5号)规定。 (2)普通教室数量能满足需要,平均班额不超过标准。

  17. 简要说明 (1)普通教室使用面积现行标准:初中67㎡/间,小学61㎡/间。 (2)标准班额:初中50人;小学45人。 (3)室内设施:课桌椅、黑板、讲台、多媒体终端设备、网络接口等,后墙宜设置展示板,有条件的设储物柜。

  18. 教室采光:应为左采光,双侧采光的教室主采光面应设在左侧。主采光面为透光面积大的一面。教室采光:应为左采光,双侧采光的教室主采光面应设在左侧。主采光面为透光面积大的一面。 教室照明:应配备40瓦荧光灯9盏以上(两间的教室达到6盏),并符合节能环保要求。 灯管宜垂直于黑板布置。教室照明采用配有灯罩的灯具,不宜用裸灯,灯具距桌面的悬挂高度为1.7-1.9米。 黑板照明应设2盏40瓦荧光灯,并配有灯罩。

  19. B4学科专用教室 评估要点 (1)各学科专用教室内各种固定设施齐全、符合《中小学实验室装备规范》(JY/T0385-2006),布置合理、整洁完好。 (2)各学科实验室(科学教室)、技术教室(综合实践活动室)、史地教室、计算机教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舞蹈教室等专用教室数量、使用面积达到《办学条件标准》,辅助用房基本满足需要。 注:2009年前所建校舍单间使用面积参考建设时期国家标准适当放宽;12个班以下农村小学中个别使用条件相近的专用教室可以两室合用,但种类不能减少。

  20. 简要说明 常规实验室: 一般应有黑板、讲台、电源系统、灭火设施、学生实验桌(水电到桌,物理只设一套水嘴及水槽 )、凳。光学实验室配备遮光窗帘。化学实验室应有事故急救冲洗水嘴(或冲眼器)、排风设施和废液收集器。生物观察室实验台应设局部照明。小学科学:水、电(低压直流电)到桌。 至少每学科实验室有一间配备多媒体终端设备。

  21. 历史(地理)教室 : 配备课桌椅、黑板、讲台、多媒体终端设备、网络接口、陈列柜(台)等,宜将地理模型、典型历史文物复制品陈列室内,并应创设历史、地理学习的环境、氛围。有条件的可安装星空演示装置。

  22. 音乐教室: 黑板、钢琴、节拍器、多媒体设备、教师座椅、学生座椅。必要时可设合唱台、器具柜、音响系统。

  23. 舞蹈教室: 钢琴、节拍器、音响系统、把杆、照身镜,宜采用暖性地面(木地板或地板革等),不得使用吊灯、吊扇。有条件的宜设衣柜、鞋柜、多媒体设备。

  24. 器乐排练室: 乐器、座椅、谱架、器具柜。必要时可设指挥台。

  25. 美术(书法)教室: 一般配备书写板、演示讲台、多媒体设备、教师座椅、教具柜、水嘴及水槽。 多间美术教室的宜按教学内容设置。写生教室还应配静物台,写生架、写生板、写生椅,衬布及遮光窗帘;国画、书法教室应配书画桌椅、书画毡、书画文具等。 注意:音美教室首先是教室,要满足班级教学需要。

  26. 初中专用教室间数、使用面积要求

  27. 小学专用教室间数、使用面积要求

  28. 简要说明 使用条件相近的专用教室可以两室合用,主要指:多功能教室兼音乐教室、音乐教室与舞蹈教室合用、科学实验室与综合实践活动室合用、综合实践活动室与科技活动室合用、音乐教室与器乐排练室合用等。

  29. 简要说明 辅助用房包括各学科仪器器材室、实验准备室、实验员室、计算机辅房等,主要检查能否满足使用,对面积不做严格要求。

  30. 简要说明 学科专用教室需要的仪器器材橱数量(1立方米/个) 音乐器材室3—4个。美术器材室8个。 小学科学仪器室和初中理、化、生仪器室各需15—20个。

  31. B5公共教学用房 (1)公共教学用房室内各种固定设施齐全、符合《办学条件标准》要求,布置合理、整洁完好。 (2)图书阅览室、多功能教室(综合电教室)、科技活动室、体育活动室、心理咨询室等公共教学用房及卫生保健室使用面积、数量达到《办学条件标准》要求。

  32. 简要说明 (1)公共教学用房包括多功能教室、科技活动室、体育活动室、心理咨询室、图书阅览室、卫生(保健)室。 《办学条件标准》对小学只规定了12个班及以上规模的校舍设置标准,本次评估暂允许12个班以下农村小学,个别使用条件相近的专用教室可以两室合用(如多功能教室兼音乐教室、音美器材室合用等),但种类不能减少。

  33. (2)寄宿制学校或600人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其他学校设立保健室。(2)寄宿制学校或600人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其他学校设立保健室。

  34. 卫生室是指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承担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并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卫生室是指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承担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并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保健室是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在卫生专业人员指导下开展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

  35. 图书室应采取通风、防火、防潮、防鼠及遮阳等措施。配备书架、报刊架、出纳台、书柜、目录柜(采用计算机管理的不配备)、文件柜、陈列柜、办公桌椅、灭火器、装订设备等安全设备等。提倡实行计算机管理,逐步配备计算机、录音、扫描仪、复印、刻录机、打印机、文献保护等设备。

  36. 阅览室应配备阅览桌椅、报刊架,开架阅览的应配备书架。阅览室应配备阅览桌椅、报刊架,开架阅览的应配备书架。 座位数量:教师阅览室按教师人数的1/3设座位,有的小学教师阅览室同时兼作会议室的,按全体教师设座位;学生阅览室小学按全校学生人数的1/20,初中按全校学生人数的1/12设座位。

  37. 多功能教室(综合电教室、合班教室、阶梯教室):多功能教室(综合电教室、合班教室、阶梯教室): 在不低于规定面积标准情况下,可根据情况,确定多功能教室个数和每间使用面积。面积较大的多功能教室应设计为阶梯状。应配备:书写板、座椅若干、讲台、电源、多媒体终端及投影设备、音响(扩音设备)、灭火器、中控系统。

  38. 科技活动室: 一般配备学生操作台、凳和工具材料柜、陈列柜,活动器材依据开展的科技活动项目配备。

  39. 体育活动室(体育馆): 中学30个班以上的体育活动室(体育馆)内应设置篮排球场、乒乓球场地、器材室、更衣室等,其余小型体育活动室主要用于雨雪天气的室内体育课、体育及文娱活动,可配备相关设施。

  40. 体育器材室: 应配备器材陈列架、球筐、办公桌椅等。 球筐规格:长110厘米(含把手长120厘米)、宽55(或60)厘米、高70厘米(不含万向轮)。

  41. 心理咨询室: 设置应为保护学生隐私提供方便,室内环境温馨。独立设置,不得与其他室合用。设施主要包括:沙发、茶几、计算机、打印机、电视机、影碟机、收录机、小型情绪调节器械、常用心理测量工具和统计软件、心理图书资料、资料橱等。 资料橱2个(1立方米/个)

  42. 卫生(保健)室:应配备诊察桌凳、诊察床,及规定的器材器械。卫生(保健)室:应配备诊察桌凳、诊察床,及规定的器材器械。 橱柜3个( 1立方米/个),其中药品橱、器械橱、档案橱各1个。

  43. (1)学生宿舍、食堂餐厅室内各种固定设施齐全、布置合理、整洁完好。宿舍有取暖、降温设施,每层楼有盥洗室、卫生间;平房宿舍在宿舍区设置厕所和洗刷间(设施)。能为学生热饭、提供饮用热水。(1)学生宿舍、食堂餐厅室内各种固定设施齐全、布置合理、整洁完好。宿舍有取暖、降温设施,每层楼有盥洗室、卫生间;平房宿舍在宿舍区设置厕所和洗刷间(设施)。能为学生热饭、提供饮用热水。 (2)学生宿舍、食堂餐厅按寄宿生、就餐学生数量,生均使用面积不低于《办学条件标准》。 B6学生生活用房

  44. (1)田径场及其中足球场的设置与环形跑道符合《办学条件标准》要求,场内无篮排球场。教学点至少有60米直跑道和活动场地。(1)田径场及其中足球场的设置与环形跑道符合《办学条件标准》要求,场内无篮排球场。教学点至少有60米直跑道和活动场地。 (2)田径场跑道规范、平整、无杂物积水。跑道材质应满足雨后可以使用,以塑胶或炉渣为宜,但不得为水泥或砖面。场内或附近应设置投掷、跳高、跳远场地。 • A2运动场地及室外设施 • B7田径场

  45. (1)篮排球场地的数量、规格符合《办学条件标准》,场地规范、平整、无杂物积水。以塑胶或硬化地面为宜。(1)篮排球场地的数量、规格符合《办学条件标准》,场地规范、平整、无杂物积水。以塑胶或硬化地面为宜。 (2)乒乓球台数量(室内外合计)达到《办学条件标准》。 (3)单杠、双杠、平梯、肋木等室外体育器械配备齐全,安放牢固,场地平整。地面宜为塑胶或铺砂的软质地面。 B8篮排球及其它运动场地、器材

  46. 简要说明 篮、排球场地及篮、排球架应符合规范,小学应配备小篮、排球架。 乒乓球台数量按省《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要求为室外乒乓球台数量,本次评估可以与室内乒乓球台合并计算,但应是对师生开放的乒乓球室。 教学点应设小篮(排)球场和乒乓球台。

  47. 简要说明 室外体育器械初中应至少配齐高低单杠、高低双杠、平梯、肋木等,小学应至少配齐高低单杠、平梯、肋木等。 室外体育器械必须安放牢固,场地平整;地面宜为塑胶或铺砂的软质地面,不得使用水泥、砖面等硬质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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