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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科院 2010 级 《 就业指导 》

地科院 2010 级 《 就业指导 》. 就业权益保护. 主要内容. 第一节 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 1. 第二节 求职陷阱与求职权益保护. 2. 毕业?就业?三方?签约?. 第一节 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 一、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概述 二、就业中涉及的几个重要概念及应用. 一、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概述. 1. 大学生就业权益的主要内容 2. 求职过程中的权益保护 3. 大学生就业权益的法律保护. 1. 大学生就业权益的主要内容. ( 1 )自主择业权: 根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选择职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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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科院 2010 级 《 就业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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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地科院2010级《就业指导》 就业权益保护

  2. 主要内容 第一节 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 1 第二节 求职陷阱与求职权益保护 2 毕业?就业?三方?签约?

  3. 第一节 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 一、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概述 二、就业中涉及的几个重要概念及应用

  4. 一、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概述 1. 大学生就业权益的主要内容 2. 求职过程中的权益保护 3. 大学生就业权益的法律保护

  5. 1. 大学生就业权益的主要内容 (1)自主择业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选择职业的权利。 (2)平等就业权: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3) 信息知情权: 毕业生有全面、真实获取用人单位信息的权利。 (4) 公平录用权: 用人单位使用毕业生的过程中,必须公平公正,一视同仁。 (5) 违约求偿权: 毕业生就业协议一经签订,毕业生、用人单位双方都应严格履行。任何一方提出变更或解除协议,均须得到另外一的同意,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6. 2. 求职过程中的权益保护 (1)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保护: 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可通过制定相应的规范来确定毕业生的权益,并对侵犯毕业生权益的行为以抵制或处理。 (2)高校的保护: 学校可通过制定各项措施来规范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就业推荐,对于用人单位在录用毕业生过程中的不公平、不公正行为。 (3)毕业生的自我保护:  毕业生应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7. 3. 大学生就业权益的法律保护 (1)与就业相关法律法规: 《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 《就业促进法》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工资和劳动时间的相关法规》 《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原则》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女员工劳动保护》 《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

  8. (2)发生劳动争议时的法律程序: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 二、就业中涉及的几个重要概念及应用 1. 劳动合同 2. 就业协议书与就业报到证 3. 试用期、见习期与服务期 4. 违约责任 5. 五险一金 6. 档案和户口 7. 劳务派遣

  10. 1.劳动合同 (1)什么是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是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形式,是招聘方与应聘方建立劳动关系、维护各自权利的法律依据。根据协议,劳动者加入某一用人单位,承担某一工作和任务,遵守单位内部的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劳动者的劳动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和双方的协议,提供各种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受本单位成员的各种权利和福利待遇。

  11. (2)劳动合同条款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12. (3)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3)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 劳动合同的订立 • 遵守合法、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凡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主体资格合法;合同内容合法;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合同订立的形式合法。 • 合同的履行与变更 •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依法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可分为协商解除、劳动者单方面解除、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以及自行解除等。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符合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劳动合同的效力即行终止。

  13. 2. 就业协议书与就业报到证 (1)什么是就业协议? 就业协议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见图)的简称,俗称三方协议,由教育部高等学生司统一制定,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印制,是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的明确三方在就业择业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在我国当前的就业体制下,就业协议是教育部门制就业计划的依据,是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的依据,是确认就业意向和劳动需求的凭证。

  14. (2)就业协议书的主要条款 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包括三部分 一是基本信息区:用人单位情况,包含用人单位基本信息,毕业生档案接收单位名称、地址,毕业生入户地址等内容;毕业生情况,主要是毕业生的基本情况(姓名、毕业学校、专业、身份证、家庭地址等)。 二是协议条款:签约岗位、服务年限、试用期、工资福利待遇、违约金等。 三是意见签署区:用人单位、毕业生、鉴证方(学院、学校)。

  15. (3)就业协议书的签订 当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洽谈、协商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以就业协议的形式将这种关系确定下来,此即为签约。每位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只能签订一份协议书。签约的一般程序为:①毕业生填写就业协议书中个人基本情况;②就业协议书经学院审核后加盖学院公章;③将就业协议书交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盖章后再交给学校;④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加盖公章后协议书生效。

  16. (4)就业协议书的解除 就业协议的解除分为单方解除与双方解除。单方解除,包括单方面擅自解除和单方面依法或依照协议解除。单方擅自解除协议属于违约行为,解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单方依法或者依协议解除,是指一方解除就业协议有法律上或协议上的依据,如学生未取得毕业资格,此类单方解除,解除方无须承担法律责任。 双方协商解除是指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经协商一致,解除原订立的协议,使原协议不发生法律效力。协商解除就业协议,双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此类解除应在就业方案上报主管部门之前进行。

  17. (5)争议的解决与违约责任 就业协议书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毕业生(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协议书,无论学校鉴定与否,协议书都将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随意更改。国家为维护广大毕业生的利益,要求用人单位维护毕业生就业计划的严肃性,就业计划一经形成,用人单位不得拒收毕业生,否则按违约处理,用人单位缴纳违约金,并给毕业生一定的经济赔偿。同样也要求毕业生不能违约,毕业生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并严格履行协议。毕业生违约本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学校和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18. (6)注意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衔接 我们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认真对比一下它与就业协议的异同,当发现合同与就业协议不一致,而且可能造成对你权利侵犯时,千万要坚持按协议约定修改合同。 (7)就业报到证 就业报到证对毕业生非常重要,关系到毕业生的落户、档案转递、干部身份、工龄计算等。

  19. 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异同 相同之处: 就业协议是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就确立劳动关系这一点来说,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是相通的,可以这样认为,就业协议的实质就是准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它们的相同表现在以下方面: (1) 合同的性质一致。用人单位对大学毕业生这类劳动者,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劳动者,在培养、使用、待遇等方面可能有所不同,但从确立劳动关系这一点来说,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是一致的。 (2) 主体的意思表达一致。签订就业协议的双方在表达主观愿望,意思表示真实、无强制胁迫方面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劳动合同而双方的主观意思表达所处的状态完全一致。

  20. 不同之处: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就业协议是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要求:“经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指定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 不同之处表现在: (1) 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劳动合同适用《劳动法》及劳动人事部门颁布的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规章。而就业协议因目前无《就业法》,也无国务院颁布的有关毕业生就业方面的法规,因此只能适用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和有关政策。

  21. (2) 适用主体不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只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符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无欺诈、胁迫等行为,经双方签字盖章,合同即生效。目前的就业协议除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方签字,盖章外,尚需学校和签证机关(人事部门)介入。 (3)内涵不同 就业协议:①毕业生在校时;②由学校参与鉴证、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的;③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方案和毕业生派遣的依据。 劳动合同:①毕业生到单位报道后;②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22. (4)条款不同 就业协议:【1】服务期;【2】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4】工资报酬和福利待遇 【5】就业协议终止的条件;【6】违反就业协议的责任 劳动合同:【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5)时间不同 一般来说《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

  23. 3. 试用期、见习期与服务期 试用期 是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相互适应的时间阶段。 见习期 见习制度即部分用人单位(一般指行政、事业单位)对刚刚接收来的毕业生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地进行考查,进而在思想、业务等方面给予指导和帮助,使毕业生尽快适应工作需要的制度。 服务期 主要是指劳动合同的服务期限,即签订几年的劳动合同。

  24. 4.违约责任 ★毕业生出现违约: ①同时与多家单位签约,再定取舍; ②先确定一个用人单位签约,一旦找到更理想的用人单位,则抛弃前者,满足后者; ③向用人单位提供不真实的选用情况。 ★用人单位出现违约: ①拒收毕业生; • ②提供不真实的情况和虚假材料,误导毕业生与之签约; • ③其他违约行为:如为约束毕业生而收取一些不合理费用;违反行政法规、规章,不执行有关规定,侵害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25. 提示:按照规定,就业协议书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则违约方应向权利受损方支付协议条款所规定的违约金。从实际情况来看,就业违约多为毕业生违约。如果毕业生违约,除本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诚信危机外,往往还会造成其他不良的后果,包括用人单位、学校、甚至是其他毕业生都会受到一定的不良影响。因此,希望大家在签署就业协议之前经过慎重的思考,完全明确自己签署协议后所负有的责任,然后再确定签署就业协议。提示:按照规定,就业协议书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则违约方应向权利受损方支付协议条款所规定的违约金。从实际情况来看,就业违约多为毕业生违约。如果毕业生违约,除本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诚信危机外,往往还会造成其他不良的后果,包括用人单位、学校、甚至是其他毕业生都会受到一定的不良影响。因此,希望大家在签署就业协议之前经过慎重的思考,完全明确自己签署协议后所负有的责任,然后再确定签署就业协议。

  26. 5.五险一金 • “五险一金”的五险指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失业保险 • 工伤保险 • 生育保险 • “一金”指住房公积金

  27. 社会保险费缴纳对比表

  28. 6. 档案和户口 (1)关于毕业生档案规定的说明 ①毕业生的档案包含学生在学期间的所有信息。 ②毕业生毕业离校后档案材料将随毕业生一起到用人单位。 ③档案的缺失、损毁将影响个人的工作调动、提升。 ④毕业生的档案属于机密材料,按照国家的规定通过国家机要局邮寄档案,不能通过邮局寄出。 ⑤毕业生毕业离校后,在两个月之内学校将档案寄出。

  29. (2)关于毕业生户口规定的说明 ①目前我国公民的户籍制度管理是由公安部门统一管理,学校保卫处户籍办公室进行学生户籍代管服务。 ②学生就业时,公安部门凭《就业报到证》将户籍关系迁出,迁往地为《就业报到证》中指明的单位或地点。 ③《就业报到证》是由教育部统一格式,由广东省就业指导中心签发。《就业报到证》的签发是依据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 ④学生毕业持《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到用人单位报到时,由用人单位负责帮助落户到指定的当地公安派出所。 ⑤有些城市除上述材料外还必须有允许落户的《户口接收函(证明)》方能落户。 ⑥“户籍迁往地”要具体、详细。 ⑦《就业报到证》与《户口迁移证》的单位名称和落户地点要一致。

  30. 7.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并由劳务派遣机构将员工派遣到实际用人单位,劳务派遣机构给付劳务。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31. 第二节 求职陷阱与求职权益保护 一、常见求职陷阱 二、识别陷阱二三四五法

  32. 一、常见求职陷阱 1. 招聘面试阶段(择业阶段) 2. 签订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阶段 3. 合同履行阶段

  33. 1.招聘面试阶段 押金陷阱 信息陷阱 宣传陷阱 智力陷阱 中介陷阱 传销陷阱 虚假广告陷阱

  34. (1)押金陷阱 • 一些公司可能规模不大,薪水也不高,但开出一些诱人的条件,如在大城市工作,解决户口问题等。双方谈的差不多了,公司又表示:为了增加双方的信任,要求学生在工作之前缴纳一定押金,等学生交完押金、工作一段时间之后,公司又表示工作岗位调整或者其他原因,导致承诺无法兑现。公司算准了学生不愿意服从,就以学生主动放弃为由,不予退还押金。 • 当今社会就业压力大、竞争大,有些用人单位利用求职学生急于寻找工作这一心理,有时会设置“陷阱”,更有甚者,一些骗子打着招人的幌子骗取大学生的“押金”“培训费”,对此,求职的毕业生要有风险意识,要多看、多问、多想,不能因工作难找,就忘记了维护自己应有的合法权益。

  35. (2)信息陷阱 • 网上应聘已经逐渐成为大学生求职的主要形式。网上应聘使得大学生的个人信息很容易被公开,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学生找工作心切的心理,招摇撞骗。 • 网上创业者需警惕网络传销 • 传销穿上了“网络”外衣,正在蛊惑着有网上创业热情的网民。“鼠标点点、财源滚滚”、“一边上网一边赚大钱”……时下,不少网民在一些网站和论坛上看到这些诱人的字眼,其中“轻松赚大钱”和“高回报率”成为这些网络广告的最大噱头。殊不知,在这些暴富“神话”的背后,网络传销的黑手正伸向不明真相的网民,而快速致富的“诱饵”将成为害人害己的毒药。

  36. (3)宣传陷阱 • 为了提高自身的知名度,一些企业会不失时机利用照片对企业或品牌形象进行宣传。对于他们来说,在招聘会现场租下一个展位,或在网站、报纸等媒体上刊登一条招聘信息,最便宜的仅需要几百块,却能赚足曝光度。 宣传陷阱的表现特征: • 第一,欺骗性。主要表现为招聘单位以攻势强劲的虚假宣传,信誓旦旦的不实承诺,热情有加的伪善行为来取得大学生的信任和很高期望,然后在协议中提出苛刻条件,隐藏各种不法目的。 • 第二,诱惑性。主要表现为招聘单位着力包装,夸大事实,并以单位各种招牌、荣誉、待遇和发展前景蛊惑大学生,一旦大学生被其所诱骗上钩,则脸色突变,一幅我是流氓我怕谁的架势。

  37. 宣传陷阱的表现特征: • 第三,隐蔽性。违法用人单位的各种伎俩都有十分华丽的诱人说辞,听起来入情入理,面面俱到,句句都令人心动,其实处处布下陷阱。涉世不深的大学生十分单纯,难辨真伪,很快成为猎取的对象。 • 第四,违法性。就业中的违法目的各有不同。一类是违法违规留人才。有些为留住人才而扣留大学生的户口、证件等使大学生欲走难行。有些迫使大学生签下“卖身契”,使大学生“生为单位的人,死为单位的鬼”。有些软软硬兼施,一方面大开空头支票,另一方面强迫工作,迫使大学生逐渐接受不公正,不合理的现实。另一类就是坑蒙拐骗,使大学生掉进自己挖下的高薪陷阱,培训陷阱、中介陷阱,甚至诱骗大学生入股,推销、传销等,还有些用人单位给大学生设置了协议陷阱、合同陷阱或试用期陷阱,使大学生感到欲罢不能,求助无门。

  38. (4)智力陷阱 • 一些公司以招聘为名,把该公司遇到的问题以考题的形式要求应聘者作答,或是针对与该公司有关的特定题目要求应聘者做案例分析等,进而窃取获取优秀的创意或方案。 • 工作没着落,成果反被窃 • 劳动成果应附上"版权声明" • 将技术方案反串成专利成果

  39. 案例:小张看到一条“诚聘有事业心人士担任市场经理”的招聘广告,考虑再三,准备充分后前往应聘。工作后才知道,自己的工作是推销公司的产品,“市场经理”就是一个好听的头衔而已。 案例:“只要你加入我们的团队,3个月后,你的月薪就能拿到3000元;并且随着业绩的增加,工资将逐月增加。”这种以高薪诱惑求职者加入传销行列的招聘,是近年来常见的招聘陷阱,一些大学生甚至在被骗至外地,花了冤枉钱后,才明白是被骗来搞传销的,真是有苦说不出。

  40. 案例:小赵是某重点大学的一名计算机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编程能力很强。在学校举办的一次大型双选会上,以优异的专业成绩和实习单位较高的评价,被一家小有名气的合资IT企业相中,并很快签订用人合同,双方商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月薪为2500元。当其他同学还在为找工作东奔西走的时候,满心欢喜的他已经开始上班了。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刚结束春节休假上班的小赵一到公司,便接到人事部门一纸解约通知,称“通过试用,发现小赵不适合在本公司工作,决定解除双方的试用合同……”公司的决定,让他感到非常突然,“就在春节前,他通宵达旦,加班加点设计出来的一个财会软件还受到部门经理的夸奖,怎么突然就变卦了呢?”他感到十分不解。后来,一位知情人向他道明了事情的真相:“公司根本没想要你这个人,只是需要你设计的软件,公司只是想无偿占有你开发的软件而已。”这时小赵才幡然醒悟,原来自己天真地掉进了用人单位设下的智力陷阱中。

  41. 案例:“面”里藏针:面试作业实为“骗财夺智”案例:“面”里藏针:面试作业实为“骗财夺智” “辛拉面”,这是在激烈求职竞争的背景下诞生的求职新名词,指辛苦拉来面试机会。   “在招聘会上能找到工作的人并不多,太多的企业在变相宣传。”某财经大学经济系毕业生小华就是典型的“辛拉面”,先前所投递的简历,没有任何回音,但她仍不依不饶地挨门自荐,试图获得面试机会,小华说:“重要的是为自己争取机会。” 前不久,一家还不错的企业通知面试,小华乐坏了,简单的几句问话后留给她一堆“作业”。“面试的是翻译,费了特别大的劲,翻译了十篇文章作为笔试题目,面试还让帮忙接待一个国外客户,最后却杳无音信,师哥告诉我肯定是‘无偿奉献’了。”这位才女见人就说她的“悲惨遭遇” 。

  42. 2.签订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阶段 • 协议陷阱 • 合同陷阱 • 口头合同 • 格式合同 • 单方合同 •  生死合同 •  两张皮合同 • 试用期陷阱

  43. 口头合同: 口头约定并不签订书面正式文本。一有“风吹草动”,这些口头许诺就会化为泡影。 格式合同: 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劳动部门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事先打印好的聘用合同从表面上看似乎无可挑剔,但在具体条款的制定上却表述含糊,甚至有多种解释,一旦发生劳动纠纷,用人方就会借此为自己辩护。 合同陷阱

  44. 单方合同:    一些用人单位利用应聘者求职心切的心理,只约定应聘方有哪些义务,违反约定要承担怎样的责任,毁约要交纳违约金等,而合同上关于应聘者的权利几乎一字不提。 生死合同:    一些危险行业用人单位为逃避应该承担的责任,常常要求应聘方接受合同中的“生死协议”,即一旦发生意外,企业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签订了这种合同,真的发生意外事故后,用人单位就有理由给自己开脱了…… 两张皮合同:阴阳合同 合同陷阱

  45. 合同陷阱 • 如规定:“在本合同期内,若乙方因本人原因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 • 如规定:“本合同期内,乙方不许结婚,也不许怀孕。” • 如合同约定,在工作期间企业只负担工资,不负责缴纳任何社会保险;发生工伤一律自负,企业概不负责 。 • 如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入职时要向用人单位交纳押金、保证金等。 • 如在合同中约定,合同内容约定不明或出现歧义时,企业有解释权。

  46. 试用期陷阱 试用期时限: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不超过6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行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的,试用期也不得超过6个月。

  47. 案例:2010年5月,应届毕业生小王到某市开发区一公司应聘,与该公司签订一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工资2400元。试用期到期前10天,该公司表示还要对其进行考察,如果小王同意,公司再与小王续签3个月的试用期。小王为了今后留在公司工作,便同意再签3个月的试用期。合同再次到期前,该公司通知小王在试用期未达到录用条件,不再录用。

  48. 3.合同履行阶段 培训陷阱 高薪陷阱 薪酬缩水、待遇不兑现 违法加班加点 保险问题 违法辞退 违法收取高额违约金

  49. 高薪陷阱 • 对于一个刚毕业的学生来说,高薪非常有吸引力。一般打着高薪招聘旗号的公司,从收简历、面试到笔势,整套程序看起来非常正规。但是,这种高薪一般固定工资部分很低,高薪主要来自业绩提成。

  50. 案例:某大学生在毕业前的一次人才招聘会上,他将自己的简历投给了一家房地产公司。公司一位副总经理与他交谈后表示对他很满意,希望能当场签下合同。当时他满心高兴,因为对方许诺,去了后有住房,而且月薪6000元以上。他说他当时没有丝毫犹豫就同意当场签约,生怕过了这个村就没那个店,想早早把这个好机会攥在手里。对方出具的是一份早已打印好的合同。他草草地浏览了一下合同,合同格式很规范,合同条文也都很专业,双方的权利义务似乎也规定得很清楚。他几乎是怀着一种兴奋的心情在上面签下了自己的名字。他的职位是公司销售部销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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