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k likes | 1.29k Vues
金融企业会计 J in rong Qiye Kuaiji. 金融企业会计. 6 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 第六章 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 支付结算业务概述 票据结算业务的核算 结算方式结算的核算 信用卡结算的核算. 第一节 支付结算业务概述. 支付结算的定义 支付结算的种类. 一、支付结算业务定义. 定义: 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资金清算的行为。. 一、支付结算业务定义.
E N D
金融企业会计 Jin rong Qiye Kuaiji
金融企业会计 6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
第六章 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 • 支付结算业务概述 • 票据结算业务的核算 • 结算方式结算的核算 • 信用卡结算的核算
第一节 支付结算业务概述 • 支付结算的定义 • 支付结算的种类
一、支付结算业务定义 • 定义: 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资金清算的行为。
一、支付结算业务定义 资金清算关系
一、支付结算业务定义 • 常用会计科目: • 清算资金往来:共同类科目,核算银行间业务往来的资金清算款项,分为“同城票据清算”和“信用卡清算”等明细科目。 • 共同类科目:具有双重性质,借方表示应收,贷方表示应付。
联行往账:共同类科目,发报行(资金汇划业务的发生行)填发报单后使用。填发贷方报单,记贷方;填发借方报单,记借方。联行往账:共同类科目,发报行(资金汇划业务的发生行)填发报单后使用。填发贷方报单,记贷方;填发借方报单,记借方。 • 联行来账:共同类科目,收报行(收受汇划资金的银行)收到发报行寄来报单后使用。收到贷方报单,记借方;收到借方报单,记贷方。
存放同业:资产类科目,核算商业银行存放于境内、境外银行(不含中央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款项。存放同业:资产类科目,核算商业银行存放于境内、境外银行(不含中央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款项。 • 同业存放:负债类科目,核算商业银行吸收的境内、境外金融机构的存款。
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支付结算的原则 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 银行不垫款 一、支付结算业务定义 • 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
客户应遵守的支付结算纪律 银行应遵守的支付结算纪律 一、支付结算业务定义 • 支付结算的纪律 • 支付结算纪律是国家财经纪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正确处理各部门、各单位的经济关系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支付结算业务正常进行的保证。 • 支付结算的纪律包括:
现金支票 转账支票 普通支票 现金结算 支票 票据 不定额本票 定额本票 本票 货币结算 银行汇票 商业汇票 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 信汇 电汇 汇 兑 委托收款 托收承付 结算方式 转账结算 单位卡 个人卡 按持卡对象划分 按持卡人信誉划分 信用卡 金卡 普通卡 二、支付结算的种类
二、支付结算的种类 • 支付结算的工具 • “三票”(汇票、本票和支票) • “一卡”(银行卡) • “三方式”(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 • 适用地域 • 异地结算:银行汇票、汇兑、托收承付 • 同城结算:支票、银行本票 • 同城异地均可结算:商业汇票、信用卡、委托收款
第二节 票据结算业务的核算 • 票据结算概述 • 支票的核算 • 银行本票的核算 • 银行汇票的核算 • 商业汇票的核算
一、票据结算概述 • 票据是出票人签发由出票人自己或委托他人在见票时,或在票据到期日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有价证券。 • 广义的票据包括各种有价证券和商业凭证。我国《票据法》规定的是狭义票据,主要是指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二、支票的核算 •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 种类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划线支票) • 支票适用于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的结算。 • 基本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或持票人。
支票的基本规定 • 支票的出票人:开立使用支票的存款账户的单位和个人 • 支票的内容:“支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金额、收款人名称、付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 支票金额无起点限制,提示付款期为10天,自出票之日算起,到期日遇节假日顺延。
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签章不符支票、支付密码错误支票的处理(5%不低于1000元罚款)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签章不符支票、支付密码错误支票的处理(5%不低于1000元罚款) • 持票人可以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 转账支票可以背书转让,已背书转让的支票,背书应当连续。 • 支票可以挂失止付,失票人可以到付款行申请挂失。
支票业务的核算 1.持票人与出票人在同一行处开户的处理 持票人 出票人 ①支票 ②支票 及两联 及三联 进账单 进账单 第一联 回单给出票人 第二联 贷方传票 第三联 收账通知 开户行 第一联 收账通知 第二联 贷方传票
支票业务的核算 1.持票人与出票人在同一行处开户的处理 • 使用转账支票办理结算,应由持票人填制两联进账单,第一联收账通知,第二联贷方凭证。进账单与支票一并提交银行。银行经审核无误后,支票作借方凭证,第二联进账单作贷方凭证,办理转账。其会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存款(出票人户) 贷:吸收存款——××存款(持票人户)
支票业务的核算 2.持票人与出票人不在同一行处开户的处理 • 结合商业银行间业务往来同城票据的核算内容 (1)持票人开户行受理持票人送交支票的处理
持票人 出票人 ①支票及两 联进账单 ③ 进账单 开户行 开户行 ②将支票提出交换 支票业务的核算 借:吸收存款-出票人户 贷:清算资金往来—同城票据清算 或: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借:清算资金往来—同城票据清算 或: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吸收存款-持票人户
支票业务的核算 2.持票人与出票人不在同一行处开户的处理 (2)出票人开户行受理出票人送交支票的处理
出票人 持票人 ⑥进账单 ①支票及叁联进账单 ③进账单 ④进账单 提出交换 开户行 开户行 支票业务的核算 ⑤借:清算资金往来 或: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吸收存款-持票人户 ② 借:吸收存款-出票人户 贷:清算资金往来 或: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支票业务的核算 • 例:北京工行开户单位红心食品店来行办理转账支票2万元,收款人为北京建行开户单位糖果厂。做出相关银行的会计分录。
支票业务的核算 • 北京建行 借:清算资金往来—同城票据清算 20000 贷:吸收存款——糖果厂 20000 • 北京工行 借:吸收存款——红心食品店 20000 贷:清算资金往来—同城票据清算 20000
3.支票退票的处理 • (1)出票人开户行退票的处理 • 如果收到出票人或持票人提交的支票和进账单有欠缺,退票,并收取罚金 • 借:吸收存款-出票人户 • 贷:营业外收入
如果收到交换提入的支票,需退票的: • 借:其他应收款 • 贷:清算资金往来 • 或: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下次交换时: •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或:清算资金往来 • 贷:其他应收款
(2)持票人开户行退票的处理 • 如果收到出票人或持票人提交的支票有欠缺,退票。 • 如果收到交换提入的支票,需退票的: •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或:清算资金往来 • 贷:其他应付款 • 下次交换时: • 借:其他应付款 •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或:清算资金往来
三、银行本票的核算 • 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 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需要支付各种款项,均可以使用银行本票。
三、银行本票的核算 • 银行本票的基本规定: • 银行本票的出票人:经人民银行批准的银行机构。 • 银行本票可分为定额本票和不定额本票。 • 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 银行本票见票即付,但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持票人只能到出票银行支取现金。注明“转账”字样的银行本票可以背书转让。
三、银行本票的核算 • 银行本票的基本规定: • 在银行开立账户的收款人或持票人向开户银行提示付款时,应在银行本票背面签章,签章须与预留银行印鉴相符。 • 银行本票丧失,失票人可以在提示付款期满后1个月确未被冒领时,凭法院出具的其享有票据权利的证明,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或退款。
银行本票业务的核算 1.银行本票出票的核算 2.银行本票付款的核算 3.银行本票结清的核算
银行本票业务的核算 1.银行本票出票的核算 • 转账签发本票的,会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申请人户 贷:本票—定额(不定额)本票—申请人户 • 现金办理本票的,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现金 贷:本票—定额(不定额)本票—申请人户
银行本票业务的核算 2.银行本票付款的核算 • 兑付他行签发的本票 • 会计分录为: 借:清算资金往来—同城票据清算 或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超额准备金 贷:吸收存款-活期存款—持票人户 进账单第一联加盖“转讫章”作收账通知交给持票人。在本票上加盖转讫章,通过票据交换向出票行提出交换。
银行本票业务的核算 2.银行本票付款的核算 • 兑付本行签发的本票 借:本票—定额(不定额)本票 贷:吸收存款—收款人户 (或库存现金)
银行本票业务的核算 3.银行本票结清的核算 • 出票行接到同城票据交换提入的本票 借:本票—定额(不定额)本票 贷:清算资金往来—同城票据清算 或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超额准备金 • 持票人和申请人在同一银行开户,出票行办理付款和结清同步,会计分录为: 借:本票—定额(不定额)本票 贷:吸收存款——持票人户
⑤持往收款人结算 持票人 申请人 ④交本票 ⑥本票及进账单 ⑧进账单 ①申请签发本票 ⑹ 出票行 ⑨将本票提出交换 持票人开户行 ③出票 ②记账(转账交付或现金交付) 借:吸收存款(或库存现金) 贷:本票 ⑦记账: (转账或支取现金)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或清算资金往来 贷:吸收存款 ⑩记账: 借:本票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或清算资金往来
银行本票业务的核算 • 例题: • 1.某商业银行接到变压厂交来的银行本票申请书一份,要求签发不定额银行本票1600元,系转账交付票款。作相关会计分录。 • 2. 某商业银行接到开户单位飞达贸易公司交来一份不定额银行本票及两联进账单,要求兑付本票款19168元,经审核,该本票是由本市建行签发的,作相关会计分录。
银行本票业务的核算 1. 借:吸收存款—变压厂 1600 贷:本票—不定额本票户 1600 2. 商业银行兑付时: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9168 贷:吸收存款—飞达贸易公司户 19168 建行结清时: 借:本票—不定额本票户 19168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9168
四、银行汇票的核算 • 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 银行汇票适用范围广泛,单位和个人需要在异地支付的各种款项均可使用。
四、银行汇票的核算 • 银行汇票的基本规定: • 银行汇票的出票和付款,仅限于人行和各商业银行参加“全国联行往来”的银行机构办理。 • 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 • 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不得更改,否则银行汇票无效。 • 现金汇票的签发,申请人和收款人必须均为个人,银行不得为单位签发现金汇票。
四、银行汇票的核算 • 银行汇票的基本规定: • 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时,必须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缺少任何一联,银行不予办理。 • 银行汇票允许背书转让,但仅限于转账银行汇票。 • 银行汇票丧失,失票人可凭人民法院出具的其享有票据权利的证明,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或退款。 • 银行汇票实际结算金额低于出票金额的,多余金额由出票银行退回申请人。
四、银行汇票的核算 • 基本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或持票人。此外,银行汇票还有代理付款人,即是指代理本系统出票银行或跨系统签约银行审核支付汇票款项的银行。 • 特点:票随人走,人到款到,兑现性强,余款自动退回。
四、银行汇票的核算 • 核算内容: • 银行汇票的出票 • 银行汇票的付款 • 银行汇票的结清
银行汇票出票的核算 • 银行汇票的申请 申请人需要使用银行汇票,应向银行填写一式三联“银行汇票申请书” • 转账签发汇票的,会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申请人户 贷:汇出汇款 • 现金办理汇票的,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现金 贷:汇出汇款
银行汇票出票的核算 • 出票银行签发银行汇票 经复核无误后将汇票申请书第一联退客户,第二、三联交汇票经办人员签发一式四联银行汇票。 表外记录: 收入:汇出汇款——申请人户
银行汇票付款的核算 • 会计分录为: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或联行往账)等 贷:吸收存款——持票人户 1.持票人在代理付款行开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