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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 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宣介 2011 年 4 月

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 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宣介 2011 年 4 月. 会议主题. 第一项 年度总结 第二项 工作方案 第三项 条款解读 第四项 业务流程 第五项 贷后管理. 第一项 年度总结. 2010 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发放工作已全部完成,该业务自 2008 年启动以来,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和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全面秉承 “ 应贷尽贷 ” 的工作方针,在各县区资助中心的共同努力以及各高校的大力配合下,历经两年的积极组织和推动,今年业务成效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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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 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宣介 2011 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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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宣介2011年4月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宣介2011年4月

  2. 会议主题 第一项 年度总结 第二项 工作方案 第三项 条款解读 第四项 业务流程 第五项 贷后管理

  3. 第一项 年度总结 2010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发放工作已全部完成,该业务自2008年启动以来,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和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全面秉承“应贷尽贷”的工作方针,在各县区资助中心的共同努力以及各高校的大力配合下,历经两年的积极组织和推动,今年业务成效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2010年度,广西各县区受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申请近12万人次,同比去年增长200%;国开行广西分行实际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67067.4万元,支持贫困学生113621人次,同比2009年度增长278%,签订贷款合同人数及贷款金额均跃居全国第二。

  4. 第一项 年度总结

  5. 第一项 年度总结 2010年底,国开行广西分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开始进入学生自付利息阶段,本年度应收利息人数为1106人,应收总金额为118844.77元,截至2010年12月27日,实收利息人数为1039人,实收利息金额为111491.89元,逾期人数为67人,逾期金额7352.880元,逾期率为6.06%。

  6. 第一项 年度总结 截至目前,成功催收逾期还息学生65人,但是防城港上思县仍有违约学生2名。 考核结果与代理费、生源地贷款限额挂钩,考核结果为优秀的,鼓励发展,原则上地区限额不受限制;考核为良好的,对地区限额给予优惠;考核为合格的,谨慎控制地区限额,每年增长率不得超过10%;考核为不合格的,严格控制地区限额增长,原则上不能增加。特别严重的地区,将联合省资助中心要求限期整改,在整改期限内未达到要求的,分行商省资助中心同意后可暂缓在该地区开展生源地贷款业务。

  7. 第一项 年度总结 2010年度发放前10名

  8. 第一项 年度总结 2010年度利息催收优秀县区 2010年度 利息全额回收的市级: 钦州、梧州、贵港、贺州

  9. 第二项 工作方案1

  10. 第二项 工作方案2

  11. 第三项 条款解读 • 贷款对象 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硕士、博士)和第二学士学生。 • 高校名单 高校以教育部确定的名单为准 • 以下特殊情况不在受理范围: 1、就读于预科班的学生; 2、自学考试、成人高考、进修类、自主招生类; 3、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12. 第三项 条款解读 • 主要贷款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已被符合规定的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学生; 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4、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5、符合贫困特征之一,家庭经济困难,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的基本费用; 6、申请表必须经村委会(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就读高中(新生)盖章确认申请资格。

  13. 第三项 条款解读 • 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和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共同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具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 、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在借款学生户籍所在地拥有固定居住地; 5、不为父母的共同借款人,年龄在25~60周岁之间; 6、已获得开发银行贷款的借款学生原则上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14. 第三项 条款解读 • 贷款用途 生源地贷款原则上用于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不可挪作他用。 注:回执金额为0,概不受理贷款申请;回执金额<1000元,请高校出具相关说明 • 贷款额度 每个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元,不超过6000元,以百为单位 • 利息 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其中:考入中央高校、跨省就读地方高校的学生,由中央财政承担; 在本省就读的,由地方财政负担。 贷款学生因休学、退学、出国等原因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的,或正常毕业后的利息全部由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负担。

  15. 第三项 条款解读 •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上限为“在校年限+10年”,最长不超过14年,最短不低于5年(参见下表)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生源地贷款原则上不展期。

  16. 第三项 条款解读 • 风险补偿金 按当年贷款发生额的15%确定。 其中:考入中央高校、跨省就读地方高校的学生,由中央财政承担; 在本省就读的,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各负担50%。 • 还款方式 • 正常还款:正常学制年限毕业后第一、二年只还利息,学生自毕业当年9月1日按年度自付利息,结息日为12月20日,节假日不得顺延;毕业2年后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贷款本息每年12月正常还款一次,采用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 提前还款:若经济条件允许,1—10月可申请进行。 • 逾期还款: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不计复利,除11月外,每月20日进行逾期还款,利息记至20日。

  17. 第三项 条款解读 • 其他特殊情况说明 (一)在校生参军 1、请高校协助出具相关证明。 2、提前还款。 3、不做提前还款,原还款计划不变,到期还本付息。 (二)学籍异动: 如留级、休学、退学、转学、跳级等 1、由高校向国开行或县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 2、督促学生按合同约定进行提前还款。 3、预科生,第一年不受理贷款,升为一年级时可申请贷款,高校应协助出具相关的证明,证明其学制与贷款期限、毕业时间相符。

  18. 第三项 条款解读 (三)当借款学生出现失踪、死亡、移民等情况时 1、由县区资助中心留档相关证明。 2、提示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按合同约定办理提前还款。 (四)当借款学生必须出国才能完成学业 1、高校及时与县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反馈情况,出具相关证明。 2、由高校督促学生还清贷款本息后方可为其办理出国手续。

  19. 第四项 业务流程—系统升级计划 • 完善待办事项,根据实际情况给出更多的工作提示。 • 完善就学信息变更与还款计划变更的联动。 • 受理证明打印随机验证码。 • 增加合同打印状态和打印时间等信息,便于核对系统信息与纸质信息。 • 分行档案与县中心档案每盒份数分别设置。 • 增加年底应收本息测算功能,每月测算一次。 • 增加支付宝账户余额查询。 • 增加支付宝账户多次扣款功能(分行操作)。 • 增加95593短信平台。 • 学生系统增加填表提示。

  20. 第四项 业务流程—系统优化 • 系统中提供以下便捷操作: • 下划线标示的数据均有链接,可以单击查看明细信息。 • 可以自行修改每页显示数据条数。 • 双击标题可以将全部数据进行排序。 • 多利用系统中的查询功能: • 高校服务—学费到账查询 • 查询统计—学生台帐/学生信息查询/ 更多业务报表统计…… • 系统管理—利率维护 • 机构管理—高校管理—全国高校老师联系方式 • 贷后管理—还款通知/催款通知

  21. 第四项 业务流程

  22. 第四项 业务流程—登录界面 网址http://gbms.cdb.com.cn;U盾端口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443;推荐使用IE7浏览器;弹出窗口右键选择始终允许;网站设置为可信站点,留意登录界面提示内容

  23. 第四项 业务流程—学生在线系统密码重置1 • 操作角色:县区资助中心经办人 • 访问路径:客户管理—学生管理 情况二:已经在线注册还未进行贷款申请的学生 情况一:已经在线注册并已进行贷款申请的学生

  24. 第四项 业务流程—学生在线系统密码重置2 • 操作角色:县区资助中心经办人 • 访问路径:客户管理—学生管理(情况一) 选择要重置密码的学生 1 2 输入学生信息,点击查询 弹出对话框选择确定 4 点击重置密码按钮 3

  25. 第四项 业务流程—学生在线系统密码重置3 • 操作角色:县区资助中心经办人 • 访问路径:客户管理—学生管理(情况二) 2 选择要重置密码的学生 3 点击在线注册学生密码重置 1 点击重置密码

  26. 第四项 业务流程

  27. 第四项 业务流程—新增合同1 • 操作角色:县区资助中心经办人 • 访问路径:贷前管理→申请与合同审查 二、录入学生姓名 一、新增合同

  28. 第四项 业务流程—新增合同2 • 操作角色:县区资助中心经办人 • 访问路径:贷前管理→申请与合同审查

  29. 第四项 业务流程

  30. 第四项 业务流程—打印合同 • 操作角色:县区资助中心经办人 • 访问路径:贷前管理→申请与合同审查 打印合同以及受理证明,下一步需县负责人复核申请信息 第一次打印合同会跳出提示框,请根据提示设置浏览器,请勿使用迅雷下载。

  31. 第四项 业务流程—打印合同 提示:借款合同内容必须齐全、正确、与系统保持一致,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签字、捺印。

  32. 第四项 业务流程—受理证明

  33. 第四项 业务流程—签订合同 提示: • 授权委托书必须是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之间进行授权,不允许第三方授权。 • 代签格式要规范。代签举例:若学生王二委托父亲王一进行代签,则借款人处应签:王二 王一(代),共同借款人处应签:王一,反则亦然。 • 签名:字迹工整、清晰可辨; • 捺印:首选食指进行捺印,依次是大拇指、中指、无名指、小指,必须使用快干印油,保证指纹清晰可见。

  34. 第四项 业务流程—合同复核1 • 操作角色:县区资助中心负责人 • 访问路径:贷前管理→申请与合同审查→查询 选择要复核的学生,点击复核

  35. 第四项 业务流程—合同复核2 • 操作角色:县区资助中心负责人 • 访问路径:贷前管理→申请与合同审查→查询 提示:县资助中心经办人将合同信息提交至县负责人时,县负责人须在两天内审核完毕,确保高校及时收到需录入回执的信息! 复核后若信息无误点击同意,若有误则点击退回修改

  36. 第四项 业务流程

  37. 第四项 业务流程—录入回执 • 操作角色:高校资助中心经办人 • 访问路径:回执录入→查询 第一步,选择学生,点击录入回执 第二步,录入相关信息后,点击确定

  38. 第四项 业务流程

  39. 第四项 业务流程—回执登记 • 操作角色:县区资助中心经办人 • 访问路径:贷前管理→申请与合同审查 第一步,选择已收到回执的学生 第三步,录入接收时间 第二步,点击回执接收登记 最后,点击确定

  40. 第四项 业务流程

  41. 第四项 业务流程—汇总提交1 • 操作角色:县区资助中心经办人 • 访问路径:贷前管理→申请与合同审查点击汇总并提交 所有的学生状态为待会总提交时点击“汇总并提交”

  42. 第四项 业务流程—汇总提交2 • 操作角色:县区资助中心经办人 • 访问路径:贷前管理→申请与合同审查→汇总并提交 第一步 第三步 第二步 第四步

  43. 第四项 业务流程—汇总提交3 • 操作角色:县区资助中心负责人 • 访问路径:贷前管理→申请与合同审查 第一步 第二步,若汇总信息无误则点击同意按钮,若汇总信息有误则点击退回

  44. 第四项 业务流程—汇总提交(单个谢绝) • 操作角色:县区资助中心经办人 • 访问路径:贷前管理→申请与合同审查 情况一:点击“处理”超链接,进入贷款合同信息退回后处理页面。 ! 只有被单个退回的贷款合同信息,才能通过“处理”超链接进行谢绝。 情况二:点击“谢绝”超链接,进入贷款合同信息谢绝处理页面。

  45. 第四项 业务流程—汇总提交(单个恢复) • 操作角色:县区资助中心经办人 • 访问路径:贷前管理→申请与合同审查(恢复功能只能在本发放批次中进行恢复) 第一步:选择需要恢复的学生 ! 县资助中心经办人谢绝的贷款合同信息,只能由县资助中心经办人才能恢复。 第二步:点击“恢复”超链接,进入贷款合同信息恢复处理页面。

  46. 第三项 业务流程—汇总提交(注意事项) • 系统汇总提交必须在10月15日前提交至国开行;所有贷款学生的材料必须在10月15日前邮寄至国开行。 • 今年只允许汇总上报一个批次,批次提交后不能再新增合同。 • 汇总表打印确保信息完整、字体大小合理、清晰可见。(汇总表指:贷前管理—申请与合同审查—汇总并提交—导出合同明细表;并不是:贷中管理—贷款发放—发放明细表导出) • 每一份材料的装订顺序依上至下为:合同、申请表、回执、授权委托书、其它重要证明材料等;建议用订书机固定在每一份材料的左边;并在每一张材料的右下角编注页码(注:凡是有信息的页面都需标上页码)。

  47. 第三项 业务流程—材料审查(附件一) • 资格审查单位盖章必须清晰,能够看到所在县(区)以及资格审查单位的名称,资格审查单位名称录入系统时不能过于简单,按公章录入。 • 县(区)资助中心盖章同样必须清晰,如章印磨损请及时更换章印。 • 在2010年度材料审查中,发现部分材料所有的签名为同一个人所签,若家长为文盲,可采取“描写”的方法,若为其它特殊原因无法自行签字的,请学生写好证明,由资助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盖章认定,附在委托书后。 • 若为代签,只能由被委托人代签,请按正规格式进行代签,委托书不允许代签。代签举例:若学生王二委托父亲王一进行代签,则借款人处应签:王二 王一(代),共同借款人处应签:王一,反则亦然。 • 合同中法定代表人签名必须为本人签名,或盖黑色签名章,不允许盖方章,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名,需附上委托书,双方签字加盖公章,写明合同编号,由被委托人代签。(模板见附件九)

  48. 第四项 业务流程—注意事项 • 同一个县资助中心内,借款学生的身份证号不可重复,即学生信息录入一次即可,再次申请时不需重复录入。 • 同一个县资助中心内,在线系统和业务系统中不能重复新增相同的身份证号,即学生在线注册并申请后,业务系统中无法新增学生信息,只能导入在线系统中的信息,反之亦然。 • 同一个县资助中心内,全部申请信息只能一次性提交,提交后不可再修改或新增申请、合同信息。 • 审查与审核时,可以批量退回某个县申请信息,也可单独退回某个学生申请信息。 • 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信息,提交前必须先执行“谢绝”操作,谢绝的申请信息不能在下个发放批次中恢复。由县经办人进行“谢绝”操作的,请对谢绝原因做好记录。

  49. 第五项 贷后管理 1、信息变更 2、还款情况 1 2 3 5 2 1 6 4 1 3 2 正常还款 逾期还款 提前还款 身份信息 变更 账户变更 共同借款人变更 个人信息变更 还款计划变更 信贷报告 就学信息变更 逾期收缴月报 3、提交报告 4、档案整理 5、讨论 如何完善贷后管理工作?降低违约率?加强诚信教育宣传?

  50. 第五项 信息变更—个人信息变更 方法一 • 操作角色:学生登录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系统 • 访问路径:个人信息变更(变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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