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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 TPP/RCEP ,我們做得到 !

加入 TPP/RCEP ,我們做得到 !. 經濟部 103 年 3 月 19 日. 報告大綱. 壹、全球經濟整合概況 貳、我國加入 TPP 及 RCEP 之重要性及必要性 參 、我國推動加入 TPP 及 RCEP 之機會與挑戰 肆、我國推動加入 TPP 及 RCEP 之工作計畫 伍、結語. 壹、全球經濟整合概況. 一、區域 經濟整合 風潮之成因: ( 一 )WTO 杜 哈 回合整體談判停滯不前。 ( 二 ) 雙邊或區域 FTA 因談判對象較少,較 易 取得共識,及獲得政治聚焦。 ( 三 ) 透過區域貿易自由化,可促進區域整體經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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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entation Transcript


  1. 加入TPP/RCEP,我們做得到! 經濟部 103年3月19日

  2. 報告大綱 壹、全球經濟整合概況 貳、我國加入TPP及RCEP之重要性及必要性 參、我國推動加入TPP及RCEP之機會與挑戰 肆、我國推動加入TPP及RCEP之工作計畫 伍、結語

  3. 壹、全球經濟整合概況 一、區域經濟整合風潮之成因: (一)WTO杜哈回合整體談判停滯不前。 (二)雙邊或區域FTA因談判對象較少,較易取得共識,及獲得政治聚焦。 (三)透過區域貿易自由化,可促進區域整體經濟發展。 二、全球區域經濟整合概況: (一)據WTO統計,截至2014年1月31日止,已通知並仍生效的RTA總共有377個。 (二)其中2000年後生效者共有287個,超過總數之75%,可見近年區域經濟整合蓬勃發展。

  4. 壹、全球經濟整合概況 三、當前全球重要區域經濟整合架構: (一)TPP: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 自2010年展開談判,共有12國參與,GDP占全球38%,為經濟規模最大的區域整合架構。原預計於2014年完成談判,但仍有變數。 (二)RCEP: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 • 自2013年展開談判,涵蓋東協10國與6個對話夥伴國,總人口數超過34億,GDP占全球29%。預計於2015年底完成談判。 (三)對我國而言,其他應關切之區域經濟整合尚有:中韓FTA、中日韓FTA、跨大西洋貿易與投資夥伴協定(TTIP)

  5. 壹、全球經濟整合概況 2013年全球 GDP 73兆4,545億美元 FTAAP (58%) 亞太自由貿易區 TTIP 跨大西洋貿易與投資夥伴協定 (46%) (以ASEAN+為主體) RCEP 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 P16 (29%) EU 歐盟 (24%) NAFTA 北美自由貿易區 (27%) TPP 跨太平洋夥伴協定 P12:(38%) CJK 中-日-韓FTA (21%) PA 太平洋聯盟 (3%) P12國家:美國、新加坡、紐西蘭、澳洲、智利、 秘魯、汶萊、馬來西亞、越南、墨西哥 、加拿大及日本 RCEP16國:東協10國、中國大陸、日本、韓國、紐西蘭、澳洲、印度 目前成員:智利、哥倫比亞、墨西哥及秘魯 資料來源:IMF, World Economic Outlook Databases (WEO)預估值, October 2013。 註:括號內數字為該FTA占全球GDP之比例

  6. 壹、全球經濟整合概況 四、TPP及RCEP之進展與內容: (一)TPP之進展 自2010年3月啟動,已進行19回合談判。預期2014年完成簽署,2015年底前生效。 日本於2013年7月第18回合時加入。 美國已開始推動TPA(快速授權法案)之立法,但即使民主黨(目前的執政黨)內亦尚未形成共識。 新成員之發展: 我國:馬總統於2013年12月12日宣示我國將積極加入。 韓國:2013年11月29日宣布爭取加入,美國3天後正面回應;惟美方表示現階段已不接受新成員國加入。 菲律賓、泰國等積極籌備。 中國大陸:出現遲早要加入的論調。

  7. 壹、全球經濟整合概況 (二)TPP之內容

  8. 壹、全球經濟整合概況 (三)RCEP之進展 自2013年初啟動,已完成3回合談判,預期於2015年底完成談判。2014年4月將進行第4回合談判。 根據RCEP談判指導原則與目標,申請加入條件為: 須於2015年RCEP完成談判後; 須為東協FTA夥伴或其他外部經濟夥伴; 須經RCEP成員國之共識決同意。

  9. 壹、全球經濟整合概況 (四)RCEP之內容 註:在服務業與投資部分,東協與日本僅於條文中提及應儘快成立相關委員會,俾推動後續談判事宜,尚未達成共識;東協與印度則已於2012年底完成服務貿易與投資協定諮商,簽署日期仍未定。 資料來源:《RCEP談判指導原則與目標》官方文件,中華經濟研究院整理

  10. 壹、全球經濟整合概況 • TPP及RCEP為亞太地區目前最受關注之自由貿易區,且係達成「亞太自由貿易區(FTAAP)」之重要途徑,目前APEC經濟體中,只有我國、俄羅斯、巴紐、香港沒有加入這兩個區域經濟整合。 TPP 東協+6(RCEP) 緬甸寮國 柬埔寨 印尼 菲律賓 泰國 新加坡 汶萊 越南 馬來西亞 美國 加拿大 墨西哥 秘魯 智利 東協 中國大陸 韓國 印度 ECFA 澳洲 紐西蘭 日本 臺灣

  11. 貳、我國加入TPP及RCEP之重要性及必要性 2013年我國與TPP及RCEP成員貿易概況 • TPP及RCEP成員為我主要出口市場及投資地區 ,我應加速推動區域經濟整合,扭轉當前經濟困境 • 我國近來GDP成長率預測值持續下修,出口不振,顯示經濟成長力道銳減,且產業外移未獲改善,國外市占率流失,我國已有加入TPP及RCEP之急迫性,應加速推動,採取更積極做法,以突破當前經濟困境。 • 2013年TPP成員國占我國貿易額約34.4%,達1,982.2億美元;RCEP成員國占我國貿易總額約57%,達3,252.0億美元。 • 2003年至2013年我國對TPP成員國之投資額占16.41%,計254.3億美元;我國對RCEP成員國之投資額占82.55%,計1,279億美元。

  12. 貳、我國加入TPP及RCEP之重要性及必要性 加入TPP/RCEP對我國之效益 • 提升產業產值、創造出口效益、增進國內就業 加入TPP/RCEP可經由成員國彼此撤除關稅,提升我國對外貿易出口值,進而帶動國內總產值提升,創造國內就業 • 藉由擴大出口進一步奠定地位 加入TPP/RCEP除可擴大我既有貿易規模外,亦可藉此強化我國在亞太供應鏈體系之地位 • 加速國內產業調整、創造有利開放條件 我國可藉推動加入TPP/RCEP之機會,加速國內產業升級、推動我國法規與國際接軌,提升我國產業競爭力並增進其他國家與我進行經濟整合之意願

  13. 參、我國推動加入TPP及RCEP之機會與挑戰 一、機會:TPP/RCEP成員資格 TPP開放「所有APEC經濟體與其他國家」參加; RCEP開放「與東協簽署FTA的夥伴國與其他外部經濟夥伴」參與

  14. 參、我國推動加入TPP及RCEP之機會與挑戰 二、挑戰(1):須解決之關鍵問題 TPP • 現階段申請國須經現有成員國共識決同意加入,美方態度為關鍵因素 • 加拿大:美加已有NAFTA平台,加國仍以美國為優先遊說國家,在其於2012年6月18日通過美國長期關心之「修正著作權現代化法案」後,美國即於翌日宣布加國獲邀加入TPP談判 • 日本:美日兩國自2011年11月至2013年3月期間進行多場雙邊預備諮商,日方同意就汽車與保險兩項議題做出讓步後,美國同意日本加入 • 美國對我國加入之立場 2014年3月美國頃公布之「2014年貿易政策議程暨上年年報( Trade Policy Agenda and 2013 Annual Report)」中表示歡迎任何能符合TPP高標準的國家參加TPP。台美間現存經貿議題係美方就推動雙邊經貿事項之優先關切 RCEP 依據「RCEP談判指導原則與目標」文件,申請加入RCEP須具備「東協 FTA夥伴」或「東協外部經濟夥伴」身分,且須於RCEP 2015年完成談 判後才接受新成員加入,我國目前尚無適用之可能

  15. 參、我國推動加入TPP及RCEP之機會與挑戰 挑戰(2):與成員國FTA或正式溝通平台有限 • 我國與主要貿易夥伴均非邦交國,須面臨更多國際政治上之挑戰 • TPP/RCEP成員國彼此間已簽有相當數量之FTA,談判時大多僅須就原有之自由化範圍及時間進一步放寬或加速。我國目前與TPP/RCEP成員國除星、紐外,均無雙邊FTA,須在全新的基礎上展開談判

  16. 參、我國推動加入TPP及RCEP之機會與挑戰 挑戰(3):對我國產業造成衝擊 • TPP/RCEP追求貨品高度自由化,TPP甚至標榜無排除項目,並涉及許多法規調整議題,加入高標準的區域經濟整合協定,我國將面臨經貿體制需大幅調整之挑戰。 • 新加坡、紐西蘭均係TPP成員國,故該二國將許多TPP規範帶入與我國簽署之ECA中。我國在洽簽上述ECA的過程中,已在一定程度上就TPP規範進行調整,但仍有許多尚需調整之處。

  17. 肆、我國推動加入TPP及RCEP之工作計畫 行政院本年1月22日「國際經貿策略小組第5次會議暨專案小組第1次會議」通過工作計畫格式,以「自由化工作」、「組織架構」、「溝通宣導」、「對外遊說」及「人員訓練」五大面向啟動全面性工作「 各部會於本年2月底前研提工作計畫 各部會配合本案推動進展適時修正工作計畫 於本年7月前完成工作準備

  18. 肆、我國推動加入TPP及RCEP之工作計畫 一、組織架構 • 國際經貿策略小組 • 召集人:行政院院長 • 副召集人:行政院副院長 • 幕僚單位:經濟部 • 依據會議決議,各部會應研提推動我國加入TPP/RCEP之工作計畫,將重要的議題納入計畫研提處理方式。各主管機會需成立各專案小組,並由副首長以上層級擔任召集人,負責督導推案進展。 決 策 • 專案小組(擬定TPP/RCEP策略) • 執行長: 經濟部長為執行長 • 運作:原則上每月集會一次,視議題需要 • 邀請相關主管部會首長及民間聯盟 • 代表出席,並檢視相關推動工作進 • 展,由院長適時向總統報告。 • 民間聯盟 • 召集人:蕭前副總統 • 委員:由召集人洽邀企業界、學術界、民意代表、政黨人士等參加 • 任務及運作方式: • 彙整民間相關意見提供政府建言與諮詢 • 協助對國內各界溝通 • 建立與國外相關團體之連結並進行遊說 相互溝通配合,民間聯盟適時向專案會議提供建言 協調 • 國際經貿工作小組 • 召集人:經濟部部長 • 委員:視議題由相關主政單位副首長與會 • 幕僚單位:經濟部 執行 • 由各主管機關自行擬定工作計畫及成立內部專案推動小組

  19. 肆、我國推動加入TPP及RCEP之工作計畫二、自由化工作肆、我國推動加入TPP及RCEP之工作計畫二、自由化工作 執行單位 執行方式 目前進展 各部會 落差盤點相關調整 目前相關部會已完成經貿自由化盤點工作,並納入後續法規調整及市場開放等工作 瞭解相關國家初步意向或要求後之相關調整 實際參與TPP及RCEP後之調整 鑒於TPP及RCEP兩協定之自由化程度與談判進度均有所差異,相關部會應就推動方式共通之處與TPP/RCEP個別應處理之部分予以區分。

  20. 三、對外遊說及對內溝通 全民共推 對外遊說 對內溝通 主管部會經專案會議同意後實施 (專業部會配合辦理+駐外單位協助) 各部會依議題別溝通 民間聯盟同步辦理 駐台單位、在台商會 國會 政府單位 產業界 立法機關 學界 及 學 生 媒體 一般民眾 產業界及利害關係人 • 準備我國參與區域經濟整合之論述/說帖 • 召回派駐TPP/RCEP成員國大使、經濟參事舉辦研習會,意見交流 • 規劃赴TPP/RCEP成員國進洽相關國家意向 • 透過既有之雙邊/多邊/區域場域(APEC、WTO、既有雙邊諮商平台或其他雙邊溝通機制等)強化溝通 • 強化駐外館處之遊說工作(駐在地國會、媒體、智庫、相關政府單位、台商產業公協會) • 經濟部已於102年辦理8場「TPP對我國產業發展之機會與挑戰」及「TPP產業對話」 • 經濟部已於102年11月委託智庫運用APEC中心網絡,邀請各國學者辦理「化TPP的挑戰為機會」研討會 進展

  21. 肆、我國推動加入TPP及RCEP之工作計畫 四、人員訓練 由經濟部適時安排於專案小組會議召開時,對專案小組 成員簡報TPP/RCEP談判重要發展,俾各單位因應調整 工作重點 各部會應訂定研習計畫,充實內部人員對TPP/RCEP業務 之瞭解,加強能力建構 委託智庫針對公務部門辦理有關經貿自由化相關議題課程 進展 行政院已於102年辦理中高階國際經貿談判及訴訟人才培用 班,中央各部會均派遣辦理國際事務同仁參訓,104年將續 辦理第2期

  22. 伍、結語 加入區域經濟整合將大幅提高FTA涵蓋率! 加入區域經濟整合,我國如同增加多個FTA貿易夥伴,且貿易涵蓋率可緊追日、韓、星之經濟整合腳步。 註1:貿易額占比僅計入與中國大陸ECFA早收清單部分。 註2:係以2013年1-12月我國對中國大陸貿易總額扣除ECFA早收清單部分計算得出。 註3: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已於2013年11月7日簽署,但尚未生效,若再加上ASTEP,則已簽署之FTA占貿易總額9.69%。 註4:已扣除與我國簽署ECA之星、紐。 註5:韓國與加拿大已於2014年3月11日宣布將正式簽署FTA,加拿大占韓國貿易總額0.92%。

  23. 伍、結語 未來二年TPP與RCEP之進展快速,我國推動加入不能鬆懈! TPP開放 第二波成員? 服貿協議 審議通過 TPP完成談判? TPP生效? 2015 2016 2014 中韓FTA 簽署? RCEP 生效 RCEP 開放第二波成員? 貨貿協議 簽署 RCEP 完成談判 USTR取得TPA? 美國國會 期中改選 23

  24. 伍、結語 加入TPP及RCEP係我國既定目標,並採取「TPP/RCEP兩者併進」之策略,同步以「全民共推」之模式推動 經濟部將依奉 總統指示,扮演領頭羊角色,除充分運用「專案小組(TPP/RCEP)」平台,與國內相關部會共同朝自由化方向努力外,亦結合各駐館推動力道以發揮加乘作用,為即將展開的推動、遊說工作做足準備,搶攻區域經濟整合灘頭堡 我國現已針對加入TPP/RCEP擬定工作計畫,並進行跨部會合作預定於7月做好加入TPP及RCEP之準備,後續將展開與各成員國之預備性雙邊諮商 參與區域經濟整合除需達成高標準之經貿自由化規模外,亦需克服國際政治環境之挑戰,政府將持續與各界溝通說明,凝聚全民共識,共同為我成功融入區域經濟整合努力

  25. 簡報結束 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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