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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IEC 17025:2005

ISO/IEC 17025:2005. 汕头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 梁希扬. 2009-11-26. Ⅰ. 认可机构. 合格评定. 对产品、过程、体系、人员或机构有关规定要求得到满足的证明. 认可. 评审能力. 合格评定机构. 合格评定机构. 从事合格评定服务的机构. 认证. 评审符合性. 合格评定制度. 产品(包括服务). 证明符合技术法规和标准而进行的第一方声明、第二方验收、第三方认证及认可活动. 供 方. 实验室认可概论. 一、合格评定概念. 实验室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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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IEC 17025: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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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ISO/IEC 17025:2005 汕头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 梁希扬 2009-11-26

  2. 认可机构 合格评定 对产品、过程、体系、人员或机构有关规定要求得到满足的证明 认可 评审能力 合格评定机构 合格评定机构 从事合格评定服务的机构 认证 评审符合性 合格评定制度 产品(包括服务) 证明符合技术法规和标准而进行的第一方声明、第二方验收、第三方认证及认可活动 供 方 实验室认可概论 一、合格评定概念

  3. 实验室认可 从事在科学上为阐明某一现象,创造特定的条件,以便观察它的变化和结果的机构; 按照程序,对合格评定对象的一个或多个特性的确定; 在规定程序下,为确定示值与标准值之间关系的操作 实验室: 检 测: 校 准: 正式表明合格评定机构具备实施特定合格评定工作能力的第三方证明 认 可 权威机构依据程序对实验室能力进行规定类型的检测和(或)校准所给予的正式承认 实验室认可 2. 实验室认可和质量认证 第三方依据程序对产品、过程或服务符合规定的要求给予的书面保证(合格证书) 质量认证 二、实验室认可相关概念

  4. 96年商检CCIBLAC 94年质监局CCACL 实验室认可与质量认证的主要区别: 认可是由权威机构进行的; 认证是由第三方进行的 认可的对象是各类检测和(或)校准实验室; 认证的对象是产品、过程和服务 认可是证明具备能力; 认证证明符合性 认可是正式承认; 认证是书面保证 3. 实验室认可活动的起源演变 1947年 澳大利亚国家检测机构协会(NATA) 1977年 国际实验室认可论坛会(ILAC) 1996年 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 80s 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PLAC) 90s 我国CNACL和CCIBLAC 02年 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L 06年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CNAS 认监委CNAB

  5. 4. 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验收)) 概念: 国家认监委和各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实验室的基本条件和能力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相关技术规范或者标准实施的评价和承认活动。形式包括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

  6. 三、CNAS文件架构 • 机构规则文件(J) • CNAS-J01 《CNAS章程》 • CNAS-J03 《 CNAS实验室技术委员会工作规则》 • 认可规范文件 • 1 )认可规则(Accreditation Regulations) • CNAS-R01 《认可标识和认可状态声明管理规则》 • CNAS-R02 《 公正性和保密性规则》 • CNAS-RL02 《能力验证规则》 • CNAS-RL05 《 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规则》 • 2)认可准则(Accreditation Criteria) • CNAS-CL01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ISO/IEC 17025:2005) • CNAS-CL03 《能力验证计划提供者认可准则》(ILAC-G8) • CNAS-CL10 《实验室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实验室的应用说明》 • CNAS-CL22 《实验室认可准则在动物检测实验室的应用说明》 • 3 )认可指南(Accreditation Guide) • CNAS-GL06 《化学分析中不确定度的评估指南》 • CNAS-GL12 《实验室和校准机构内部审核指南》 • CNAS-GL13 《实验室和校准机构管理评审指南》

  7. 一、概述 CNAS等同采用ISO/IEC 17025:2005(即GB/T 15481:2005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制定了CNAS 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CNAS-CL01 :2006),同时还制定了一系列《实验室认可准则在特定领域的应用说明》 CNAS-CL09~36。 ISO9001:1994 ISO9002:1994 本准则包括了ISO9001中与实验室管理体系所覆盖的检测和校准服务有关的所有要求 ISO9001 本准则 《准则》的理解 GB/T 27025:2008 二、前言 ISO/IEC 17025:1999 ISO9001:2000 ISO/IEC 17025:2005 CNAS-CL01

  8. 三、范围、引用标准及术语和定义 • 范围 • 1.1 规定了通用要求,(标准方法、非标、实验室制定方法) • 1.2 所有组织(第一方、第二方、第三方实验室),不从事活动可不采用 • 1.3 “注”对正文的说明、举例和指导,不包含要求 • 1.4 认可依据,不用作实验室认证基础 • 1.5 不包含应符合的法规和安全要求 • 1.6 满足ISO9001的原则,而不是标准 • 引用标准 • 2.1 ISO/IEC 17000《合格评定- 术语和基本原则》 • 2.2 国际通用计量学基本术语(VIM) • 术语和定义 • ISO/IEC 17000+ VIM > ISO9000

  9. 四、 总体概括

  10. ISO/IEC 17025标准的管理要求 4.1 组织 4.2 管理体系 4.3 文件控制 4.4 要求、标书和合同的 评审 4.5 检测和校准的分包 4.6 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 4.7 服务客户 4.8 投诉 4.9 不符合检测和/或校准工作的控制 4.10 改进 4.11 纠正措施 4.12 预防措施 4.13 记录的控制 4.14 内部审核 4.15 管理评审

  11. 最高管理者 权力 技术管理者 组织结构图 质量负责人 。。。。。。 责任 利益 人员监督 监督员 内审员 4.1 组织 实验室资格、责任要求、覆盖范围、独立性和公正性、组织要求以及内部沟通。 质量目标分解到岗位

  12. 4.2 管理体系 4.2.1 实验室应建立、实施和保持与其活动范围相适应 的管理体系 4.2.2、4.2.5、4.2.6 质量手册应包含的内容 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程序文件 4.2.3、4.2.4、4.2.7 最高管理者在体系中的作用 质量手册 程序文件 工作指导书 质量技术记录

  13. 质量手册 • 声明一个组织的质量方针并描述其管理体系的文件。 • 质量手册是管理体系及其文件体系的核心。 • 声明组织的质量目标并对实现目标作出承诺。 • 陈述为实现质量目标所需的方针、程序和运作。 • 是贯穿整个组织中的方针、程序和运作的联系机制。 • 是管理体系具有系统性规划的证据。 • 是管理体系进行有效的审核和评审的前提条件。

  14. 体系程序 • 体系程序表示一种方式,在质量手册中描述的管理体系通过这种方式被转化为现实。 • 程序就是管理体系中各个条款的说明,并指明为什么做,做什么,谁来做,何时做,哪里做,如何做,用什么资源做,保留什么记录,需要什么报告等。(5W+1H+3R) • 没有程序,质量手册的陈述将仅仅是意向性的,而不能成为工作系统的表述。 • 没有文件化的程序,管理体系的意图有时可能会被转化为工作实践,但往往会导致实施过程中的不稳定、不可靠、混乱和不一致。

  15. 4.3.1 总则:实验室应建立和维持文件控制程序,以控 制构成其管理体系的所有文件 4.3.2 文件的批准和发布 需经授权,作业场所能得到相应文件,唯一性标识 4.3.3 文件的变更 由原审查责任人进行审查和批准 修改要有记录 可手写修改(标注,签名,日期) 4.3 文件控制 • 保证文件的适用性 • 保证文件可获得性 • 保证在用文件的适时有效性 • 保证文件的更改受控

  16. 4.4 要求、标书和合同评审 4.4.1 实验室应建立并维持对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程序,以达到与客户签订检测或校准合同的目的。 4.4.2 实验室应保存合同评审的记录。在合同执行期间,与客户进行的关于客户要求或工作结果的讨论也应有记录,并予以保存。 4.4.3 合同评审应包括由实验室分包的所有工作。 4.4.4 实验室对(检测/校准)合同的任何偏离均应通知客户。 4.4.5 工作中若需要修改合同,应以同样方式重新进行合同评审,并将变更情况通知所有受影响的人。

  17. 4.6 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 4.5 检测和校准分包 4.5.1 原则:如需要分包,应发包给有能力的分包方 4.5.2 形式:书面通知 4.5.3 责任:实验室对客户负责(客户或法定制定分包方除外) 4.5.4 记录:保存分包方的注册记录 4.6.1 程序:选择、购买、接收、存储 4.6.2 采购后的控制 4.6.3 采购前的控制 4.6.4 采购中的控制 对重要供应商(制造商而非经销商)的评价、名录

  18. 4.8投诉 ---实验室应有解决客户或其它方面投诉的政策和程序。 ---实验室应保存所有投诉的记录,以及实验室调查和所采取纠正措施的记录。 4.7服务客户 4.7.1 实验室应有意愿与客户或其代表合作,体现在明确了解客户的要求,并在确保其他客户机密的前提下,允许客户到实验室监视与其工作有关的操作。 4.7.2 实验室应向客户征求反馈,无论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反馈。利用和分析这些反馈,以改进管理体系、检测和校准工作及对客户的服务。

  19. 4.10 改进 实验室应围绕质量方针、质量目标,通过对审核结果、数据分析、纠正和预防措施和管理评审来持续地改进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4.9 不符合检测和/或校准工作的控制 4.9.1实验室应建立有关政策和程序,以便在出现不符合工作时执行。 • 不符合工作:检测和校准工作的任一方面或工作的结果不符合其本身的程序或不符合与客户的约定要求。 4.9.2 实验室对已发生的不符合工作经评价,认为会出现下列情况,则应立即运行纠正措施程序。 • 不符合工作可能再次发生; • 对实验室的运作是否符合实验室的政策和程序产生怀疑。

  20. 4.12 预防措施 4.12.1需要采取预防措施时,实验室应制定、执行并监控这些措施计划,以减少类似(潜在的)不符合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并借机改进。 4.12.2 预防措施程序应措施的启动和控制,以确保其有效性 4.11 纠正措施 4.11.1 总则 实验室应制定政策和程序,并明确相应的权限,以便在出现下列情况时采取纠正措施。 • 不符合工作 • 质量管理运作偏离了政策和程序 • 技术操作偏离了政策和程序 4.11.2 原因分析 4.11.3 纠正措施的选择和实施 4.11.4 纠正措施的监控 4.11.5 附加审核

  21. 4.13 记录的控制 4.13.1 总则 4.13.1.1 实验室应建立并维持记录控制程序。 • 控制记录包括:质量记录和技术记录。 • 控制内容包括:记录的标识、收集、索引、使用、归档、存储、维护和清理。 质量记录应包括: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报告、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 4.13.1.2 记录应清晰明了,合适的保存方式,保存期 4.13.1.3 安全保护和保密 4.13.1.4 建立程序保护和备份电子记录 4.13.2 技术记录 4.13.2.1 按规定时间保存; 充分的信息; 相关人员标识 4.13.2.2 当时记录 4.13.2.3 可划改(不可擦除),签名

  22. 4.14 内部审核 4.14.1 实验室应按照预定的时间表和程序,定期对其活动进行内部审核,以证实实验室的运行持续符合管理体系和本标准的要求。内部审核的周期通常为一年。 • 内部审核计划应涉及管理体系所有要素和活动。 • 质量主管负责按照时间表的要求和管理者的需要策划和组织内部审核。 • 内部审核应由经过培训并具备资格的人员进行。 • 只要条件允许,审核人员应独立于被审核活动。 4.14.2 实验室应根据审核结果采取纠正措施。如果调查显示检测或校准结果可能已经受到影响,实验室应书面通知客户。 4.14.3内审的范围、结果和采取的纠正措施应予记录。 建立内审档案 4.14.4 跟踪审核活动(验证和记录纠正措施的实施情况和有效性)

  23. 监督员和内审员的比较

  24. 4.15 管理评审 4.15.1实验室的最高管理者应按照预定的时间表和程序,定期进行管理体系、检测和校准活动的评审,以确保管理体系的持续适用性和有效性,并进行必要的改进。典型的管理评审周期为12个月。 • 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 • 管理和监督人员的报告 • 近期内部审核的结果 • 纠正和预防措施 • 外部机构的评审结果 • 实验室间比对或能力验证的结果 • 工作量和工作类型的变化 • 客户反馈 • 投诉 • 改进的建议 • 其它有关因素,如质量控制活动、资源以及员工培训的情况 4.15.2 记录管理评审的结果和由此采取的措施。管理者应确保这些措施在适当和约定的时间内得到实施

  25. 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的比较

  26. 5.1 总则 5.2 人员 5.3 设施和环境条件 5.4 检测和校准方法及方法的确认 5.5 设备 5.6 测量溯源性 5.7 抽样 5.8 检测和校准样品的处置 5.9 检测和校准结果的质量的保证 5.10 结果报告 ISO/IEC 17025标准的技术要求

  27. 样品处理(5.8) 采购(4.6) 抽样(5.7) 客户需求的提出 客户需求的满足 人员(5.2) 设施环境 (5.3) 合同评审 (4.4) 设备(5.5) 检测方法(5.4) 技术记录(4.13) 报告(5.10) 测量溯源性 (5.6) 分包 (4.5) 不符合工作 (4.9) 质量控制(5.9) 检测和校准服务实现过程

  28. 5.1 总则 5.1.1 决定实验室检测和校准工作的正确性和可靠性的因素 人员(5.2) 设施和环境条件(5.3) 检测和校准方法及方法的确认(5.4) 设备(5.5) 测量溯源性(5.6) 抽样(5.7) 检测和校准样品的处置(5.8) (人、机、料、法、环、溯) 5.1.2 这些因素对测量总不确定度有影响,对不同类型的检测和校准的测量总不确定度的影响程度有很大差异。

  29. 5.2.1+5.2.3 5.2.4 5.2.1 5.2.1+5.2.3 5.2.5 识别岗位能力需求 能力确认 监 督 记 录 工作描述 授 权 5.2.5 支持 识别培训需求 培训有效性评价 培训目标 培训程序 培训计划 培训实施 5.2.2 5.2.2 5.2.2 5.2.2 5.2.2 5.2.2 5.2 人员 本要素是专门针对实验室人员的管理要求,而在整个标准中,涉及人员管理的有两个条款(4.1及5.2) 人员管理要求关系图

  30. 识别培训需求 培训目标 培训程序 培训计划 实施培训 有效性评价 5.2.1 管理者应确保人员的能力(能力确认) 能力需求:管理者应对下述人员的能力进行确认: • 操作专门设备的人员 • 进行检测和校准工作的人员 • 评价结果的人员 • 签发检测报告和校准证书的人员 确认方法:可从人员受教育程度、接受的培训、工作技能和工作经验等 方面进行评价。 评价方式: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考核等。 5.2.2管理者应制定人员培训的政策和程序(培训) 有效性评价:受训者自我评价、训后考核、管理者跟踪评价 30

  31. 5.2.3 应确保长期雇用人员或签约人员、其他技术人员、关 键支持人员和在培人员胜任且受到有效监督(监督) 监督内容:上岗资格确认、检测方法、程序及操作、原始记录、数据处理等; 监督时机:在培人员、新上岗人员、新方法标准启用、临界值; 有效性评价:定期通过统计和分析对监督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5.2.4 实验室应保留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关键支持人员当前工作的描述(任职条件、职责和权限、工作范围、技能水平、管理能力等要求)(工作述描) 5.2.5 管理者对专门人员必须授权:(授权) • 特定类型的取样、检测或校准人员 • 操作特殊类型设备的人员 • 签发检测报告和校准证书的人员 • 提出意见和解释的人员 建立人员档案、记录并保留所有人员的相关记录,包括:教育、培训的记录;专业资格、技能和经验;能力确认和授权等。

  32. 5.3 设施和环境条件 实验室设施:实施检测的场所,如检测室、制样间、样品室、仓库、办公室等 ,以及支持服务的设施,如供电、供水、恒温恒湿、消防、救护、废水废液废气处理系统。 环境条件: 指影响测量、检测结果质量的各种环境条件,表现各种物理的和环境的因素。 5.3.1 实验室的设施(包括但不限能源、照明、环境条件)应有利于检测或校准的正确实施。对影响检测结果的设施和环境的技术要求应制定成文件。 5.3.2 实验室必须监控并记录环境条件。当环境条件危及检测或校准结果时,应停止检测和校准工作。 5.3.3 实验室必须有效隔离互不相容的工作区域。应采取措施防止交叉污染。 5.3.4 实验室应对进入和使用会影响检测或校准质量的区域进行控制,可根据特定情况规定控制范围和程度。 5.3.5 实验室应采取措施保持良好的内务,必要时应制定专门程序。

  33. 5.4 检测和校准方法及方法的确认 5.4.1 总则 • 实验室应采用适当的方法和程序进行检测或校准工作。 • 实验室应制定有关设备的使用及操作、样品处置及制备的指导书。 • 所有与工作有关的技术资料应保持现行有效,并方便员工取阅。 • 如果偏离检测或校准方法,应对该偏离进行文件化、并经过技术验证、获得批准及被客户认同。 5.4.2 方法的选择 标准方法:国际、区域和国家标准化组织发布的方法 非标准方法:标准中未包含的方法(知名技术组织或科学书籍、期刊公布的方法,或由设备制造商指定的方法) 实验室制定的方法:实验室为检测活动而制定的非标准方法。 方法选择的核心内容是方法的有效性 方法选择的原则:满足客户需求、适用于所进行的工作、优先使用标准方法、使用最新有效版的方法、客户接受。

  34. 使用标准方法要注意的问题:引入检测前,应证实实验室能够正确执行所选用的方法 证实正确运用标准的内容:新旧标准差异分析、人力资源评价、设备适用性、环境条件评审、作业指导书评审、原始记录表格评审、适当的实验室间比对或内部方法验证比对等。 5.4.3 实验室制定的方法 实验室制定的方法,应该是有计划的活动,指定有资格的人员并为他们提供足够的资源,计划不断完善,并确保有关人员之间的有效沟通。方法在使用前应经适当的确认。 5.4.4 非标准方法 当有必要使用非标准方法时,应征得客户的同意,理解客户的要求。非标准方法在使用前应经适当的确认。 34

  35. 不确定度:表征合理赋予被测量之值的分散性,是测量结果含有的参数不确定度:表征合理赋予被测量之值的分散性,是测量结果含有的参数 5.4.5 方法的确认 • 非标准方法 • 实验室设计/制定的方法 • 超过预定范围使用的标准方法 • 经过扩充和修改的标准方法 不确定度、检出限、选择性、线性、重复性限、复现性限、稳定度、抗基体干扰的交互灵敏度。 5.4.6 测量不确定度的评估 5.4.6.1 校准实验室或进行自校准的检测实验室,应建立并实施测量不确定度评定程序。 5.4.6.2 检测实验室应建立并实施测量不确定度评定程序。 5.4.6.3 评定测量不确定度时,应采用适当的分析方法,考虑所有可能的重要分量。 5.4.7 数据控制 实验室应对所有的计算和数据传输过程进行系统和适当的检查。

  36. 测量不确定度 概念 表征合理赋予被测量之值的分散性,是测量结果含有的参数 是测量结果的不能肯定程度,反过来也是表明该结果的可信赖程度,是测量质量的定量描述,不确定越小,结果越可靠。 为什么要研究不确定度? 测量和测试结果所得数据和被测量真值之间,不可避免的会存在差异,即误差。让误差趋于零或小到不能再小很难办到,而且很多情况是不合算的。研究目的就是判断其最接近的值是多少?可靠性如何?就是要合理计算所得结果的分散性,即测量不确定度。 相关概念 不确定度的A类评定 用对观测列进行统计分析的方法来评定不确定度 不确定度的B类评定 用不同于观测列进行统计分析的方法来评定不确定度 标准不确定量 以标准差表示的测量不确定度 合成标准不确定度 当测量结果是由若干个其它量的值求的时,按其它各量的方差/协方差算得的标准不确定度 ISO/IEC 17025:1999

  37. 不确定度与误差的主要区别 定义不同 结果与真值的偏离,“差值” 被测量之值的分散性,“区间” 概率分布区间的半宽度来表示 随机误差和系统误差,两种不同性质 A类和B类,两种评定方法 分类不同 不可操作,估算值 根据实验、资料、经验等评定,可定量确定 可操作性不同 可正可负,但不能以±表示 无符号参数,恒为正值; ±表示置信区间的半宽度 数值符号不同 各误差分量的代数和 分量独立时用“方和根”,不独立时用“协方差” 合成方法不同 可修正 不可修正 修正结果不同 与测量结果和真值有关,与方法无关 与测量方法有关 人为影响不同 ISO/IEC 17025:1999 概率和自由度不同 无;按概率给出置信区间,自由度为可靠性指标

  38. 确定不确定度来源 建立数学模型 求最佳估算值 列出各不确定度 分量表达式 A类评定 B类评定 求合成不确定度 评定扩展不确定度 不确定度报告 测量不确定度评定程序 ISO/IEC 17025:1999

  39. 不合格区 不符合 U 不确定区 只在置信概率低于95%时可声明不符合 U 不能声明符合或不符合 只在置信概率低于95%时可声明符合 规范区 符合 U 不确定区 U 不合格区 不确定度在合格评定中的应用 上限范围 标称值 下限范围 ISO/IEC 17025:1999

  40. 5.5 设备 5.5.1 要求:实验室应正确配置设备 5.5.2 校准:设备要符合规范要求,投入使 用前应进行核查和校准。 5.5.3 使用授权 5.5.4 唯一性标识 5.5.5 记录、设备档案 5.5.6 设备维护:实验室应有安全处置、运输、存放、有计划维护测定设备的程序 5.5.7 不符合设备的处理: 1、停止使用; 2、加贴标识; 3、修复后经校准或测试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4、追溯。 5.5.8 校准状态标识

  41. 5.5.9 脱离控制设备返回后需核查 5.5.10 期间核查(动态、非强制) 使用简单实用并具有相当可信度的方法,在两次相邻校准时间间隔内进行检查,以维持设备校准状态的可信度。 使用技术手段进行期间核查的方法常有: 1、参加实验室间比对 2、使用有证标准物质 3、与相同准确度的另一设备的量值进行比较 4、对稳定被测件的 量值重新测定 5、进行高等级的自校 5.5.11 校准产生修正因子后的更新 5.5.12 设备的保护 41

  42. 测量溯源性:实验室通过不间断的校准链或比较链使其检测或校准结果同国际单位制(SI)基准或国际公认的测量标准连接起来的特性。测量溯源性:实验室通过不间断的校准链或比较链使其检测或校准结果同国际单位制(SI)基准或国际公认的测量标准连接起来的特性。 5.6 测量溯源性 5.6.1 总则:对检测、校准或取样结果的准确性或有效性有重要影响的所有检测、校准设备(及辅助测量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进行校准。实验室应制定设备校准计划和程序。

  43. 5.6.2 特定要求 5.6.2.1 校准实验室 5.6.2.1.1 校准实验室应建立并实施设备校准计划,以确保其校准和测量可溯源到国际单位制(SI) 5.6.2.1.2 某些校准目前无法严格按SI单位进行,则应通过建立对适当的测量标准的溯源性来提供测量的可信度。 5.6.2.1 检测实验室 5.6.2.2.1 溯源到国际单位制(SI);应确保设备能够提供所需的测量不确定度 5.6.2.2.2 测量无法溯源到SI单位时,则要求溯源至有证标准物质、约定的方法和/或协议标准。

  44. 5.6.3参考标准和标准物质 5.6.3.1 参考标准:实验室的参考标准是实验室建立量值溯源的重要实物标准,即实验室最高测量标准 5.6.3.2 标准物质:标准物质是一种或多种特性值已经很好地被确定的足够均匀的材料或物质,以普通物质的三种状态出现。 有证标准物质:附有符合一定要求的认定证书,证书给出的特征值具有溯源性,而且附有认定特征值给定置信水平的不确定度。 (应尽可能对内部标准物质进行核查) 5.6.3.3 期间核查 实验室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计划对标准物质进行核查,以保持其校准状态的置信度。期间核查不同于检定和校准,可从实验室实际条件出发,根据简便易行,经济合理的原则选择合适有效的方法。 5.6 .3.4 运输和储存 记录

  45. 5.7 抽样 抽样:是一种规定的程序,从产品的整体中抽取一部分作为整体的 代表性样品的活动。 代表性 随机性 略

  46. 5.8 检测和校准样品的处置 5.8.1 实验室应有检测或校准样品的运输、接收、处置、保护、储存、保管和弃置的程序。 5.8.2 实验室应有样品标识系统,该标识在样品存在于实验室的整个期间应予以保留。样品标识系统包括了物品标识和状态标识。 5.8.3 实验室应记录样品接收时样品与检测方法所描述的正常或规定状态不符的异常或偏离。 5.8.4 实验室应有程序和适当的措施以避免检测样品储存、处置和制备过程中变质、遗失或损坏。

  47. 5.9 检测和校准结果质量的保证 5.9.1 实验室应有监控检测和校准有效性的质量控制程序。 实验室的监控活动应有计划,并加以评审,监控方式可包括但不限于: • 定期使用有证标准物质或次级标准物质进行内部质量控制 • 参加实验室间比对或能力验证计划 • 使用相同或不同方法的重复检测 • 对保留样品的再次检测/校准 • 样品不同特性结果的相关性分析 5.9.2 实验室应分析质量控制数据,当发现它们将要超出预定的判据时,应采取有计划的措施来纠正出现的问题,并防止报告错误的结果。

  48. 5.10 结果报告 5.10.1总则 实验室对检测/校准结果应准确、清晰、明确、客观地出具报告/证书, 并应符合检测/校准方法的要求。 5.10.2 检测报告和校准证书 检测报告/校准证书应包含的信息有11项。除非有充足理由(如客户要求),方可减免。如在为内部客户进行检测或与客户有书面协议的情况下,可用简化的方式报告 结果。 唯一性标识 5.10.3 检测报告 5.10.3.1 如果对检测结果进行解释时需要,则检测报告内容还应包括的信息有5项。(检测报告通常只是客观地描述所检测项目的结果,一般不给出意见和解释) 5.10.3.2 如果检测活动包含抽样,且对检测结果进行解释时需要, 则检测报告还应包括的信息有6项。 5.10.4 校准证书

  49. 5.10.5 意见和解释 - 对结果符合或不符合要求的声明; - 合同要求的履行; - 如何使用结果的建议; - 用于改进的指导。 5.10.6 从分包方获得的检测/校准结果 如果检测报告包含分包方的检测/校准结果,则该结果应清晰地标明。 5.10.7 结果的电子传输 传送方法应事先与客户约定,同时向客户指出电子传送的风险。 5.10.8 报告和证书格式 报告格式设计应适用于所进行的各类检测工作。应避免误解和误用。 5.10.9 检测报告和校准证书的修改 对已发布检测报告或校准证书的重大修改只能采用另发文件或数据修改单的形式。其中应包括如下声明: “对序号****(或其它标识)的检测报告(或校准证书)的补充”或其它等效的文字说明。 对报告或证书的修改应符合本标准的全部要求。 如要发布全新的检测报告或校准证书, 应给予其唯一的标识, 并在新报告/证书中注明所代替的原报告或证书。

  50. 谢谢各位! GB/T 27025:2008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理解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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